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6 20:53:35 160 人看过

约定劳动仲裁委员会无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地区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仲裁协议的执行有期限吗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当事人未依照裁决书规定的期限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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