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为使全民健康保险监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会议(以下简称委员会议)顺利进行,特订定本规则。
第2条
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及委员组成之。
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召集并为主席,主任委员因故不能召集时,由主任委员指定一名委员召集并为主席。
第3条
委员会议每个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得召开临时会议。
第4条
委员会议须有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始得开会。
除学者专家委员外,其他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得依事先指定出席会议之代理人顺位,授权同一团体或机关之其他相当层级人员代理出席(代理人顺位表格式如附表)。
本会开会时,委员因故不能出席或授权他人代理时,应先期通知。
第5条
下列事项应提委员会议议决之:
一保险政策之提供事项。
二保险年度计划及业务报告之审议事项。
三保险预算、结算、决算之审议事项。
四保险业务之检查事项。
五保险财务、帐务之稽核事项。
六保险法规及业务兴革之研究建议事项。
七其他有关保险业务之监督事项。
第6条
委员会议之议决方式如下:
一般议案以出席委员过半数之同意行之。
二民健康保险之政策案、费率及医疗费用调整案、修改组织及议事规则案,以出席委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行之。
以上出席委员人数均含代理人;议决结果,可否同数时,取决于主席。
第7条
委员对于会议决议有不同意见者,得要求将不同意见载入会议记录。
第8条
委员会议议程,应依下列次序编列之:
一报告事项。
二讨论事项。
第9条
委员会议之议案,经主任委员核定并编入议程后,应于开会前分送各出、列席人员。但性质特殊或具时间性之事项,得经主任委员核可或二位以上委员连署后,编入议程。如遇紧急事件,得于开会时经主席之许可,提出临时动议。
第10条
委员会议讨论各项议案,主任委员得视需要指定委员先行审查,核提审查意见,供委员会议参考。
第11条
委员会议纪录分别载明下列事项:
一会议次数。
二会议时间。
三会议地点。
四主席、出席及列席人员姓名。
五纪录人员姓名。
六报告事项之案由及决定。
七讨论事项之案由及决议。
八其他应行记载之事项。
前项会议纪录如有遗漏或错误,得于下次会议议事人员宣读后,提请主席裁定更正。
第12条
委员会议列席人员如下:
一本会副主任委员、主任秘书及各组组长。
二中央健康保险局总经理。
三经主任委员指定或邀请与讨论事项有关之单位代表或专家学者。
第13条
委员会议议程之编订,开会时之纪录及其他有关事项,由本会财务监理组办理之。
第14条
各项议案经委员会议决议后,应由有关机关执行及管制考核者,由本会转有关机关办理。
第15条
本规则自发布日施行。
本规则修正条文自发布日施行。
-
保监会释疑“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50人看过
-
法规先行保监会将规范健康保险经营
247人看过
-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160人看过
-
全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注册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审核员
459人看过
-
举报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当行为
305人看过
-
会议如何制定合规委员议事规则?
310人看过
-
湖南省湘药监督委员会关于办理居民健康卡的通知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10关于办理“居民健康卡”的通知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居民健康卡应用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6〕2号),《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启用居民健康卡信息采取系统的通知》(湘卫函〔2016〕98号),经研究,决定在学校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中开展“居民健康卡”办理工作。一、居民健康卡功能1.身份识别。居民健康卡是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可以在全国各级各类卫生计生机构通用的电子信息卡,是未来
-
健康险健康险保险期限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91、犹豫期是投保人在购买健康保险时可以考虑全额退保的期限,一般15天。 2、等待期又称免责期和观察期,是健康保险里的特有条款,时间为30天—180天不等。 3、宽限期是指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除了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公司催告之日起会有60天的宽限期。
-
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怎样的?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1保险在被保险人患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况时,按照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的数目是确定的,一旦确诊,保险按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各保险的重大疾病保险等就属于给付型。
-
审判委员会议事规则。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14审判委员会由院长和审判委员会成员组成。审判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审议事项。审判委员会的日常事务、监督决议的执行及相关工作由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
-
社会保险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5仲裁部门受理,法院也受理。社保争议的司法救济途径全国差异性如此之大,有三种途径救济,个人也可以要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者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依法处理。”但因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社会保险的争议种类较多,且牵涉行政部门,司法实践中,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社保争议在不同的地方出现了不同的处理方式,表现为:劳动仲裁部门不予受理,社保争议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之间三方的社保争议。例如:劳动仲裁部门;向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