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定居所是羁押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4 08:50:18 78 人看过

监视居住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而不是刑事羁押措施,刑事羁押是指刑事拘留和逮捕。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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