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正式发布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6:11:20 416 人看过

经过近5个月酝酿,沪港通一号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上周末正式发布。在这份原名为《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实施细则》的征求意见过程中,上交所共收到78家券商反馈意见。所提意见主要涉及法律关系界定、额度控制、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等几方面,一些此前市场热议问题最终得到答案。

最引人注意的是对融资融券制度安排的明确和为实施看穿式监管保留空间。但对外界质疑的内地个人投资者港股通(南下)50万元的投资门槛问题,出于走得稳需求远高于走得快需求,并未调整;不过,香港证监会明确表示,随着沪港通市场逐渐成熟,门槛限制将会放宽。

融资融券首现沪股通

在4月底的征求意见稿中,融资融券并未现身沪港通业务中。然而,市场呼声最终得到监管层的认可,沪股通(北上)首先迎来曙光。

试点办法明确,考虑到香港市场实际,沪股通投资者可在香港市场开展沪股通股票保证金交易(类似于内地的融资买入)、股票借贷和担保卖空(类似于内地的融券卖出)。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市场的类融资融券业务模式与内地并不相同。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董某某介绍,香港市场的融券卖空采用分散授信模式,不安排专门从事融券的机构对融券进行控制,而是由证券公司和金融机构,通过借贷、回购等多种形式的市场工具完成。内地关于融资融券的现有规定,仅适用于境内证券公司对其客户的融资融券业务。两地之间规则不同的情况下,沪港通设计的主场原则将发挥作用。

在沪股通中,为防范在香港市场开展的沪股通股票融资融券行为造成内地市场波动,《试点办法》从监管交易申报角度对保证金交易和担保卖空的标的、担保卖空的提价规则和比例限制等事项作出规定。此外,原有的会员不得为港股通股票交易提供融资融券服务规定被删去,取而代之的是本所会员为港股通交易提供融资融券服务的相关事宜,由本所另行规定。由此,港股通的融资融券想象空间也被打开。

看穿式提升监管效率

沪股通将实现看穿式监管,也是此次试点办法中的一大亮点。

目前,A股市场交易以看穿式证券账户体系为基础,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拥有所有投资者的一级账户信息。在该模式下,每一笔A股交易申报均应包括投资者的证券账户信息,交易所可实时对投资者交易指令做前端检查,并能实时发现投资者持仓违规信息。

此前征求意见稿中,没有对沪股通的监管模式作出明确规定。

此次《试点办法》规定:上交所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提供沪股通交易申报涉及的投资者信息。这一规定为沪股通中上交所及时获取申报背后的投资者信息及实施看穿式监管保留了空间。

鉴于香港市场的实际情况,马上全面实施看穿式模式还需一定技术准备时间。因此,目前仅针对个案调查要求实施此模式。不过,对于看穿式监管模式,上交所已与联交所达成一致。在沪港通运行一段时间后,香港技术准备比较充分时,在沪股通中全面实现看穿式监管。

50万元门槛非一成不变

针对此前市场上港股通个人投资者门槛50万元过高的呼声,此次试点办法中并未修改。

市场分析认为,门槛问题的设定可能还是为沪港通平稳起步考虑,试点初期对风险的考虑往往远超对效率的考虑,这也是对内地投资者负责。而且,沪港两地市场存在不少差异,许多在内地市场适用的投资策略在香港并不适用,对内地投资者而言,港股通可能面临更大风险。

比如,香港上市公司基本面对股价走势影响,往往大于A股公司。内地炒作绩差股的逻辑,在香港市场通常不适用。而且,港股针对连续亏损企业并没有A股市场以ST标识的特别处理,在投资港股时可能承担更高的风险。同时,与A股相比,港股通标的股票成交金额、换手率均偏低。数据显示,12%的个股日均换手率不到0.1%。如果大量买进不活跃的股票,可能面临长期无人接盘的窘境。

此外,港股市场单日股价涨跌幅度不受限制,给投资者带来较大短线风险。以中国熔盛重工为例,2013年7月,受裁员、银行压贷等传言影响,公司股价在3个交易日里累计下跌31.3%,单日最大跌幅达16%。

不过,香港证监会表示,即将开通的沪港通试点还仅是1.0版本。随着试点平稳推进,投资者适当性门槛也会不断降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9: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证券交易所相关文章
  • 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文号:证委发[1997]88号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了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国务院办公厅于1997年7月2日发布了《关于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划归中国证监会直接管理的通知》(国办函〔1997〕39号)。根据通知的精神,我委对1996年8月21日发布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作了相应修改。修改后的《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已经国务院批准,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证券交易所管理办法(97)(1997年11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7年12月10日国务院证券委员会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证券交易所的管理,明确证券交易所的职权和责任,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证券交易所。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证券交易所是指依本办法规定条件设立的,所称证券交易所是指依本办法规定条件设立的,所称证券交易所是指依本办法规定条件
    2022-11-07
    302人看过
  • 证监会与沪深证券交易所建立沟通机制
    近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委员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召开首次联席会议。自此,证监会行政处罚与交易所纪律处分之间协调、沟通机制正式建立。姚-刚副主席到会并讲话。他指出,当前证券市场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对证券监管和执法提出了新的要求,证监会处罚委和交易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很有必要。双方要以联席会议为平台,定期或临时召开工作联席会议,通报证券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的新情况与新动向,对证券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进行深入研讨,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多层次的打击态势,进一步提高证券执法能力和社会效果。2006年10月,证监会对证券执法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在整合、壮大稽查队伍的同时,进一步完善“查审分离”体制,设立专门的行政处罚委员会,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截至2009年6月30日,处罚委共收案件194件,审结案件154件,作出126项行
    2023-06-13
    421人看过
  • 沪港通第三日继续遇冷证监会更正港股通交易费用
    昨日,证监会通过官方微博,就内地投资者买卖港股需要交纳的费用问题的内容作出更正。证监会指出,内地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投资港股需要交纳的费用包括交易费、交易系统使用费、交易征费、股份交收费、证券组合费和内地券商收取的佣金;具体收费标准以香港证监会、香港联交所及香港结算公布的为准。昨日是沪港通开通后的第三个交易日,而从交易额度来看,沪港通遇冷仍在持续。截至昨日港股收盘,沪股通每日额度130亿元还剩103.8亿元,仅用了20.2%;港股通每日额度105亿元还剩102.4亿元,仅用了2.5%。与前一交易日相比,沪港通额度用量进一步缩减,热度进一步降温。对于资金怠于南下的原因,YY会计师事务所普XX昨日发表研报称,目前沪港通只运行了三日,难以评估表现,估计南下港股通交易少是因为香港上市公司在内地知名度不高,所以香港上市公司应该加强宣传,港股对内地投资者仍有吸引力。
    2023-06-06
    242人看过
  • 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01号《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已经2014年4月2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38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肖-钢2014年6月13日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doc第一条为了规范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相关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以下简称沪*通),是指**证券交易所和**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合交易所)建立技术连接,使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以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沪*通包括沪*通和港股通两部分。沪*通,是指香港投资者委托香港经纪商,经由香港联合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证券交易所进行申报,买
    2023-05-02
    295人看过
  •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通知
    发布部门:广东省发布文号:各上市公司: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所特制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1-14号(以下简称《格式指引》),自2002年3月12日起施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本次发布的《格式指引》共包括了《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及债务重组公告格式指引》等14个具体类别的公告格式指引,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其内容和要点,严格按照《格式指引》的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为了进一步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范管理,自2002年3月12日起,各上市公司应当对其公开披露的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进行连续编号,并按照《格式指引》的要求披露。公告编号以一个年度为统计单位,对该年度对外发布的公告按披露时间次序进行编号。例如:某一上市公司2002年3月12日发布的
    2023-06-09
    148人看过
  • 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证监发[2010]91号各上市商业银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推进上市商业银行在交易所债券交易试点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应在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进行规定业务范围内的债券现券交易。二、试点期间,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参与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涉及的债券登记、托管及结算业务,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依据现行规则办理。三、对于试点启动后新发行的债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双方关于跨市场债券品种的转托管业务协议,办理试点上市商业银行债券跨市场双向转托管业务。四、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此前下发的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的相关规定如
    2023-06-07
    228人看过
  •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转让规定
    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是指上市公司依法发行的股票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内公开进行的转让或交易。它具体包括以下含义:公司必须是依法上市的公司,股票必须是依法上市公司依法公开交易的股票,如国家股、法人股不许挂牌交易,内部职工股、公司职工股、转配股要在一定条件下成为社会公众股后才可以挂牌交易;交易必须公开进行;交易价格采取集中竞价方式,集中竞价是指两个以上买方和两个以上卖方通过公开竞价形式来确定证券交易的价格,当买方中的人提出的最高价和卖方中的人提出的最低价一致时,证券交易的价格就被确定,交易就可进行;集中竞价应当实行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价格优先是指在买方中出价高的可以比价格低的优先成交,时间优先是指买卖各方出价相同时先出价或先要价的优先成交。二、法律条款《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转让服务3.1发行人申请债券挂牌转让,应当向本所提交下列文件,并在挂牌转让前与本所
    2023-06-03
    374人看过
  • 股指期货《交易规则》正式发布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7日正式发布股指期货《交易规则》,其配套实施细则亦于同日发布。中金所《交易规则》和《违规违约处理办法》日前也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7日正式发布。中金所同时发布的配套实施细则还包括:《交易细则》、《结算细则》、《结算会员结算业务细则》、《会员管理办法》、《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信息管理办法》、《套期保值管理办法》。《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正式发布,是股指期货准备工作中的阶段性成果,标志着股指期货的准备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在《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出台之后,市场参与各方将依据相关规则加快准备工作,推动股指期货的上市进程。此次《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的正式发布,标志着中金所的规则体系和风险管理制度已经建立,金融期货的法规体系基本完备,金融期货的诞生具备了坚实的法规基础。据了解,《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从去年3月开始起草,在整个制定过程中,中金所广泛征求了
    2023-06-05
    415人看过
  •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
    发布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等规定,制定本指引。第二条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公司应当积极通过资产重组、整体上市等方式减少关联交易。第三条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规定其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或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履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的职责。银行等特殊行业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按照有关监管规定下设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本所鼓励关联交易比重较大的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四条上市公司临时报告和定期报告中非财务报告部分的关联人及关联交易的披露应当遵守《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023-04-27
    133人看过
  •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债券交易以人民币多少为一张
    1000元。债券现货交易集中竞价时,其申报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交易单位为手,人民币1000元面值债券为1手;(二)计价单位为每百元面值债券的价格;(三)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01元;(四)申报数量为1手或其整数倍,单笔申报最大数量应当不超过1万手;(五)申报价格限制按照交易规则的规定执行。一、房地产交易的规则(1)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这就是“房产权与地产权一同交易规则”。房产权与地产权是不能分割的,同一房地产的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只能由同一主体享有,而不能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如果由两个主体分别享有,他们的权利就会发生冲突,各自的权利都无法行使。在房地产交易中只有遵循这一规则,才能保障交易的安全、公平。(2)实行房地产价格评估。我国建立市场机制的时间还不长,截止到2013年7月仍未形成合理的完全市场化的房地产价格体系,我国房地
    2023-06-22
    184人看过
  • 是否需要在证券交易所上注明“证券交易所”?
    证券交易所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交易所的字样。《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证券交易所必须在其名称中标明证券交易所的字样。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证券交易所或类似名称。本规定的目的是明确定义和区分不同的证券机构,使证券交易所的名称不被滥用或冒用,以确保证券交易所和其他证券机构明确其职能和业务范围。证券交易所章程应包括的内容1、设立目的;2、名称;3、主要办公及交易场所和设施所在地;4、职能范围;5、会员的资格和加入、退出程序;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7、对会员的纪律处分;8、组织机构及其职权;9、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任免及其职责;10、资本和财务事项;11、解散的条件和程序;12、其他需要在章程中规定的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零四条因违法行为或者违纪行为被开除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和被开除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得招聘为证券交易所的从业
    2023-07-02
    238人看过
  • 沪港通试点定于11月17日开始
    中国证监会及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简称香港证监会)10日发布联合公告,决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正式启动沪港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即沪港通,沪港通下的股票交易将于2014年11月17日开始。据了解,今年4月10日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以来,两地监管机构积极准备。目前,沪港通交易结算、额度管理等相关业务规则、操作方案及监管安排均已确定,技术系统准备就绪,交易所进行市场培育和投资者教育也已取得良好结果,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已就沪港通项目涉及的跨境监管合作原则和具体安排达成共识,并签署了《沪港通项目下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加强监管执法合作备忘录》,以加强双方执法合作,采取有效行动,打击各类跨境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沪港通正常运行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3-06-06
    53人看过
  • 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
    上证所今日发布《关于公司债券发行、上市、交易有关事宜的通知》,以配合证监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实施。根据《通知》,上证所将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实时监控。《通知》称,试点期间公司债券发行原则上采用网上发行和网下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发行是将一定比例的公司债券,按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利率,通过上证所竞价交易系统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试点期间,上证所对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不收取发行手续费。网上发行以1,000元面值为一个认购单位。关于公司债券的现货交易,《通知》规定,试点期间公司债券现货交易可在上证所竞价交易系统和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同时进行,并使用相同的证券代码和证券简称,按证券账户进行申报,并实行净价交易、全价结算。公司债券现货在电子平台采取报价交易的,每笔买卖报价数量为1000手或其整数倍,报价按每1000手逐笔进行成交。当日通过竞价系统(电子平台
    2023-06-09
    218人看过
  • 公司债券上海交易所发行费用多少
    一、公司债券发行费用多少1、发行利率:按年付息,票面利率受期限品种、主体资质、信用评级、增信措施等影响差异较大。实际发行利率水平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2、中介机构费用保荐费:公司债券实行保荐制,需支付保荐费用承销费用:发行人支付给主承销商的承销牵头费和支付给承销团所有成员的承销佣金受托管理费用:公司债需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目前要求由保荐人担任评级公司评级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局要求,需评级公司出具评级报告律师事务所费用:需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费用:由于不需要出具特殊的报告,一般不额外增加费用3、其他费用登记托管费:公司债券发行和存续期内,发行人需支付登记托管和兑息手续费,具体数额根据发行规模确定,由中证登收取发行推介费:发行推介费用包括发行的初步询价和路演推介所产生的费用,费用因路演的范围和规模而异,IPO的发行推介费用一般为100-300万元,但考虑到债券路演通常范围和规模
    2023-06-02
    197人看过
换一批
#证券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证券交易所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设立的,为证券的集中竞价和有组织的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规则的特殊法人。 证券交易所既不直接买卖证券,也不决定证券价格,而只为买卖证券的当事人提供场所和各种必要的条件及服务。... 更多>

    #证券交易所
    相关咨询
    •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发行条件是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3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债券的条件: 1、发行人是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利率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3倍; 3、期限在一年(含)以上; 4、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 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流程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23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流程是哪些?其实在2015年5月20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便对此出台了具体的文件,具体的内容自文件中已经做出了非常详细的说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预审核流程是为了规范证券公司预审核工作,提高工作效率而产生的,是比较权威的文件。
    • 证券交易所可以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证券交易所应当为组织公平的集中交易提供保障,公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并按交易日制作证券市场行情表,予以公布。未经证券交易所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证券交易即时行情。
    •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采用哪些方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5
      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应当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证券交易当事人买卖的证券可以采用纸面形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形式。证券交易以现货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 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试点办法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9
      基金管理人或者其他机构及其经办业务人员,在直接或者代为办理开放式基金单位的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以及本行业公认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不得误导、欺骗投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