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应当如何订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03 15:50:13 235 人看过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条文:

(一)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土地使用权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转让价款;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如何订立技术合同

法律并未具体规定订立技术合同应当采用什么形式,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技术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履行的计划、地点和方式,技术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配办法,验收标准和方法,名词和术语的解释等条款。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技术合同涉及专利的,应当注明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申请日期、申请号、专利号以及专利权的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30日 03: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设用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
    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设立时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的概念我国的土地制度实行双轨制,即土地归国有和集体所有。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用地必须是而且只能是国有土地,开发用地获得的途径主要有两个:第一是通过协议出让和招标、拍卖和挂牌的形式出让取得;第二是从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开发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处转让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或者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通过出售、交换和赠与等方式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包括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两种情况,其中通过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方式取得开发用地由于更能体现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灵活灵敏的特点,在房地产开发中逐渐成为房地产商
    2023-08-03
    233人看过
  •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如何流转
    作者:王志钢律师来源:北京公司法律事务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在集体土地所有权性质不变的前提下对村办企业依法取得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资、破产、兼并等方式发生转移的行为。国务院在《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确认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流转,提供了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应随其上建筑物一并流转,单独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不得转让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城市和村镇建设规划,符合产业政策调整和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并拥有合法的土地权属证书。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流转的使用年限,不得超过同类用途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再次流转的,流转年限为首次流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不得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进行商品住宅开发,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土地必须依法征为国有。
    2023-06-05
    442人看过
  •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哪些要求
    一、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哪些要求1、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除此之外还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等。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六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第三百四十七条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严格限制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建设用地使用权要注意什么1、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2、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或者赠与的,应当向登记机构
    2023-06-12
    147人看过
  •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一、抵押权自办理登记时生效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以上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以上财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这些财产未经登记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地役权能否单独转让或抵押?地役权不可以单独抵押。地役权设立的目的是提高土地利用的便利,脱离建设用地使用
    2023-04-03
    318人看过
  •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登记是指登记机构将土地的属、用途、面积等基本情况登记在登记簿上,并向建设用地使用人颁发使用证书。设立建设用地使用,建设用地使用人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经登记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使用权适用登记生效的原则。以划拨方式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根据目前的规定当事人不需要签订合同,而是通过“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的形式,将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但是,划拨土地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一、可以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做抵押吗将建设用地的使用权进行抵押时,如果没有将房屋进行抵押的,可以视为一并抵押,如果房屋是抵押后建的,应该一并拍卖,但是抵押权人不能就房屋优先受偿。依据《民法典》第四
    2023-03-24
    210人看过
  • 建设用地使用权设立应当符合什么条件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一、地役权的内容有哪些地役权是以他人不动产供自己不动产便利而使用的权利。(一)设立地役权的形式: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二)地役权登记效力: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地役权的期限:地役权的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用益物权剩余的期限。(四)土地所有权人享有地役权或者负担地役权的,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时,该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宅基地使用权人继续享有或者负担已设立的地役权。(五)地役权的效力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
    2023-06-22
    177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建造并保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利用该土地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更多>

    •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应当如何订立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23
      我国法律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根据这一条规定,在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当事人定立合同应当注意两个方面:首先,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采用书面合
    •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合同应当怎么样订立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22
      1.我国法律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的,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相应的合同。使用期限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剩余期限。根据这一条规定,在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当事人定立合同应当注意两个方面:首先,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以及有关法律法规中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采用书
    •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02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时应当符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03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
    •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应当符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4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的规定,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