英国是世界上仲裁制度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从它的制度中可以吸取许多教训。但是,由于中英两国属于不同的法律体系,司法制度也有很大的差异,我们可能不会照搬杨先生所说的全部内容,但读者会知道他是如何启发和警醒的。对仲裁员来说,知道在仲裁过程中做什么和不做什么是非常重要的。仲裁是一种司法行为。英国诉讼的判决必须以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和论据为依据,仲裁裁决也是如此。证据很重要。许多商事仲裁员没有受过专门的法律培训。有一个问题,就是他们往往把没有任何证据支持的单方面空谈和广泛论据作为判决的依据,只要这些论据好听(或者其中一些论据是经验主义的)。这是一件非常危险和完全错误的事情。
如果一方遗漏了明显的事项,或者虽然双方都有律师或没有律师,但每个人都遗漏了一些明显的事项,例如没有提及最近的先例或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仲裁员应该怎么做?根据英国的对质制度,仲裁员不应该过早地说谁对谁错,也不应该教他们中的一个如何准备案件或者应该调查哪些判例。然而,今天的仲裁员很少如此被动,无所作为。伦敦海事仲裁员也是如此。他们不再那么严格地被动地倾听。他们只能从双方提出的问题中作出判断。他还将参与提醒双方注意明显的疏漏。但是,他必须小心。对于一些双方看似不明显的疏漏,但更有可能是一方故意不提陷害另一方,他不应以“除强扶弱”的心态提醒对方。否则,如果仲裁员只是提醒和参与单方面纠纷,就会产生偏颇,背离对抗的司法精神。总之,在对抗性制度下,仲裁员的原则不应提醒当事人,但有时对于一些在辩论中似乎明显遗漏的要点,为了寻求更大的公正性和灵活性,仲裁员可以站出来提醒双方当事人。在英国、香港和美国,当前的对抗系统就像是双方的战争。从理论上讲,这就像仲裁员心中的一张白纸,让双方随意书写,然后做出判断。但终究不能免除仲裁员的司法责任。因此,当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的明显遗漏时,仲裁员处于两难境地。它可能对一方有利和有帮助。但有时必须提出,但请记住,只有双方似乎都遗漏的明显要点才能提出,而且仲裁员永远无法帮助其中一方。有几件事是仲裁员无法处理的:第一,证据。仲裁员不能在双方当事人面前说“申请人的证据似乎较弱。我将推迟明天的审判日期,申请人将加强证据”。换言之,我们只能接触到双方明显遗漏的意见。当然,你可以说双方都错过了。虽然事实上,有可能一方理解,但故意不告诉其欺骗另一方,如果表面上双方似乎都忘了提,那就应该由仲裁员提出。我认为这是一个公平的方法。当然,作为一名仲裁员,我不想做出一个明显充满错误和遗漏的裁决(由于双方之间缺乏适当的论据),这样第三方就可以看出我没有提到这个案件。不知道真相的人认为我做了错误的判断,难道他们不知道双方都没提吗。
这项裁决是保密的,但毕竟很多人会看到,或者其他律师会转达。如果裁决的理由充满了错误,人们不知道内幕消息,他们会说,“仲裁员是怎么做到的?“这个奖错了吗?”你不能去找他解释,“两党就是这么斗的。我不想介入,我也不应该介入。”再说,你不知道谁在监视你的裁决。因此,当我是一名仲裁员时,有时我不得不向双方提出问题。事实上,我只是提醒你。
尽管仲裁员不能帮助任何一方,也不应参与诉讼,但不应让他们漏掉明显的意见,失去公平辩论的机会。这一问题在双方当事人出庭代理中时有发生,特别是在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均未事先说明或表明是由律师代理还是由自己代理。因此,开庭时,一方找资深大律师,另一方自己来,仲裁员会问,你现在是否需要找大律师代表你,如果你突然为另一方找了一个大律师,你跟大律师争论,可能是不自然的,甚至根本无法处理?如果他自信地说不,仲裁员不会在意,但他必须有机会确保平等竞争。我们不需要帮助他,但我们必须给他平等的机会。如果他对案件或证据准备不足,你就不应该帮助他。有时他甚至不错过明显的观点,但完全不理解。也可以说是水平的问题。仲裁员帮不上忙,但他们可以处理表面上缺失的意见。有时要理解这种治疗的重要性并不容易。英美两国是对立的,这与大陆法系的询问制度略有不同。中国也是大陆法系的一员。事实上,正如我刚才所说,在许多仲裁案件中,两者的差别并不大。然而,无论是采用对抗还是质询制度,我们都应该记住1981年英国一个名为“福克斯维尔航空公司”的重要案例。在这种情况下,仲裁员必须注意不要裁决双方没有争议和没有预料到的事情,即裁决下来后给双方带来惊喜。事实上,仲裁员可以向双方当事人提出要求。如果他有新的想法,他也可以先问问题。他应该提醒大家双方似乎都错过了什么。如果他不提醒每个人,那么根据这些新的观点或他自己的调查来做决定对他来说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如果仲裁员,甚至专家,想到其他原因,有新的想法,至少应该告知双方:“申请人已经提供了初步证据,被申请人没有提出任何反证,但我仍然认为还有三四个其他原因更有可能。你想再为这三四个理由争论一次吗?”这样,申请人至少会去专家那里进一步研究,这可能会改变他的观点。仲裁员不能决定他们要去哪里。这将使双方都感到惊讶,违反自然公正。这是一种“坏行为”。法院将撤销裁决或发回重审。这也会伤害双方,浪费时间。因此,了解仲裁员应该说些什么以及权重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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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过程中哪些仲裁员会被回避湖北在线咨询 2021-08-05①是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②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③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 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⑤对承办的案件先提供过咨询的; ⑥现任当事人法律顾问或代理人或曾任法律顾问离任后不满2年的; ⑦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同一单位工作且离开后不满2年的; ⑧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 ⑨担任过本案或与本案有关联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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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员在仲裁中回避的方式有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3-03-27(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