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公益诉讼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2 00:38:55 78 人看过

一、什么叫公益诉讼制度

公益诉讼制度,简而言之,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相关组织或个人,依据法律的明确授权,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法院依法审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一种司法制度。

这一制度的设计初衷在于维护公共利益,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以及为那些因公共利益受损而难以直接寻求救济的群体提供法律保障。

二、公益诉讼的救济对象有哪些

公益诉讼的救济对象主要分为两类:

1.广义上的救济对象,包括国家利益、社会利益以及“不特定的他人利益”。在这种理解下,公益诉讼的触角更加广泛,旨在保护更为宽泛的公共利益范畴。

2.狭义上的救济对象,主要聚焦于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排除了“不特定的他人利益”这一表述,强调公益诉讼的直接目的在于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无论广义还是狭义,公益诉讼的核心都在于对公共利益的维护。

三、公益诉讼中行为与原告关系

在公益诉讼中,行为与原告之间的关系呈现出一种特殊性。即公益诉讼所针对的行为,是那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而这些行为往往并不直接损害原告的个人利益。

1.原告提起诉讼并非基于个人利益的受损,而是基于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关注和维护。这种“没有直接损害原告利益”的特性,使得公益诉讼与一般的民事诉讼在原告资格和诉讼动机上存在显著差异。

2.也正因为这种特殊性,公益诉讼的原告往往被赋予了一定的“公益代表”身份,其诉讼行为被视为对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保护和倡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4日 03: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公益诉讼制度—司考真题答案解析
    下列哪些选项是1991年颁布实行的《民事诉讼法》(2007年修正)未作规定的制度?()A.公益诉讼制度B.恶意诉讼规制制度C.检察监督中的抗诉制度D.诉讼保全制度中的行为保全制度【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选项C是2007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制度,其他选项是2012年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制度。【提示】2012年修正的《民事诉讼法》进行了全面修改,并呈现出十大亮点。(1)增加公益诉讼制度;(2)设立小额诉讼制度并实行一审终审;(3)首次对行为保全作出规定;(4)部分案件可申请原审法院再审;(5)再审案件不再一律中止执行;(6)证人出庭费用由败诉方负担;(7)增加专家出庭参与诉讼的规定;(8)首次明确针对恶意诉讼的救济程序;(9)加大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力度,罚款数额提高数倍;(10)加大“立即执行”力度。
    2023-05-04
    122人看过
  • 公益金制度
    公司利润
    公益金是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主要用于职工集体福利的一项权益,亦称集体福利基金。中国企业长期以来要为企业职工的生活福利直接承担一部分责任,考虑到这个因素,中国公司法特别规定了公司法定公益金制度。根据《公司法》第177条第1款的规定,公司利润缴纳当年所得税后,提取法定公积金的同时,应提取利润的5%至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同时,公司法对法定公益金的用途也作了具体规定,《公司法》第180条规定: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一般来说,主要用于兴建职工宿舍、托儿所、食堂等公共福利设施,但其所有权仍归属企业的所有者。
    2023-06-05
    391人看过
  •  诉讼第三人权益保障制度
    非被告方因非自身原因未参与诉讼,但证据表明判决、裁定或调解书部分或全部内容错误导致其民事权益受损,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若经审理法院支持其诉讼请求,则应改变或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若诉讼请求不成立,则应驳回诉讼请求。如果第三人因为一些非他自身的原因没有参与诉讼,但是证据表明有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是错误的,从而导致该第三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那么该第三人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判决、裁定或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人民法院成立诉讼请求的,应当改变或者撤销原判决、裁定、调解书;诉讼请求不成立的,驳回诉讼请求。什么是第三人撤销诉讼?第三人撤销诉讼是指第三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请求撤销原先已经发生过的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等法律文书的诉讼程序。第三人在撤销诉讼中所主张的权益应当是与原先的诉讼没有关联的,且该权益已经在原先的诉
    2023-11-12
    276人看过
  • 公益诉讼制度破解大规模侵权难题
    针对消费者维权举证难的现实问题,新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简称为新消法)第23条第3款规定: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此即由被告经营者自证清白的举证责任倒置制度,也是撬动消费者维权难问题的杠杆支点。按照上述制度设计,当消费者就技术含量较高、举证能力较弱的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质量提出异议时,消费者仅需提供所购商品或服务存在质量瑕疵的初步证据,而无需深入研究该产品或服务的专业知识,也无需自费委托专业鉴定机构予以鉴定。但经营者有义务提供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的证据,以自证清白;否则,就要对原告消费者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举证责任倒置制度有助于从根本上破解消费者举证难的问题,大幅降低消费者维权成本,追回一只鸡,得杀掉一头牛的维权窘境有望发
    2023-06-07
    278人看过
  •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具体构建
    近年来,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可以说是行政公益诉讼最重要的内容。如何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实现对我国环境的保护直接关系到我国行政法治的健全和环境法治的建设。如今,对环境行政诉讼存在的价值学界已没有分歧,但在具体的制度构建方面仍是莫衷一是,故笔者在系统梳理的基础上进行探讨。(一)构建我国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之启动模式选择目前,对行政公益诉讼的启动模式,学界存在以下几种观点:第一,一元启动模式。即将行政公益诉讼的起诉权仅授予检察机关,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行政机关侵害社会公益的行为进行起诉。第二,二元启动模式。行政公益起诉权除了赋予检察机关外,还应扩展至自然人、组织(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如社会公益组织等)。笔者认为,我国应该采用二元的启动模式。首先,采用二元的启动模式是由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特点决定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保护对象———环境具有广泛性特点,由某一具体的主体承担诉讼义务,保护力度肯定是有限的,采用二
    2023-06-07
    343人看过
  • 法治国家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之考察
    研究行政公益诉讼生成的历史,可发现“行政上的原告资格概念与司法上的原告资格概念都不是静止不变的”,(注:王名扬:《法、美、英、日行政法简明教程》,山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61页。)公益诉讼正是原告资格不断放宽、公民提起行政诉讼的管道越发畅通的产物。关于原告资格的标准,原来英美国家遵循的是“法律权利标准”,意指只有当事人能积极证明其法律权利受到侵害时,才有起诉资格,否则,即使由于行政机关的行为遭受重大损害,这种损害也被认为是没有法律错误的损害,当事人的原告资格不被承认。但到了现代,随着公益遭受侵害的问题越发凸显,“法律权利标准”逐步让位于“利益范围标准”。后一标准的涵义是,当事人针对某项行政决定提起诉讼时,并不要求其利益属法律特别规定的利益,只要申诉人有可能主张受损害的利益处于法律规定或调整的利益范围之内,就可请求司法审查。“利益范围”一语使行政诉讼的原告资格和诉讼请求的范围得以拓宽
    2023-06-13
    440人看过
  • 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含义是如何的
    一、什么是行政公益诉讼制度行政公益诉讼,是指检察院、公民及社会组织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公益,而向特定机关提出起诉请求,并由特定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形式在中国目前还未被立法者所承认,但通过对西方法治国家行政公诉制度的考察和法理思考可知,在中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有理论之基础,现实之需要,也是国际上诉讼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二、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特点行政公益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侵害了公共利益或有侵害之虞时,虽与自己无直接利害关系,但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或者向特定机关提出请求,由特定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特点有以下几点:(一)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是指被诉行为侵害了或危及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一般并不直接损害原告私
    2023-04-28
    126人看过
  • 什么叫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
    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种补充,两者的基本特征是相同的,都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用于职工的住房消费,属于职工个人所有。但两者的区别在于: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是根据单位的效益情况,由单位确定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适用于全市各个单位和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只适用于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全市是统一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在规定的幅度(1999年7月1日起定为1%~8%)内由单位自主决定。住房公积金每月缴存额有上下限规定,目前上限为330元。补充住房公积金则没有每月缴存额上下限的规定。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可以在个人所得税前支付,但补充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则应纳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数。
    2023-06-10
    200人看过
  • 什么是公益诉讼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有什么差别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公益诉讼是法律规定的无直接利害关系的特定主体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提起的诉讼。公益诉讼与私益诉讼区别在于:一是诉讼目的不完全相同,公益诉讼目的在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私益诉讼一般为解决民事主体之间纠纷,直接目的是维护个体利益;二是保护的利益特点不同,公益诉讼保护公共利益,具有抽象性、宏观性,私益诉讼保护的主要是个体利益,具有具体性、微观性;三是对当事人要求不同,公益诉讼原告不要求一定
    2023-05-13
    319人看过
  • 诉权理论与公益诉讼制度如何进行区别
    一是诉权不同于实体权利。诉权一定程度上独立于实体权利,具有诉讼权利和民事权利的人,未必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之人。二是诉权分为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和实体意义上的诉权。前者为形式诉权,即当事人提起诉讼或应诉的权利;后者是实体诉权,表现为当事人胜诉的权利。形式诉权是实体诉权得以实现的手段,实体诉权则是形式诉权的目的。从权利的角度看,一般情况下,诉权主体即为民事实体争议主体,此种主体拥有的诉权必然具有完整的双重涵义。但随着商品经济和民事诉讼制度的发展,诉权理论也进一步发展,程序意义上的诉权在一定条件下能够和实体意义上的诉权相分离,可以由非实体权利主体行使,有学者将其称为诉讼担当,即民事权利或民事法律关系主体以外的第三人,对他人的权利或法律关系具有管理权,以当事人的身份就该法律关系所产生的纠纷行使诉权,判决的效力及于原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三是司法实践中,客观上存在着诉权行使受阻的情况,如无人
    2023-06-13
    102人看过
  • 让公积金制度“叫好又叫座”
    房价在不断上涨,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多年未变,购房人想多贷贷不了。不少购房人不得不选择利息更高的商业贷款。这些因素使得住房公积金的效用打了折扣。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累计598.06亿元的公积金贷出比例仅为64.2%(往年该比例都在80%左右),还有近40%的资金在沉睡。一方面是大量贷款利率低的公积金处于闲置状态,另一方面是不少购房人不得不选择利息更高的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叫好不叫座,其不合理处显而易见。理想的解决办法之一当然是,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房价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最高贷款额度。据报道,公积金贷款额不足的现象虽已引起主管部门的注意,但有关人士称,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调整需要经过相关的调研以及有关部门的研究才能定。虽然,这种调研和研究都是必不可少的,调研需要时间,研究决定也需要时间,但问题并不是刚刚才出现的,所以人们就寄望这种调研和研究能抓紧进行,适时
    2023-02-18
    111人看过
  • 什么叫善意取得制度
    法律综合知识
    善意取得是指原物由占有人转让给善意第三人时,善意第三人一般可取得原物的所有权,所有权人不得请求善意第三人返还原物。此处的善意第三人即不知占有人为非法转让而取得原物的第三人。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动产善意取得必须符合如下条件:(1)受让人受让动产时是善意的;(2)受让人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让;(3)转让的动产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不动产已经办理所有权变更登记。如果满足此三项条件,则成立动产善意取得。一方面,受让人取得动产所有权,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另一方面,原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但是法律对于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有特殊规定者,则不依据前述规则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譬如,法律对遗失物的所有权归属有特别规范,则不适用一般的动产善意取得规则。《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
    2024-05-02
    53人看过
  • 什么叫个人破产制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个人资产不断增长,个人和家庭参与炒股、炒房,利用信用卡和贷款消费的比例越来越高,因贷款炒股、炒房及信用卡大额透支造成个人资不抵债的情况时有发生。实施《个人破产法》后,一旦出现个人欠债不还、逃债的情况,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宣判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如果资不抵债,也可以依法申请破产保护,在生活受到极大限制、个人声誉受损的条件下,债务可以得到一定免除,并得到重新做人的机会,防止出现背上沉重债务后四处逃债甚至自杀的现象。如果轻易确立个人破产制度,很多人就可能事先恶意借贷并大肆浪费,尔后通过破产而逃避债务。正因如此,个人破产制度确立的前提,是一个国家或者特定社会个人信用发达,使多数人不敢轻言破产。
    2023-05-01
    427人看过
  • 什么叫合同保全制度
    法律综合知识
    一、什么叫合同保全制度合同保全制度,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而设置的保全债务人责任财产的法律制度,具体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和债权人撤销权制度。合同保全是指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法律赋予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或撤消权,以维护其债权的法律制度。合同保全制度的设立,对于保障合同债务的履行和债权的实现,从而保障市场秩序和交易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只有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督促债务人切实履行义务,才能促成交易的实现,实现市插的有序化发展。二、合同保全的意义有哪些合同保全的重要意义如下:1.增强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能力;2.防止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受到危害;3.维护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4.促进了交易的订立和进展。三、合同保全的特征有哪些合同保全的特征如下:1.合同保全是债的对外效力的体现,也是合同相对性原则的例外。根
    2023-09-04
    24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公益诉讼的制度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25
      美国公民诉讼制度与我国的公益诉讼制度差不多。关于公益诉讼。推荐您阅读下面的文章,以获取更多这方面的知识。论文摘要:我国现行的诉讼法对谁有资格以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和民事诉讼没有作出明确规定。本文对公益诉讼的概念、特征、依据及意义作了分析,阐述了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的必要性。并对该制度的建立提出了若干构想。公益诉讼;特征;意义;构想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人
    • 公益诉讼制度有哪些特点?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9-29
      (1)公益民事诉讼的直接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共利益。私益民事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民事公益诉讼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利益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因此,建立公益民事诉讼可以使公共利益、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得到保护。 (2)民事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的法定性、特殊性和广泛性。法定性,是指公益诉讼的原告只能是获得法定授权的机关团体;特殊性和广泛性,是指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并不限
    • 公益诉讼制度与经济法有何关系?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06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具有社会性的经济关系,即直接涉及或影响社会或公众重大利益的经济关系。”这样一种新型社会经济关系的出现决定了必然会有新型法律关系主体的出现,经济法权利(权力)、义务和责任一定为新型法律关系主体所分配和承担。 1、经济法法律关系客体呈现出社会性的特点。社会性的财产(即国有资产或公有财产)以及社会性的行为是经济法法律关系的重要客体,因为经济法法律关系客体的社会性特点,决定了经济法主体
    • 什么叫准入制度?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07
      准入制度是国家对市场主体资格的确立、审核和确认的法律制度,包括市场主体资格的实体条件和取得主体资格的程序条件,也是国家对市场进行干预的基本制度。
    • 公益诉讼的原告与被告为什么叫共同诉讼?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6-17
      原告的话,一般是受到权益侵害的公众,被告的话是实施的,具体侵害行为的人或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