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条款解释原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7:42:00 286 人看过

一、保险条款解释原则

1、文义解释原则:按照保险合同中通俗的文字含义并结合其上下文进行解释。

2、意图解释原则:按照保险人与投保人在签订合同时真正意图进行解释。

3、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原则:按照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即非保险起草人,进行解释。

4、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的解释原则:当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对条款进行修正后,需采用批注优于正文的解释原则。

5、补充解释原则:当该保险合同不完整时,需按照国际惯例、商业习惯等进行补充解释。

二、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方法是什么

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方法有文义解释、意图解释、补充解释,在合同条款中的解释应遵循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和批注优于正文、后批优于先批的原则。具体就是说在保险合同中在不同位置出现的同一词汇要求含义是一样的,并且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尊重彼此的真实意图。如果有条款不完整的情况,双方应对保险内容进行务实、合理的补充。

三、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保险合同基本条款是指依照法律规定,保险合同中必须列入的事项或条款。一般包括这些:

1、保险合同主体的姓名或名称、住所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投保人、保险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等。明确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是履行保险合同的前提。合同订立后.有关保险费的请求支付、危险程度增加的通知、危险发生原因的调查、保险金的给付等事项,无不与当事人及其住所有关。此外,如果因为合同的履行引发保险合同纠纷,那么合同主体的姓名和住所对诉讼管辖、法律适用及文书的送达等也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保险合同中还应载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在人身保险中,对被保险人除姓名和住所外.还须载明其性别、年龄、职业等。

2、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或者人的寿命和身体。在财产保险中,是各种财产本身或其有关的利益和责任;在人身保险中,则是人的生命和身体。不同的保险标的,面临的危险的种类、性质和程度是不同的,所适用的保险费率也有差别,许多险种就是按照保险标的的不同划分而设计的。

3、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保险责任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对于保险标的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承担的经济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般都在保险条款中予以列举。保险责任明确的是,由于哪些风险的实际发生造成了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保险人应承担赔偿或给付责任,通常包括基本责任和特约责任。责任免除是对风险责任的限制,约定了保险人在何种情况下不负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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