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销权中第三人认定的办法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21:54:00 210 人看过

债权人撤销权中第三人的认定:一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相对人。二是在该受让人处取得权利和利益的人。

一、撤销权有哪些含义

撤销权是债务人放弃对第三人的债权,低价处理财产,对债权人的债权有害的,债权人可以要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人撤销权的设立条件可分为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如下:

1、客观上,债务人必须对债权人的债权实施一定的有害行为,才能使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具体如下:

(1)是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财产处分行为;

(2)债务人处分财产具有法律效力;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已经或者将严重损害债权人的债权。

2、主观上,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在债务人或者债务人者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民事行为时,应当具有主观恶意。所谓主观恶意,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在实施民事行为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为对债权人债权有害的心理状态。

一旦债权人行使撤销权,债务人的处罚行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民事行为将无效,从而产生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需要注意的是,撤销权必须在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有下列悄悄形式之一的,撤销权消除:

(1)是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未行使撤销权;

(2)是有撤销权的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二、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三、原告撤销权和代位权能合并审理吗

撤销权诉讼与代位权诉讼不可以合并审理,撤销权诉讼是撤销债务人影响债权实现的行为,代位诉讼是债权人代替债务人向其债务人主张债权的行为。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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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5-14
      债权人撤销权中第三人的认定: 一是与债务人发生交易行为的相对人。 二是在该受让人处取得权利和利益的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
    • 债权人撤销权的前提是什么债权人撤销权的确认程序是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31
      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应当具备以下前提条件: 一、债权债务合法,即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合法债权; 二是债务人有不当处分财产或放弃到期债权的行为,债务人主观上有恶意; 第三,债务人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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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6
      1、撤销之诉的原告撤销权人是指因债务人的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而使债权受到损害的债权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示法院撤销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的行为。2、撤销之诉的被告:兼有给付之诉时,以受益人或受让人为被告。
    • 撤销权不满足什么条件如何认定债权人撤销权
      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21
      债权人在满足下列条件时,可以像撤销权一样: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前存在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务人不合理处分其财产或财产权益; 3、债务人的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法律上如何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09
      债权人撤销权的法律规定有: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