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平县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出租、抵押审批办理在哪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3 17:14:15 358 人看过

一、办理地点

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东侧县国土资源局一楼

二、办理地点

饶平县黄冈镇饶平大道中段东侧县国土资源局一楼

三、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要求

份数(份/套)

纸质版/电子版

来源渠道

原件

复印件

1

转让协议、合同

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1

2

纸质

申请人

2

房地产交易契税、纳税申报审批表、完税证

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0

2

纸质

行政机关(税务部门)

3

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缴纳凭证

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0

2

纸质

企事业单位(银信部门)

4

红线图

字迹工整、清晰

4

0

纸质

行政机关(土地行政部门)

5

转让地块现行规划

字迹工整、清晰

2

0

纸质

行政机关(土地行政部门)

6

土地评估报告

字迹工整、清晰

2

0

纸质

社会组织(评估资质单位)

7

划拨土地使用权凭证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核原件留复印件

0

2

纸质

行政机关(土地行政部门)

8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核原件留复印件

0

2

纸质

行政机关(不动产登记机构)

9

规划意见等其他相关的文件、图纸资料

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

0

2

纸质

行政机关(土地行政部门)

10

单位用地提交单位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个人用地提交身份证

核原件留复印件

0

2

纸质

行政机关(工商、公安部门)

11

委托书

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交

2

0

纸质

申请人

12

委托人身份证

复印件签名确认与原件一致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提交

0

2

纸质

行政机关(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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