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的罪名解释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1 17: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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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的罪名解释是: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行为,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的特点是什么
破坏自然保护地罪的特点即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有: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制度以及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安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行为。
《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之一
违反自然保护地管理法规,在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进行开垦、开发活动或者修建建筑物,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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