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立法还需进一步量体裁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9:07:03 71 人看过

在最近对劳动合同法研究学习中笔者发现,劳动合同法第4条规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面对这样的软性规定,如果协商不成,且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规定明显不合情理的,那该怎么办?此时,强制性规定有哪些?劳动合同法没有具体规定。

一个单位的工会或职工拿的是用人单位的钱,劳资关系隶属用人单位,如果说,为单位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明显不适当去协商,尚且做得到的话,那么如协商不成再去严正交涉,可能性就降低了很多。也就是说如果法律上没有相关的救济途径,提供保护说真话的具体措施(提起诉讼解决或请求劳动合同监察部门处理等),很可能协商不成的话,就不了了之。如果是这样的协商,那么可以预见在大多数情况下,职工未必能够争取到相对而言比较合理的结果,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制定不合理制度,那么职工和工会对其进行干涉与纠正的机会就比较渺茫。所以,应该在相关的法律中,明确规定职工和工会对企业明显不合理制度的建议权,并设置相应的救济程序,如规定企业不得因为职工或工会负责人说了真话而辞退他们。否则,工会为工人说话的勇气将大打折扣,最终损害的还是劳动合同制下的职工的合理合法权益。从某种角度来说,保护说真话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就保护了劳动合同法社会性实施的公平正义,当然,这个过程中,也要注意到投资人决策权与职工建议权之间的平衡。

除此之外,需要进一步明确的还有有关残疾人的相关规定,比如,用人单位与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如一目失明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时,其中的工作条件、工作地点、合同期限都带有特殊性。这种合同与正常劳动合同有很大的区别,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如何将这种保护体现在法条上,很值得进一步探讨与研究。笔者以为,是否可以将与特殊群体订立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法中设专章、专条规定,既不存在法律解释上的障碍,也不存在手续与内容确定上的难题,因为我国建国五十多年来,对残疾人的保护积累了大量的可供借鉴的经验、判例。

专家评中评

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5章第3节专门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规定,但未指明劳动合同法的其他规定对非全日制用工是否适用。于是,有的认为,非全日制用工仅适用第5章第3节的规定;有的认为,第5章第3节以外的规定只要不与第5章第3节的规定相异的,对非全日制用工都适用。

在劳动合同法中,对非全日制用工而言,第5章第3节是特别法,其他规定是一般法。依法理,其法律适用规则为:(1)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即特别法与一般法的规定有差异的,适用特别法的规定而不适用一般法的规定。(2)一般法补充特别法。即特别法未规定而一般法有规定的,立法明确规定一般法中某些规定适用或不适用的,依其规定;立法未明确规定的,在不违背特别法的立法目的和基本精神的前提下可适用一般法的规定。所以,劳动合同法中第5章第3节以外的规定是否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的问题,关键要看其是否违背非全日制用工立法的目的和基本精神。例如,关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的规定,就不应当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

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王全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0日 09: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期限相关文章
  • 劳动仲裁交完资料下一步
    劳动仲裁判决书下来之后下一步是去当地法院立案。一般拿到劳动仲裁裁决书,和对方多没有在起诉起内去法院起诉的话,期满后去找原裁决这个案件的劳动仲裁员去出具一张仲裁生效证明,然后凭生效证明和裁决书一起写一张强制执行申请书,去当地法院立案庭,申请强制执行。一、法院判决了离婚和赔偿,可是对方不给钱该怎么办若经法院判决离婚,且对离婚赔偿已经协调好,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确定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或直接申请执行。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如下:一、步骤:准备好强制执行申请书、原告的身份证明、判决书原件、判决文书生效证明到法院的立案庭去进行执行案件立案。二、材料准备:1、强制执行申请书;2、原告身份证明;3、判决书原件;4、生效证明:找审理该案的法官或者书记员去开具,证明该案判决已经正式生效。二、不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劳动者入职用人单位1个月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
    2023-02-19
    138人看过
  • 劳务关系还需要进行劳动仲裁吗
    劳务关系的问题不能劳动仲裁。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用工者根据口头或书面约定由劳动者向用工者提供一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用工者依约向劳动者支付劳务报酬的一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劳动仲裁只受理关于劳动关系的争议。一、劳务派遣工伤是怎样如果在劳务派遣工作中受伤。首先,虽然你在用工单位工作,但实际上,你和原来的公司产生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仅是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是有区别的:劳动关系两个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也就是说,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而劳务关系两个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或者说是经济关系。即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彼此之间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其次,在工作中受伤,应当属于工伤。所以,应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也就是你原来的公司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
    2023-03-07
    133人看过
  • 四部法律提上立法日程,劳动者权益有望获进一步保护
    法制网北京7月18日讯记者陈丽平记者从今天在京举行的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会议上了解到,四部与职工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制定工作取得进展:企业破产法草案审议工作有望重新提上立法机关的议事日程;促进就业法草案已报送至国务院;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草案起草工作正抓紧进行;社会保险法草案起草工作已再次启动。据介绍,企业破产法草案于2004年10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第二次审议后,由于各方对优先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社保费和补偿金”的规定争议较大,该法的立法工作一度停滞。最近,由于国家对政策性破产企业出台了特殊政策,并给予了资金支持,各方经过多次研讨和反复论证,观点开始逐步接近,初步考虑在一定前提下,在一定限度内对“破产人所欠职工工资、社保费和补偿金”优先清偿。据悉,企业破产法草案审议工作将有望重新提上议事日程。促进就业法的起草工作从2003年下半年启动以来,经过多次修改,目前已完成了初步起草工作。
    2023-04-24
    195人看过
  • 劳动仲裁需要走哪些步骤
    1、案件接受阶段。这一阶段包括两个任务:第一,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第二,案件被仲裁庭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一定时间内作出接受或者不接受的决定。2、调查和证据收集阶段。调查和证据收集的目的是收集相关证据和材料,确定主要争议焦点,并为下一次调解或裁决做准备。调查取证工作包括根据相关事实编写调查提纲,然后根据调查提纲,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和取证,核实调查结果和相关证据。3、调解阶段。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仲裁庭必须首先进行调解工作,并努力激励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也需要针对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仲裁调解书。4、决策阶段。如果仲裁庭的调解无效或者送达仲裁调解书之前有人后悔了,先前的调解以失败告终,则劳动争议的处理将进入裁决阶段。仲裁庭的裁决应以召开仲裁会的形式作出。在法庭审判当中,通常需要经过调查、辩论以及双方陈述的过程。最后,仲裁
    2023-03-27
    238人看过
  • 集体劳动仲裁程序是怎样的,集体劳动仲裁如何进行
    集体劳动仲裁程序集体申请仲裁,原则上是可以的,但申诉方必须是同一单位的劳动者,被诉方是同一用人单位,并且申请的仲裁请求及事实和理由是完全一致的。其它与劳动仲裁申请程序基本一致。申请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否则,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该案件。根据《劳动法》的有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当事人,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当受理。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必须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斥日期等。审查受理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接到仲裁申请书后,应对以下事项进行审查:申诉人是否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申请仲裁的争议是否属于劳动争议;申请仲裁
    2023-04-28
    341人看过
  • 劳动仲裁不服下一步怎么办
    劳动仲裁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劳动争议的诉讼时效是不是一年《劳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了仲裁,并且依法作出了仲裁裁决书;2、当事人对劳动争议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期限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由此可见,劳动争议仲裁是提起劳动争议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案件诉讼时效与仲裁时效的关系
    2023-03-05
    6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如果未办理批准等手续不影响合同生效的,合同自依法成立的时候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未办理上述手续会影响合同生效的,则手续办理完成后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终止期限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确定,并且在合同中做出明确的规定。有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开始时生... 更多>

    #合同期限
    相关咨询
    • 劳动仲裁立案后下一步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24
      仲裁立案后,等待开庭。如果单位无法联系,可以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 劳动仲裁立案后下一步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27
      仲裁立案后,就等开庭了,如果单位联系不上可以公告送达。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 劳动争议仲裁如何进行一步调解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5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理由和时间。第十三条调解劳动争议,应当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帮助其达成协议。第十四条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经调解员签名并加盖调解组织印章后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
    • 劳动仲裁的具体步骤?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08
      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
    • 劳动仲裁的具体步骤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03
      申请劳动仲裁的具体流程如下: 1、当事人向劳动仲裁机构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2、劳动仲裁对当事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3、审查完毕的,符合受理条件并且属于受理的范围的就会受理; 4、开庭审理,并及时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