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实施办法(暂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9:33:39 322 人看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国家公务员的合法权利,优化国家公务员队伍,促进行政机关廉政建设,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以及《广东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实施办法(暂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国家公务员辞职,是指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

第三条辞退国家公务员,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其同国家公务员的任用关系。

第四条国家公务员的辞职辞退,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

第二章辞职

第五条国家公务员要求离开国家行政机关,不再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可以向任免或审批机关申请辞职。

第六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职: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未满解密期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由组织选派或出资参加培训后,未满规定服务年限或与单位签定了服务协定(含聘任),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

(四)新录用的国家公务员,试用期满后正式任职未满四年的;

(五)正在接受审查的;

(六)其他原因不宜辞职的;

第七条国家公务员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并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

(二)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后,按下列不同情部处理:

市直行政机关(含火炬区管委会)及市属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公务员按管理权限审批。镇政府(区办事处)副科级以上公务员按管理权限审批,其所属机构及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科员级以下公务员报市人事局审批;

(三)审批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公务员。

第八条国家公务员提出辞职申请后,所在单位或部门应当在按到辞职申请表的一个月内提出意见并呈报审批。审批机关应当在接到辞职申请表的三个月内予以审批。逾期未予批复的,视为同意辞职,审批机关应予办理辞职手续。

国家公务员在辞职审批期间或法规规定不得辞职的,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给予开除处分,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第九条国家公务员辞职后,两年内不得到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和营利性事业单位以及外商驻中山机构任职。

第三章辞退

第十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这一的,应予辞退:

(一)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五)不履行国家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或者造成不良影响,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第十一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辞退:

(一)因公负伤致残并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

(二)患严重疾病或负伤正在进行治疗的;

(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

(四)组织立案审查未结案的;

(五)国家另有规定的。

第十二条符合辞退规定的国家公务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本人申请提前退休的,经批准可办理退休,不作辞退处理:

(一)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

(二)工作年限满30年的。

第十三条辞退国家公务员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所在单位或部门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填写《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辞退建议必须说明辞退的法定事由和事实依据,并按管理权限报审批机关;

(二)市直行政机关(含火炬区管委会)及市属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管理权限审批。镇政府(区办事处)副科级以上公务员按管理权限审批,其所属机构及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科员级以下公务员报市人事局审批;

(三)凡批准辞退的,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并抄送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同时发给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辞退国家公务员通知书》;凡不批准辞退的,应将有关材料退回原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四条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五年内不准重新录用到国家行政机关工作。

第四章相关事宜

第十五条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后,不保留国家公务员身份,自批准之月的下月起停发工资,并同时取消国家公务员的其他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原系聘用制干部身份过渡为国家公务员的,如本人申请辞职或不适合继续聘用或有违反聘用合同条款的行为和事实,按照聘用合同解除招聘用关系。

第十七条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15日内,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应接受财务审计。对逾期不办理交接手续或不接受财务审计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八条所在单位应按要求在发出书面通知后的15日内将其人事档案移交市人事局所属的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管理。本人可办理人事代理,人事代理后,重新联系到工作单位的,可按干部身份办理有关调协手续,其工龄可连续计算,工资待遇由新录用单位按有关规定确定。

第十九条被辞退的国家公务员,自被辞退的次月起由原工作单位按月发放辞退费。

辞退费的发放标准为:工作每满一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发给本人一个月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但最低不少于三个月,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辞退费停发:领取期限已满;重新就业;参军;出国(出境)定居;被劳动教养或被判刑。

被辞退人员重新录用为国家公务员后,再次被辞退的,发放辞退费的工作年限从重新工作之日起计算。第二十条国家公务员对辞职未被批准或者对被辞退不服,可根据《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提出申诉。

第二十一条市人事局负责本办法的监督实施。对处理不当的,应予以纠正;对借辞职辞退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对应予辞退却拖延不办,或对国家公务员的辞职申请不按期批复的,也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不得无理取闹纠缠领导,扰乱机关工作和社会秩序,违者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党群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参照本办法执行,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7: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务员辞职相关文章
  • 关于报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颁布以来,各级政府人事部门狠抓制度落实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目前,大多数地区和部门都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办法,积极认真地组织实施,对于加强公务员队伍管理,疏通出口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为了了解与掌握全国辞职辞退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利加强辞职辞退工作的宏观指导,促进规范管理,现就报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情况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每年三月底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应将上一年度开展辞职辞退工作的情况书面报告人事部考核培训司,同时填报《国家公务员辞职情况统计表》、《辞退国家公务员情况统计表》。二、国务院各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的辞职和被辞退人员的办理情况应随时备案。在任免机关批准辞职或做出辞退处理决定的十五日内,该机关人事部门负责将《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和辞职批复、《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和辞退批复抄送人事部考核培训司备案。三、各级人事部门应切实发挥
    2023-04-24
    341人看过
  • 厦门市人事局关于转发《福建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现将《福建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实施办法》(闽人核[1996]1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办法》,现结合我市的实际,对执行中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规定:?一、《实施办法》适用于执行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机关公务员及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执行单位的工作人员(不含实行聘用制的人员、新录用尚在试用期的人员及工勤人员)。?二、《实施办法》实施后,对机关中擅自离职的人员,不再使用自动离职处理。公务员要求离开国家机关的,可申请辞职或调出。在辞职审批期间或法规规定不得辞职而擅自离职超过15天的,按开除处理。其它擅自离职的人员,按旷工对待,符合辞退或开除条件的,要予以辞退或开除。?三、国家机关中新录用的人员试用不合格的,按《国家公务员录用暂行规定》(人录发[1994]1号)取消其录用资格,不作为辞退处理。新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允许辞职。?四、辞退费发放标准。根据国家
    2023-04-24
    349人看过
  • 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人事劳动)厅(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干部)部门:为全面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保障人事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经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有关问题的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有关情况和问题及时告诉我们。为了贯彻《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保证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顺利推行,现就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的有关问题暂作如下规定:一、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应在接到《国家公务员辞退通知书》后的三十日内,持有关证件到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指定的有关机构(以下简称有关机构)登记。二、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后,其人事档案等应由所在单位在作出辞退决定后的十五日内,转交有关机构管理。三、国家公务员被辞退前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自被辞退的次月起由有关机构按月发放辞退费。辞退费发放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低
    2023-04-24
    73人看过
  • 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辞职第三章辞退第四章辞职、辞退的法律后果第五章附则总局各部门,直属机关党委、纪委:现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务员的合法权利,优化公务员队伍,提高行政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和《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国家公务员的辞职,是指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申请辞去现任职务,终止其与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机关的任用关系。第三条辞退公务员是指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其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第二章辞职第四条公务员本人要求离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机关,并不再担任其公务员职务的,可以按照规定程序向任免机关提出辞职。第五条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务员申请辞职应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由本人向所在司、办提
    2023-04-24
    495人看过
  • 市直机关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申诉控告办理程序
    (公务员管理科)一、行政法规依据《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办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辞退办法》。《国家公务员申诉控告暂行规定》、《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二、办理程序(一)辞职。1、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书面申请,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一份交所在单位,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本人,同时抄送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2、由各级人大选举和任命的公务员申请辞职,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办理。(二)辞退。1、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提出建议,填写《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一份,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本人,同时抄送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2、县、区以下辞退公务员,经县、区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县、区人民政府批准。(三)申诉、控告。1、公务员提出申诉或控告时,必须向公务员管理科递交
    2023-04-24
    452人看过
  • 吉林省公务员辞退实施细则(试行)
    吉林省公务员辞退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公务员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辞退,是指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解除与公务员的任用关系。公务员被辞退后,不再具有公务员身份。第三条辞退公务员,要依照法定的情形、权限和程序办理。第四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工作态度散漫,责任意识淡薄,服务理念缺失,有下列行为之一,经教育三次以上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1.迟到早退全年连续超过六十次或累计超过九十次的;2.不服从领导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命令,不能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一年内累计超过三
    2023-04-24
    400人看过
  • 公务员辞职辞退有“法”可依
    日前,中共中央组织部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的通知》,这是自《公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继陆续出台《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等相关法规之后新出台的又一配套法规,标志着我国辞退公务员和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管理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公务员辞去公职规定(试行)》和《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对公务员不得辞去公职的情形,公务员辞去公职的程序、审批时限、工作年限的计算、公务员辞去公职后的从业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对公务员予以辞退的情形、不得辞退公务员的情形、辞退公务员的办理程序、辞退费的发放等问题,使公务员辞职辞退管理有了法定依据。
    2023-06-10
    91人看过
  • 科级以下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工作程序
    一、国家公务员辞职工作程序1、辞职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并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一式三份(到区人事局领取申请表)。2、辞职申请人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决定书面通知呈报单位及本人;将审批后的《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报区人事局备案(申请表一份由区人事局留存备案,一份由单位留存备案,一份放入辞职申请人档案)。3、将备案及归档材料整理立卷。二、辞退国家公务员工作程序1、所在单位在核准事实的基础上,经领导集体研究提出建议,填写《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一式三份(到区人事局领取审批表),按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2、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后,由任免机关审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和被辞退人;将审批后的《辞退国家公务员审批表》报区人事局备案(审批表一份由区人事局留存备案,一份由单位留存备案,一份放入被辞退人档案)。3、将备案及归档材
    2023-04-24
    422人看过
  • 被辞退国家公务员可以办退休吗
    不可以,被辞退后就不能领取退休金了。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开除公职后是没有退休金的。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开除公职后,其社会养老保险账户自动被冻结作废,恢复公职后才可继续以前的养老金账户。如果是到其他类型单位工作或自谋职业,则要自行重新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一、公务员被开除公职后工资待遇如何?公务员被采取强制措施和受行政、刑事处罚的工资待遇处理:(一)公务员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逮捕期间,停发工资待遇,按本人原基本工资的75%计发生活费,不计算工作年限。经审查核实,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人民检察院不起诉或人民法院宣告无罪、免予刑事处罚,未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行政拘留,且未受处分的,恢复工资待遇,减发的工资予以补发,被采取强制措施期间计算工作年限。(二)公务员被刑事拘留在逃或批准逮
    2023-02-20
    334人看过
  • 文职人员委任制暂行办法:辞职与辞退规定
    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采取的就是委任制的方式。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之所以采取委任制的形式,是因为现役军人转改文职前,已经在部队工作多年,且大部分是在非直接参与作战岗位上工作,有着丰富的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第四条国家公务员要求离开国家行政机关,不再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可以向任免机关申请辞职。第五条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辞职:(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三)正在接受审查的;(四)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第六条国家公务员辞职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辞职申请,填写《国家公务员辞职申请表》;(二)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任免机关;(三)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核;(四)任免机关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呈报单位及申请辞职的公务员。第七条国家
    2023-07-19
    205人看过
  • 国家公务员辞退备案机关
    公家公务员辞退的备案机关是人社局公务员录用和职位管理处。一、国家公务员辞退的法定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章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辞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3.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二、国家公务员不得辞退法定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务员,不得辞退:(一)因公致残,被确认丧失工作能力的;(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三)女性公务员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辞退的情
    2023-02-09
    113人看过
  • 委任制文职人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
    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采取的就是委任制的方式。现役军人转改文职人员,之所以采取委任制的形式,是因为现役军人转改文职前,已经在部队工作多年,且大部分是在非直接参与作战岗位上工作,有着丰富的工作经历和工作经验一、士官结婚算军婚吗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军婚。夫妻双方或一方是现役军人的婚姻关系。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或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退役军人、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和军事单位中不具有军籍的职工,均为非现役军人,其婚姻关系均不能按军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受国家法律的特别保护,法律对军婚的结婚、离婚等问题均有特别规定二、破坏军婚罪立案条件有哪些破坏军婚罪立案条件:1、客观上表现为与现役军人配偶结婚或同居。现役军人是指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军官、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和具有军籍的学生;2、主体为一般主体,现役军人与其他现役军人配偶结婚或同居的,也构成本罪;3、主观
    2023-06-23
    336人看过
  • 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有哪些?公务员辞职程序是怎样的?
    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是对公务员任职的一个管理,公务员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辞去自己的职务,解除与任职单位的劳动关系,同时机关也可以根据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和工作态度等辞退公务员,若公务员有违法行为等,所在机关可以辞退公务员,当时法律也规定了辞退公务员的条件。一、公务员辞职公务员的辞职,就是公务员根据本人意愿,辞去所担任的职务,离开公务员队伍,解除与所在机关的任用关系的行为。为了适用目前新形势下公务员管理的需要,本章对原来的辞职制度设计有所改进,将辞职规定了既包括通常理解的辞去公职,又包括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辞去公职和自愿辞职以及领导成员的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二、公务员辞退就是在公务员不符合机关工作要求的情况下,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与所属的公务员的任用关系的行为。三、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所谓辞去公职,是指公务员按照自己的意愿,辞去所担任的公务员职务,解除与所在机关的任用关系的行为。也就是一
    2023-06-10
    111人看过
  • 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前手续
    第八十六条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必要时按照规定接受审计。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离职前应当作好善后工作。按照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的规定,国家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应在批准之日起半个月内,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和辞职、辞退手续,必要时应接受财务审计。对拒不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或不接受财务审计的,给予开除处分。1.办理公务交接手续。每个公务员都承担有一定的公共事务,公务员辞职或者被辞退后,离开了公务员队伍,但他所承担的公务事务还得有其他公务员来接着做。为了保持公务的连续性,保证机关工作的正常运行,公务员辞职或被辞退后,应当办理公务交接手续。如交办自己主管或者经办的各项工作,交代各项工作完成的进度,移交自己保管或使用的各种文件资料和办公用具等。在没有办结公务交接手续前,不能一走了之。2.接受审计。我国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审计制度,不仅有国家专门审计机关的审计,每个单位还有内部
    2023-06-12
    306人看过
换一批
#公务员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务员辞职流程如下: 1、公务员向任免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公务员辞去公职申请表》; 2、任免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审核; 3、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免去其他所任职务; 4、任免机关将审批... 更多>

    #公务员辞职
    相关咨询
    • 那个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是怎样的啊?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9
      第四条国家公务员要求离开国家行政机关,不再担任国家公务员职务,可以向任免机关申请辞职。
    • 国家公务员辞职报告范文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4
      辞职报告尊敬的X总及公司各位领导: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来到公司一年多,使我学到了很多知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对此我深怀感激,感谢公司领导给我提供了一个发展舞,感谢各位领导的教导和照顾。最近我感觉到自己不适合做这份工作,同时也想换一下环境,经过深刻冷静的思考后,郑重的向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对于由此给公司造成的不便,我深感抱歉,但是同时希望公司能体恤我的个人实际情况,对我的申请予以
    • 我国公务员不应当予以辞退的是哪些,公务员辞职怎么办,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06
      公务员法规定: 第八十三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
    • 公务员辞职后公务员不准辞职,怎么办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7
      (1)本人向单位提交辞职申请。(2)单位党组讨论决定,将讨论决定书面报任免机关人事部门审批,填写《公务员辞职申请表》。(3)任免机关党组研究决定。(4)任免机关审批,作出同意辞去公职或者不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同意辞去公职的应当同时免去其他所任职务;(5)任免机关将审批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务员所在单位和申请辞去公职的公务员,并将同意辞去公职的批复送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这里的任免机关,可以是一级党
    • 国家公务员在服务期内可以辞职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1
      员工在服务期内是可以提出辞职的,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和聘用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国务院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