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况下不构成医疗事故?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03 20:30:26 475 人看过

医疗事故的判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包括医疗意外事件、医用产品损害、疾病自然转归、非医疗意外、非法行医行为、医疗差错、并发症和患者不配合治疗。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况包括:

1.医疗意外事件

2.医用产品损害

3.疾病自然转归

4.非医疗意外

5.非法行医行为

6.医疗差错

7.并发症

8.患者不配合治疗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属于哪一种医疗事故。

医 疗 事 故 的 认 定 标 准

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包括四个方面:患者人身损害程度、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医疗事故与患者人身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以及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根据前三个要件,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是医疗事故认定的重要依据。过错包括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等情形。因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过错的发生,确保患者人身安全。

医疗事故的认定需要考虑四个方面,其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是否存在过错是重要依据。因此,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过错的发生,确保患者人身安全。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医务人员,包括在医疗机构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工作的医生和护士。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20: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医疗事故认定相关文章
  • 哪些情形不构成医疗事故?
    一、不构成医疗事的情形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即: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护人员可按照医疗操作规范采取紧急救治措施。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病情异常或者患者特殊体质而发生的医疗意外不属于医疗事故。所谓医疗意外,是指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医疗意外的发生是难以预料的,医护人员主观上不存在过失,而是由于病员自身体质变化和特殊病种结合在一起突然发生的,是医护人员本身和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所不能预见、防范和避免的。医护人员根据当时的情况,无法预见可能会产生的病员死亡、残疾或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3、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医护人员在给病人提供血源时,按照供血的有关规定进行查验,输血操作无误,而输血后病人仍出现不良后果的。4、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例如由于病人对医疗行为不理解,不按
    2023-06-08
    121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哪些情况不构成医疗事故?
    符合下列条件认定构成医疗事故:1.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下列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下列六种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
    2023-07-20
    412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哪些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医院误诊免责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法律上的规定,医院发生误诊,可以免责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1、属于医疗意外的医疗过失的存在须以医生违反注意义务为前提,如若侵权行为的发生并非医生的注意能力之所及,即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则不存在所谓医疗过失的问题。2、病人的疾病自然转归要是像长期的高血压引起动脉硬化,动脉硬化促使血压升高,医师诊断后,患者情绪激动突发脑出血出现偏瘫,对此后果医师可以免责。3、难以避免的并发症并发症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病人发生了现代医学科学技术能够预见却不能避免和防范的不良后果,而这种不良后果的发生与医方是否存在过错没有直接因果关系。4、患者一方的过错基于侵权法理论,医院如想免责,则损害结果必须完全是由患方过错所致,否则就不能构成免责事由。如果双方都有不同程度过错,则应分别从原因力及各自的过错程度这两个方面来确定其双方的法律责任。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活动中存在过失,
    2023-06-28
    241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什么样的状况不被认定为医疗事故:中国的法律规定,除了因患者的原因延误诊疗而产生不良后果外,还有5种状况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首先,医生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来拯救危险患者的生命,造成不良后果。二、医疗活动中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发生医疗事故的。三、在现有医学技术条件下患者发生无法预料或无法预防的不良后果。四,医生为患者处理病情时由于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患者不良后果的。五、地震等不可抗力引起患者不良后果。妇产科发生哪些不良后果应认定为医疗事故妇产科发生下列不良后果应认定为医疗事故,凡出现的下列情形之一的,达到一定的损害程度的,应认定为医疗事故:1、推诿拒受危重患者,孕产妇,导致休克、难产、出血、胎儿宫内窒息、产房外分娩等,造成不良后果的。3、违犯操作规程,非紧急情况在手术室或产房以外进行手术接生,发生不良后果的。4、对产妇不按规定严密产后观察,过早把产妇移送病房引起软产道严重损伤、产后
    2023-08-18
    179人看过
  • 哪些情形哪些情形不构成医疗事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参考法条:《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2023-06-08
    120人看过
  • 哪些情形不会构成医疗事故
    一、构成医疗事故的条件是什么并不是任何医疗损害,都构成,构成医疗事故须满足以下要件:(一)患者须有人身损害事实。人身损害首先表现为生命的丧失或人身健康的损害,其次是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受到损害之后所受到的人身损害后果,以及所造成的财产利益损失,最后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所造成的受害人及其亲属的精神痛苦这种无形损害。(二)患者的人身损害须由医务人员造成。医务人员,即责任的行为主体,不仅指医院或者经过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的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还包括与医疗单位形成实际雇佣关系的人员和其他人员。没有行医资格的人非法行医致人损害,不构成医疗事故责任,而是一般的侵权责任。(三)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须有违法行为。首先,医疗事故的违法行为必须发生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活动的范围,应当自患者在医院挂号以后开始,至医疗终结结束。在这一范围以外的医疗活动,造成患者损害,不构成医疗事故责任,按一般侵权行为处理。其次
    2023-04-14
    53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事故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认定: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2、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否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是否存在... 更多>

    #医疗事故认定
    相关咨询
    • 哪些情况不构成医疗事故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05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以下情形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 什么情况下医疗事故不构成医疗事故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25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构成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 哪些情况下会构成四级医疗事故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01
      四级医疗事故系指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例如造成患者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双侧轻度不完全性面瘫,无功能障碍; 2、面部轻度色素沉着或脱失; 3、一侧眼睑有明显缺损或外翻; 4、拔除健康恒牙; 5、器械或异物误入呼吸道或消化道,需全麻后内窥镜下取出; 6、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 7、非解剖变异等因素,拔除上颌后牙时牙根或异物进入上颌窦需手术取出; 8、组织、器官轻度损伤,行修补术后无功
    • 什么情况下不构成医疗事故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01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构成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
    • 不构成医疗事故的情况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21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