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的权利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09:14:43 78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以下权利及义务:

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

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以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

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遗产被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如经其中某一继承人的请求,那么可以将遗产予以分割。当然,分割遗产不得侵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

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哪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以前应认真管理遗产。

5、执行遗嘱的权利义务。

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债务以他的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另外,附义务遗嘱继承或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继承人、受遗赠人无不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

一、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是什么

1.二者的受让主体不同。遗赠的受让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或国家及其他社会组织。而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

2.二者所指向的客体范围不同。遗赠的客体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消极的财产义务,但执行遗嘱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而继承的客体范围不仅包括财产权利还包括财产义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被继承人的实际遗产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可不予清偿,但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3.权利的接受、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只有依法在法定期间(在知道受遗赠的两个月)内明确作出接受的意思表示时才视为接受,否则视为放弃遗赠。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处理前,明确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才能有效。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这也不同遗嘱继承人。

4.在遗嘱继承中,遗嘱人可在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而在遗赠中则不能指定候补的遗赠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05: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继承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权利与义务
    继承的财产不一定是夫妻的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的,就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除此之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在婚后继承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
    2023-07-07
    61人看过
  • 合同权利义务是否能继承
    首先,从维护交易便利和保障交易安全的角度来讲,对于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和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法律规定的买卖不破租赁,财产的权属变更不应影响成立在先的租赁一样。至于说如何履行,根据规定,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如果法定继承人不放弃继承财产,则应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即被继承人)的义务。其次,关于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如服务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因为这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另一方当事人本人具有的经验、能力,甚至是个人品格方面的胜任才与之签订相应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当事人死亡,合同权利义务仍不终止的话,则有违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了,这显然与我国法律规定的自愿原则有冲突。另外,根据法律条文,含有人身依附的合同属于根据合同性质不可转让之合同。同理,其继承人也不应继承该合同的权
    2023-08-18
    409人看过
  • 继承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形有哪些
    一、继承人有以下权利及义务: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5、执行的权利义务。6、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二、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法定继承人能够被遗嘱剥夺继承权吗公民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因为遗嘱直接表示了被继承人的最终意愿,所以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同时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但对于成年子女,若是不孝敬老人,不履行赡养义务或是出于别的原因,父母是完全可以通过遗嘱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愿,排
    2023-07-23
    284人看过
  • 合同权利义务继承的法律依据
    对合同中债权债务的继承不是对合同本身的继承,民事合同的成立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死亡,大部分合同的权利义务都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这种继承只是对合同中规定的债权债务的继承,而并非对合同本身的继承,也就是说,除了合同中特别约定的以外,继承人不能因被继承人的死亡而当然地取代被继承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一、父亲欠贷款子女要还吗我国法律没有父债子还这种规定的。一般都认为,父债必须子还,实际上并非如此,债权债务具有附属性,其针对的是债权债务本人,除非当事人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否则债务不发生转移。而根据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享有权利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如果继承人依法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其应当在所受遗产的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生前所负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其也就不负有债务偿还责任。二、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区别是怎样的?1、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
    2023-03-14
    269人看过
  • 遗产继承中的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权利和义务的转移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1)二者的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随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的而取得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转综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是在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2)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代位继承人、只能在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情形下发生。转继承只能发生地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3)主体的不同。代位继承中的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接晚辈血亲,而不能是被子代位人的其他法定继承我。而在转继承中,享有转继承权的人是被转继承人死亡时生存的所有法定继承人,被转继承人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转继承;没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的,则得由第二顺序的法定继承人转继承。(4)适用的范围不同。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转继承后能代位继承吗代位继承后可以再转继承。我国法律规
    2023-07-05
    325人看过
  • 继承公租房承租权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公租房承租权是可以继承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公租房的所有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承租人死亡后,公租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继承和分割,而是可以由共同居住人或者亲属依法继承,这实际上就是对公租房租赁权的继承。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后,如果承租人生前有常住户口的共有人,承租权应当继续由常住户口的共有人来今次那个承租。哪些公租房承租权不可转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有居住房屋,不得进行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一)整幢独用的花园住宅;(二)属部队、宗教团体所有或者在学校校园内的;(三)产权不明晰的;(四)承租人拖欠租金尚未结清的:(五)依法代管或需要落实政策的;(六)已列入户籍冻结范围的;(七)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八)列入本市危棚简屋改造或者住房成套改造计划的;(九)其他依法应当由出租人收回的。除上述情形外,出租人应当同意承租人进行房屋承租权的转让和交换。公房拆迁款一般是给承租人的一种补偿及住房安置费用,
    2023-07-01
    131人看过
  • 股权转让,权利义务可以继承吗
    股东将股权进行转让后,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是一并转让的,转让后权利和义务消失,所以股权的相关权利和义务是不能继承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2023-04-21
    125人看过
  • 继承人是否有权免除其他继承人的抚养义务?
    未尽抚养义务需要看具体的情况,构不构成遗弃,构成遗弃的话,是不可以继承的。以下继承人无权继承:(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能查到所有继承人吗所有继承人的查明方法是:当事人可以调查,被继承人是否立有遗赠抚养协议、遗嘱、法定继承。当事人可以根据户籍登记、结婚登记等材料调查,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人是否存在;综合前述所调查出的人员,确认全体的继承人范围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
    2023-07-02
    484人看过
  • 遗产继承中的权利和义务有何关系?
    继承中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在确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上,两个继承顺序的划分依据,不仅是血缘关系、亲属关系,而且还有权利义务关系;2、在同一顺序继承人中,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3、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享有继承权,并列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等等。行纪合同中行纪人的权利义务是怎样的1、行纪人的主要义务:(1)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的义务。行纪人应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完成行纪行为,并应当尽注意义务,以使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失或少受损失。(2)依委托人指示处理事务的义务。委托人指定了卖出价格或买入价格的情况下,行纪人应当按委托人的指定价格处理事务。行纪人低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或者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买入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未经委托人同意,行纪人补偿其差额的,该买卖对委托人发生效力。行纪人高于
    2023-08-09
    99人看过
  • 放弃赡养义务和继承权的利弊分析
    子女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而依法免除赡养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的赡养义务为法定义务,只会因客观条件而改变。例如,子女丧失赡养能力、死亡等。即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放弃继承权同样应尽赡养义务今年70多岁的刘*婆,没有生活来源,但她有两个儿子,几年前老伴去世时还留下了一些遗产没有分割。三年前兄弟俩签订了一份协议,哥哥放弃继承权,弟弟继承遗产并独自承担赡养母亲的义务,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不料,2009年春节前夕,刘*婆得了一场大病,花去九千余元医疗费。看着生活日渐拮据的小儿子,于心不忍的刘*婆找到了大儿子,要求其分担一部分医疗费,并承担赡养母亲的义务,结果大儿子以自己已经放弃了继承权,谁继承遗产谁赡养老人为由拒绝了。刘*婆看到大儿子如此绝情,便萌生了与大儿子打官司的念头。这件事情在刘*婆的居住地引起了轰动。许多人都认为刘*婆不按协议行事是无理取闹
    2023-07-06
    212人看过
  • 继承人是否有权利拒绝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被继承人的合法债务在继承范围内。继承人在继承财产的同时,也应当继承被继承人的债务。继承人应当依法清偿被继承人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并以其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的,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责任。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都可以继承吗债权可以继承,债务不能继承。法律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都属于遗产,均可以被继承。标的为财物的债权,可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借贷一方死亡而消灭。债权人死亡后,债权的继承人可继承该债权,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相应责任。对于被继承人的债务,遗产应优先用于偿还债务,如果遗产已被继承,那么继承人应当以继承的遗产清偿债务。遗产债务主要有以下几类:1、被继承人生前依照税收法规应当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车船使用税,营业税等。2、被继承人生前因未履行合同所负
    2023-07-02
    316人看过
  • 继承人是否应当承担继承人的债务清偿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人如果继承了被继承人的遗产的,需要以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偿还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一、债务人死亡债务处理规定债务人死亡债务的处理: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二、法律上如何认定父债子偿法律上未规定父债子偿,如果子女继承了父母遗产的也仅需要以遗产价值为限进行偿还,超出部分不需要还。三、遗
    2023-03-24
    65人看过
  • 哪些人可以成为继承人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下列人员可以成为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有以下权利和义务:1、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2、保管遗产的权利;3、参与遗产分割的权利;4、管理遗产的义务;5、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外嫁女女儿和父母能继承遗产吗?外嫁女儿能继承遗产。法律上规定,外嫁女儿是有继承遗产的权利的,在分配继承遗产时,要遵循男女平等、养老育幼、权利与义务互相一致的原则。子女对父母的遗产都享有继承权,且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民法典》第1127条第一、二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
    2023-06-20
    414人看过
  • 公司债权债务权利义务继承依据是什么
    一、公司债权债务权利义务继承依据是什么当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就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一般也不必经合并双方债权人的同意。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可以对原来公司的债权进行管理,原来公司对外的债务,也有义务对债权人进行清偿。债权、债务的承继,是指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必须无条件地接受因合并而灭的公司对外的债权与债务。公司进行生产经营,不可避免地会对外产生债权、债务,而公司合并后,至少有一个公司丧失法人人格,而且存续的或者新设立的公司也与以前的公司不同,对于公司合并前的债权、债务,必须要有人承继。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由于财产的整体转让并未改变双方债权人原有的地位,因此,一般不必经合并双方债权人的同意。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有权对原来公司的债权进行清理并予以收取,同时必须接受原来公司的债务
    2023-06-14
    323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合同权利义务的继承是怎样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1
      如果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死亡,非涉及人身关系的合同权利义务可以由继承人继承。但这种继承只是对合同中规定的债权债务,而并非对合同本身的继承。
    • 公司债权债务权利义务继承范围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17
      公司债权债务权利义务继承依据: 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就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一般也不必经合并双方债权人的同意。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立的公司可以对原来公司的债权进行管理,原来公司对外的债务,也有义务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 继承人权利和义务有哪些?怎么规定的?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04
      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如下几方面: 1、继承人有如下权利,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取得遗产的权利; 2、继承人有如下义务,偿还被继承人债务、履行遗嘱指定的义务等。
    • 法定继承人不能将被继承人的权利和义务列入遗产的范围的是哪些权利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下列权利义务不能列入遗产范围: 1、与被继承人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利。 2、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债权、债务。因为这些债券债务具有不可转让性。指定了受益人的人身保险合同中的受益权,被继承人死亡后其亲属应得的抚恤金等,都不属于遗产。 3、国有资源的使用权。国有资源的使用权虽然在性质上属于用益物权,但因其取得须经特别的程序,是授予特定人的,因地,也不能列入遗产。 4、承包经营权。 5、自留山、自留地、
    • 人有什么样的权利遗产继承人要尽什么义务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6
      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权利。2、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没有放弃继承的继承人自继承开始便可以取得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财产。3、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遗产被几个继承人同时继承,如经其中某一继承人的请求,那么可以将遗产予以分割。当然,分割遗产不得侵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4、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尤其是哪些实际占有遗产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以前应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