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是否属于双务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0 09:06:05 296 人看过

有偿保管合同属于双务合同,无偿保管的,不属于双务合同。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八百八十九条规定,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第八百九十条规定,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管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侵权纠纷

不属于,保管合同纠纷属于合同纠纷。侵权纠纷的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不包括保管合同纠纷。

因此,合同纠纷不属于侵权纠纷的范围。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八条第一款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第八百八十九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无偿保管。

第八百九十条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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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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