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合贷公积金贷款年限和商贷年限必须一致吗
在实际情况中,其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倘若涉及到商贷与公积金贷款并行的“组合贷”模式,为了保障抵押权益,其贷款期限则需要保持一致。这主要是由于在这种形式的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商业性贷款所依赖的是同一项抵押品或担保物,当贷款期限届满之时,若借款人未能及时偿还本息,相关委托银行便有权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对抵押物品进行依法处理。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在现金管理服务中,受企业集团客户委托,以委托贷款的形式,为客户提供的企业集团内部独立法人之间的资金归集和划拨业务。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受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代为发放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二、组合贷公积金年限和商贷年限可以一样吗
这需要根据不同情形进行分析与判断。若采用的是商贷与公积金贷款相结合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贷款年限应当保持一致。因为在组合贷款过程中,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性贷款所设定的是相同的抵押(质押)物品,贷款周期结束后,若借款人未能偿清所有本金及利息,委托银行将会采取措施,对设定的抵押(质押)物品进行处理。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在现金管理服务中,受企业集团客户委托,以委托贷款的形式,为客户提供的企业集团内部独立法人之间的资金归集和划拨业务。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受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代为发放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实际上,具体的规定可能会根据地区和环境而有所区别。在涉及到商业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混合贷款"模式时,为了保护抵押权利人的权益,我们需要对这两种贷款的期限进行统一的设置。因为这两类贷款是基于同一项抵押资产而产生的,如果在规定的还款日期内借款人未能偿还本金及利息,那么银行便有权力依据相关合同的约定对该抵押资产进行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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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商贷必须和公积金贷款年限是一致的吗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4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商贷和公积金贷款组合贷的话,那么年限必须是一样的。因为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设定的是同一抵(质)押物,贷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如没还清贷款的,受托银行要对设定抵(质)押物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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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里商贷和公积金可以贷不同的年限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0一般不行。因为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设定的是同一抵(质)押物,贷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如没还清贷款的,受托银行要对设定抵(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果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期限不一致,一种贷款到期而另一种贷款没到期,则抵(质)押物无法分割进行处置。因此,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贷款期限应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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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商业贷款和公积金必须要一家银行吗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91、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2、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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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必须还清商贷吗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27是的。已申请商业住房贷款且符合转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申请“商转公”贷款前必须要先还清商业贷款才能到所属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转贷事宜。办理转公积金贷款的房屋,必须是在市房改资金中心进行登记备案的住宅开发项目,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书或《商品房权属证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