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共同参与的基本政治制度——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以及政协委员的职责。政协委员需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并通过各种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政协委员可以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
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领域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需要进行调查研究,了解社会情况和民意,并进行协商和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政协委员主要有以下职责:.1、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2、在政协组织的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可以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4、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该地方重大事务;.5、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6、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
政协制度与参政议政
政协制度是我国特有的制度安排,旨在促进各政治派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之间的广泛团结和协商,进而参与国家政治决策。政协制度与参政议政紧密相关,但两者的内涵和作用有所不同。
参政议政是指公民、社会组织和团体等参与国家政治决策、行使政治权利的行为。它强调的是公民的参与权,是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之一。政协制度则是一种组织形式,通过各政治派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之间的协商和团结,来参与国家政治决策,发挥民主协商的作用。
政协制度是我国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成员由各政治派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组成。政协制度的建立,有助于促进各方之间的广泛团结和协商,提高民主决策的质量和效率。政协制度还具有组织、协调、咨询等功能,有助于协调各方利益,维护社会稳定。
政协制度与参政议政都是我国政治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它们的目的和作用有所不同。政协制度更侧重于民主协商和协调各方利益,而参政议政则更侧重于公民的政治参与和行使政治权利。
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领域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问题,需要进行调查研究,了解社会情况和民意,并进行协商和讨论。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或其他形式,向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提出意见和建议。政协委员主要有以下职责: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参加政协组织的会议和活动;在政协组织的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各种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该地方重大事务;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政协制度是我国特有的制度安排,旨在促进各政治派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之间的广泛团结和协商,进而参与国家政治决策。政协制度与参政议政紧密相关,但两者的内涵和作用有所不同。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条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七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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