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保险合同内容应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8:15:34 431 人看过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保险合同约定事项的变更。《保险法》第二十条规定,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和保险人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保险合同的有关内容。保险合同变更的,保险人应当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由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书面变更协议。本规定是内容变更的一般原则,即保险人应当批注或者附加双方协商后签署的背书或者书面协议。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必须经保险人同意,这将导致保险人有意或无意的延误。为了寻求实际便利,确定保险关系,一些国家规定,在一定情况下,如果仅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在一定期限内无异议的,视为同意。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有两种:一种是投保人因自身实际需要提出变更,另一种是由于一定的法律情况,保险合同一方必须提出变更,另一方不得拒绝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包括保险费的变更和其他内容,主要是保险费的变更。(1)增加保险费: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未按约定履行保险标的安全义务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第三十五条);保险标的风险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第三十六条);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低于应支付的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纠正和要求投保人缴纳保险费的权利,或者按照实际缴纳的保险费和应当缴纳的保险费的比例缴纳保险金的权利(第513条)。(2)减少保险费: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保险标的风险显著降低,或者保险标的保险价值显著降低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每日减少保险费并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投保人提出变更请求是因为自己的实际需要,主要是因为保险金额的变化和保费的变化。(一)保险金额的增加:如果保险价值因市场价格上涨,投保人可以根据保险价值的增加比例提出增加或不增加保险金额,当然,保险费也应增加;保险价值不增加的,投保人也可以在保险价值限额内要求增加保险金额。(2)减少保险金额:如果保险价值减少或没有减少,投保人也可以提出减少保险金额的请求,但有些保单规定保险人不接受减少保险金额的请求,这些保单大多是人寿保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合同相关文章
  • 保险合同内容变更的条件及订立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下列事实出现时,保险合同的内容应当变更:1、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增加,被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应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2、投保人、被保险人未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履行对保险标的安全应尽的责任,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解除合同。3、据以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或标的的保险价值明显减少时,除非合同另有约定,保险人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4、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保险人有权更正并要求投保人补交保险费,或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应付保险费与实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二、保险合同订立要注意的问题(一)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保险合同订立的程序与一般合同订
    2023-04-30
    136人看过
  • 借款合同包括哪些内容,打借条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借条应该包括哪些内容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打借条时应注意哪些事项首先,借条的书写人一定要由借款人书写,而不是由贷款人书写,这样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贷款人擅自书写内容为由,拒绝承认借条的有效性。其次,借条尽量简洁明了,不要用模棱两可的语言,比如:A借B一万元。。。这样的语言无法明确是谁向谁借钱,应当用“借给”而不是“借”,没有明确方向性。不要书写借条的原因关系,比如:因为什么原因向你借钱,这个与借条本身无关,如果加入就可能
    2023-11-26
    295人看过
  • 董事变更应注意哪些事项,需要哪些信息
    董事变更应注意哪些事项,需要哪些信息,提交董事变更规范性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加盖公司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指定代表人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处理事项、权限和授权期限应当写明。公司登记表-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公章)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董事变更文件;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决议(由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半数以上董事签署)或者其他有关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提交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主席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确认)和董事会决议(由半数以上董事签字)。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和董事会决议(董事签署)。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将决定书(加盖公章)和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报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
    2023-05-02
    59人看过
  • 签订保险合同时要注意哪些内容
    一、签订保险合同时要注意哪些内容1、投保之前谨慎挑选保险公司在挑选保险公司的时候,应注重该公司的实力、规模以及运营能力,因为这关系到保险公司资金的运营、投资和理赔能力。也可以询问接受过理赔的朋友,他们的建议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2、准备投保时要检查保险营销员、代理人、经纪人的资格证书和展业证明现实中经常有买保险找得到人,索要保险赔偿金找不到人的事情发生。因此,要检查保险营销员、代理人、经纪人的资格证书和展业证明,确保其具备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能够获得保险赔偿金。3、针对保险对象选择保险合同保险公司一般针对不同的保险对象有很多险种合同,购买者应根据保险的对象是人身或者财产等详细选择适合的保险合同,不要盲目听从保险人员的介绍。4、签约之前,消费者要仔细阅读和研究合同条款的内容保险合同一般都是由保险公司出具的,签约之前购买者要仔细阅读和研究合同条款,对于不懂的内
    2023-06-15
    251人看过
  • 保险合同的变更事项
    保险合同的变更包括主体变更和内容变更。(一)主体变更主体变更是指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变化。这包括三种情形:一是投保人的变更,二是保险人的变更,三是被保险人的变更。投保人的变更在商事合同中是经常发生的,它的方式是通过保险单的转让来实现的。具体地讲分为两种情况:第一,投保人一方主体变更时不需征得保险人同意即可转让合同,它又可分为记名的和不记名的两种。记名的,投保人以背书形式转让;不记名的,投保人将合同交付给受让人就行。第二,投保人一方主体变更时,需得到保险人同意才能转让的合同。就是说,投保人一方变更主体应当经保险人同意才能有效。就保险人的变更而言,一般说来,在保险合同中较少发生。发生的情况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保险人因破产或政府的行政指令将保险转让给其他保险人,这一般不需得到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同意。另一种是保险业务的正常转让,一般要得到投保人的同意。除了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变更之外,保险合同关系人
    2023-07-07
    469人看过
  • 合同的内容怎么变更,合同变更应遵循哪些原则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订立后,因为当事人的协商或者法定原因而将合同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情形。变更合同的部分内容的,未变更部分的内容,继续有效。合同变更一般只对未来发生效力,已经履行的部分,不因合同变更而必然失去法律依据。存在合同变更不影响合同未变更前的某些内容的情形,包括: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等不因合同变更而改变。合同变更要遵循以下几条原则:(一)协商一致原则。我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二)法定事由原则。即当事人单方依法变更合同的原则,指一方当事人因为出现了法定事由,主要是合同中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去公平等情况,导致合同权利义务对一方当事人不合理、不公正。基于此,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请求对方当事人协商变更合同,或者行使合同变更权,请求法院或者总裁机构裁判变更合同。一、公司变更劳动合同当事人不同意应该怎么办1、如果是劳
    2023-03-12
    203人看过
  • 抵押合同包括内容有哪些,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抵押合同的条款包括什么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1)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3)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归属或者使用权归属;(4)担保的范围。二、签订抵押合同的注意事项:1、明确抵押合同是主合同(借款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目前我国法律是禁止企业间进行借款的,而对个人之间借款没有此规定,故在签订抵押合同时要特别注意主合同的有效性。2、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3、抵押合同中不能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没有清偿债务能力时,就将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债权人所有”。此约定没有法律效力。4、用必须办理抵押登记的财产比如房产、土地、汽车等作抵押物的,应向有关部门申请抵押登记,不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抵押合同不生效;用其他财产作抵押物的,可以自愿向公证部门申请抵
    2023-04-03
    298人看过
  • 购房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及其注意事项
    一、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7.保修责任;8.乙方使用权限;9.双方认定的争议仲裁机构;10.违约赔偿责任;11.其他相关事项及附件,包括房屋平面图、装饰、设备标准等。二、购房合同应该注意的基本问题1、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
    2024-01-09
    312人看过
  • 交强险保险合同变更要注意哪些问题
    1、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2、投保人投保时,应当照实填写投保单,并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3、变更的具体内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十二条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保险公司应当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保险标志。保险单、保险标志应当注明保险单号码、车牌号码、保险期限、保险公司的名称、地址和理赔电话号码。被保险人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保监会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第十八条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一、购买交强险有什么作用?交强险负有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建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不仅有利于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获得及时有效的经济保障和医疗救治,而且有助于减
    2023-03-02
    452人看过
  • 保险合同可以变更哪些内容以及订立保险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一、保险合同可以变更哪些内容?保险合同的变更通常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和合同主体的变更。1.合同内容的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一般表现为:财产保险在主体不变的情况下保险合同中保险标的种类的变化、数量的增减、存放地点、保险险别、风险程度、保险责任、保险期限、保险费、保险金额等内容的变更等。2.合同主体的变更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亦称保险合同的转让,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将保险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其实质是合同主体的变更。二、订立保险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根据保险合同的特殊情况,在签订保险合同中应明确以下条款:1.保险标的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财产的名称。标的必须是投保人所有或经营管理或者与保险有利害关系的财产2.座落地点座落地点是指被保险财产所在地点。3.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是指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支付赔偿责任的最高限额。4.保险责任保险责任是指导致保险人承担责任的事故或风险范围,一般指
    2023-06-22
    53人看过
  • 可变更合同有哪些内容?
    可变更合同的定义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欠缺某种合同生效要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意思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对合同内容予以变更或使合同效力消灭的合同。一、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性质:1.主要违反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要件。2.形成诉权:变更、撤销权行使主体为法院或仲裁机构。二、可变更、可撤销民法典定情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即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撤销请求权。(1)重大误解: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2)重大误解构成要件:A.合同一方或者双方对合同主要内容发生了重大误解;B.合同双方均无主观上的故意;C.合同一方基于重大误解而订立合同;D.误解必须是重大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一方[即双方当事人]均享有撤销请求权。(1)合同的显示公平: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
    2024-01-15
    460人看过
  • 私自变更的后果,变更抚养权应注意哪些事项
    一、私自变更抚养权的后果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没有与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擅自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但引起的原因是不同的,对此,应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1、有正当理由的,可告知依法起诉。离婚后,抚养子女的一方确实没有尽到抚养责任,或者有虐待、遗弃子女等行为的,另一方为了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而擅自将子女骗走或抢走的,这种行为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应告知其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变更子女抚养关系。2、子女擅自变更的,可告知由其法定代理人依法起诉。受一方抚养的子女因种种原因,如因受歧视、虐待等,而自行躲避到另一方的家中,并且明确表示再也不愿与抚养方一起生活的,其法定代理人应代理其子女起诉,要求人民法院变更子女抚养关系。3、没有正当理由的,应说服教育送回孩子。没有正当理由抢走或骗走孩子,应说服教育其送回孩子,经说服教育仍不送回孩子的,人民法院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强制措施执行的对象并不是该子女,而是抢走
    2023-03-04
    424人看过
  •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什么内容签订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一、猪场员工合同怎么写猪场员工合同应当按照以下内容进行书写: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者在猪场做哪些工作,应当写清楚;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二、签订医院聘用合同书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
    2023-06-23
    118人看过
  • 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条件是什么?订立保险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是什么
    根据《保险法》,当下列事实出现时,保险合同的内容应当变更:。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风险增加,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履行保险标的安全责任的,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三。确定保险费率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显著降低或者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显著降低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减少保险费,并退还相应的保险费每天一次。4。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低于应交保险费的,保险人有权纠正并要求投保人缴纳保险费,或者在缴纳保险费时按照应交保险费与实际缴纳保险费的比例缴纳保险费好处。投保人申报的年龄不真实,致使投保人实际支付的保险费超过应支付的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投保人。(1)保险合同的订立程序与总承包合同的订立程序相同。它需要经历两个阶段
    2023-05-02
    107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保险合同
    相关咨询
    • 交强险保单内容变更保额有哪些变更事项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03
      交强险保单内容变更后应注意的事项如下: 1、订立交强险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2、投保人投保时,应当照实填写投保单,向稳妥人照实奉告重要事项,并供给被稳妥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驭证复印件; 3、要注意变更的具体内容;等等。
    • 合同应当注明哪些事项内容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5-02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什么是劳动合同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3
      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当事人双方或单方依据情况变化,按照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对原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的法律行为。 应注意的问题:1、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进行,劳动合同期满是不能再变更的;2、劳动合同的变更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并要按法定程序进行;3、劳动合同变更后,原合同未作修改、补充的条款仍然有效;4、因劳动合同变更给当事人
    • 合同合同变更注意事项和限制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8-08
      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前提下,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法将其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法律行为。合同转让分为债权转让、债务转让、合同的概括转让三种情况。享有注意的是,合同转让时新的合同当事人代替旧的合同当事人,但合同的客体,即合同的标的并没有发生变化。
    • 保单内容变更后应注意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0
      保险公司在办理未注册登记机动车交强险过程中,如需变更保险单的“厂牌型号”、“发动机号码”或“识别代码(车架号)”等栏目信息,应在出具正式批单的同时,提供1份加盖“保单专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批单正本(交投保人)复印件,用于该车辆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使用,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