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祸的误工费怎样计算方法是什么?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二、误工日期的认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
车祸的误工费怎样计算方法是什么
210人看过
-
车祸误工费计算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217人看过
-
车祸误工费计算方式是什么?
419人看过
-
车祸误工费怎么计算的
252人看过
-
车祸误工费怎么计算
139人看过
-
车祸误工费费怎么计算
72人看过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 误工费是由肇事方承担。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 更多>
-
车祸误工费怎么算?车祸误工费怎样计算?贵州在线咨询 2021-06-14计算公式: 1、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注: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注: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
车祸误工费的计算是怎样的河北在线咨询 2023-03-30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交通事故中误工费数额的确定标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这时误工费需要按照受害人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种情况一般集中于有固定工作、有劳动合同、有社会保险、有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群体。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这时误工费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这种情况一般集中于自由职业者或进城务工者,但三年来的工作岗位及收入状况很难取证证明,因此该条款在司法实践中适用的很
-
车祸误工费怎么样计算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8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
-
车祸怎样计算误工费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31(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其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上述计算公式也可以用相关符号进行表述,如可表述为:P=A-B其中,P=误工费赔偿金额;A=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人;B=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人。在此公式中,只有在B<A的情况下,误工费的赔偿
-
车祸后误工费是怎样计算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1-03-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人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人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人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