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有没有追诉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6 22:10:30 314 人看过

行政处罚有追诉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一、适用范围:

除当场做出行政处罚的案件之外,均适用一般程序。

二、处罚实施程序:

1.立案:对初步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环境违法行为,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决定立案的,执法人员首先填写《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立案呈批表》,法制机构填写《立案登记表》。

2.调查取证:由执法人员现场制作《现场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笔录》、及其它相关证据。

3.调查报告:执法人员应在7日内调查终结,并向法制机构提交调查报告及有关证据材料。

4.审查、决定:法制机构依法审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建议报本部门负责人决定。

5.事先告知:决定处罚的,由执法人员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在7日内送达;属于听证的案件同时下达听证告知书。

6.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7日后,当事人无异议或不成立,由法制机构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报本部门法定代表人签发后到本部门财务领取罚没票据交执法人员送达。

7.执行:被处罚人应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或者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8.强制执行:《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90日后,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履行的,由本部门法制机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听证程序

1.适用条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

2.步骤

①告知当事人有在3日内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②当事人决定是否要求听证。

③环境保护部门在听证的7日前,告知当事人举行听征的时间、地点。

④听证公开举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么的除外)。

⑤环境保护部门确定主持人,当事人有权要求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持人回避。

⑥当事人可亲自参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

⑦举行听证:调查人提出当事人违反环保法规的事实、证据、依据和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环保案件听证应当制作听证笔录,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名或盖章。听证结束后,继续一般程序中的审查并做出决定的程序。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如果你有其他问题,可以向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1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追诉期限已过如何处理
    如果行政处罚的追究期限已过,则行政机关不能再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该追究期限一般是二年;如果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追究的期限是五年。行政处罚追诉期限已过如何处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六十条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六章 行政处罚的执行 第六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执法人员
    2022-06-23
    125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是多久,行政处罚的强制措施
    一、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是多久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最长的追诉时间是二年,在二年内没有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的,不再进行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行政处罚的强制措施1.加罚。加罚是指被处罚的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在原处罚决定的基础上,增加处罚的幅度,具体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原处罚决定仍应执行。这里应指出的是,加处的罚款是依法采取执行措施收缴的罚款,属于执行罚的范畴,不是一种行政处罚。所谓执行罚,是指当事人不及时履行他人不能代为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以采用科以财产上新的给付义务的办法,促其履行义务,如对勒令停业的工商企业,对被禁止营业的非法经营者,可以采取罚款这一执行措
    2024-04-01
    50人看过
  • 盗窃罪有没有行政处罚
    法律综合知识
    1、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一般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2、因各省市对盗窃罪立案量刑标准不同,请再查询犯罪地标准参考。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该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参照上列数额,确定该地区执行的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
    2024-04-28
    497人看过
  • 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算是行政处罚吗
    一、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算是行政处罚吗任何行政单位作出行政处罚,都必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当事人送达。无论对人还是对事的处罚,必须一人一处,制作一份处罚决定书。没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情况下,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处罚的,违法了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行政相对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二、行政处罚书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几日内送达?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的规定,以及《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解释中有关期间、送达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期间包括两种情况:(一)当事人在场的,应当在宣告后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直接交由当事人;(二)当事人不在场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七日内送达,即从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载明的日期的第二天开始起算;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
    2023-04-24
    432人看过
  • 行政案追诉期多长时间,行政处罚一般程序
    一、行政案追诉期多长时间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1、行政调查。除了在简易程序中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以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的,必须进行全面、客观和公正的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调查和行政检查中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权利义务。主要有以下各项:1、调查或检查时的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向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出示证件表明身份;2、执法人员有要求当事人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检查的权力;3、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抽样取证;第四,实行先行登记保存制度。在
    2023-04-19
    189人看过
  • 行政处罚几年不受追诉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行政处罚两年后不受追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一、治安案件追诉期有多长治安案件追诉时效期限是6个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违法建房过程中的追诉时效如何确定违法建房的追诉时效为两年。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三、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一般为两年,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延长至
    2023-04-11
    370人看过
  • 行政处罚过了追诉期就是无罪吗
    依据我国刑法及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过了追诉时效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2022-03-01
    470人看过
  • 街道办事处有没有行政处罚权
    一、街道办事处有没有行政处罚权1、街道办事处有行政处罚权。行政执法是建立在近代国家权利的立法、执法、司法三分立的基础上的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行政管理权,贯彻实施国家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活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八十五条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国务院批准,可以设立若干派出机关。县、自治县的人民政府在必要的时候,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区公所,作为它的派出机关。市辖区、不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经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设立若干街道办事处,作为它的派出机关。二、设定行政处罚权包括哪些设定行政处罚的权限包括:1、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2、除限制人身自由外,行政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3、地方性法规可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4、行政法规
    2023-08-09
    353人看过
  • 行政处罚没有执行,执行有时效吗
    行政处罚如果没有执行,其执行是有时效的。如果行政机关没有执行权的,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的,则行政机关需要在该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个月内申请法院执行。一、没有告知法院行政诉讼权利的诉讼时效多久?若行政机关未告知当事人其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的,则诉讼时效是六个月。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要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需要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则除外。二、申请行政复议后能否强制执行的期限为多久可以强制执行。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义务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三、复议期间可以拆除吗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
    2023-03-25
    123人看过
  • 行政处罚追诉时效2年有法律规定吗
    一、行政处罚追诉时效2年有法律规定吗若行政处罚两年之后再不予以追究,则需参照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根据该规定,如果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能被查出,那么有关部门将不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然而,若存在特别规定时,此项法则将不予适用。另外,本条所述之期间应该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开始算起;而对于那些具有连续或持续状态的违法行为,则应自行为结束之日起开始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行政处罚追诉期最长几年关于行政处罚的追究时效限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其期限为二年之久。按照这一规定,如果相关的违法行为在这样长时间内未被监管机构或相关部门等执法机关所察觉到,那么其将被认定为已经过了行政处罚的追诉范围,从而整个案件也不能再对此类行
    2024-07-19
    110人看过
  • 怎么查自己有没有行政处罚
    一、怎么查自己有没有行政处罚1.政府部门查询:当政府机构为了案件办理的合法需求而前往罪犯信息注册机关查询相关犯罪信息时,后者应毫无保留地给予配合。然而,该过程中仍需按照程序执行相关手续。2.律师在从事犯罪记录调查中的权利辩护律师在依法行使其辩护职责期间,如果需要查询本案件中嫌疑人和被告的犯罪记录,应当得到准许。3.普通公民对于犯罪记录查询的限制普通民众不得任意查询他人的犯罪记录信息。在确有必要查证他人的犯罪信息时,要依据信息管理机关的相关要求提交相应的书面材料(主要涉及到查询目的),只有在经过严格审查并批准通过之后方可进行相关的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除本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在调查
    2024-03-22
    143人看过
  • 稽查局有没有行政处罚权力
    对于在我们国家一些相关的行政处罚上,有一些明文规定,所以有些人不是很清楚它的行政处罚机关是什么,那么稽查局有没有行政处罚权力,根据相关的规定,那些具有法定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就是行政处罚的权力机关,所以稽查局没有行政处罚权。详情请看下文。稽查局只有在对被查当事人或案件具有管辖权时才能实施稽查,不能超越管辖范围实施稽查。所以没有行政处罚权力。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有三类:1、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主要是依法履行外部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得到明确授权,代表国家在某一领域内行使行政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包括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公安、工商、税务、土地、审计、卫生等部门。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工商所、税务所、公安派出所等行政机关的派出机构依相应法律、法规享有一定的行政处罚权,他们必须在授权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
    2023-05-02
    181人看过
  • 2024行政处罚有没有赔偿损失
    一、行政处罚有没有赔偿损失1、没有,赔偿损失不属于行政处罚范畴。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二、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多长时间第一,在该违法行为发生后的两年内,对该违法行为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事实,在两年后,无论在何时发现了这一违法事实,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二,时效的规定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就开始计算的。“违法行为发生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之日。如,运输违禁品,在路途上用了五天时间,应当以最后一天将违禁品转交他人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第三,对于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
    2024-03-23
    387人看过
  • 违建追诉期过了会受到行政处罚吗
    《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时效限制,“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所以违建诉讼期过了的违章建筑仍还是违章建筑,仍会受到行政处罚,直到违法行为结束即违法建筑已经拆掉或恢复原本的样子。一、违建追诉期是如何计算的一般应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如果违法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在长时间内没有被发现,并且违法行为人再没有新的违法行为,对社会和他人利益不再有现实的危害,从行政处罚的间接目的和最终目的看,再给予处罚就失去了实际意义。因此《行政处罚法》规定两年内没有被发现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如果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因其危害结果一直存在,因此应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另外,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是否具有连续或继续状态,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二、违建
    2023-02-13
    13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的追诉期是多久,行政处罚追诉期是多久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15
      计划生育虽作为我国首的基本国策之一,但其不是行政处罚行为。所以计生行政处罚追诉期这一概念并不存在也不成立。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行贿追诉期行政处罚法规定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5
      依据保险法处罚保险公司而不是依据行政处罚法,这个你自己也说了。不属于行政处罚行为又怎么受行政处罚法设定的追诉时效限制呢? 至于你在楼上追问的,就像一个人一直在违法,只有当他结束这个违法行为后才计算这个追诉时效。 就像是你一直在非法加工猪肉,从2005开始做了5年才停下来,那么当然是从2010年开始计算两年追诉时效而不是2007年(前提是你没有构成刑法上的非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 行政处罚诉讼期间有没有滞纳金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2
      没有滞纳金。滞纳金不属于行政处罚的内容,滞纳金是执行罚的一种。执行罚是指行政机关对法定的义务人拒不履行其法定义务,通过罚款的手段促使其履行义务,执行罚的目的是迫使其履行法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 会上请问行政处罚期间有追诉时间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7
      答复如下,以供参考: 1,您提的是有关行政处罚追诉时效的问题2,行政违法行为是有追诉时效的,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依据法条,行政处罚的追诉时效一般为二年,但是单行法中有些规定了特殊追诉时效,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2条
    • 有行政处罚追偿权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10-11
      1、行政罚款是行政处罚的一种,不能转移给他人,不具有民事追偿权。目前我国法律中并没有规定行政处罚的追偿权。首先,设立行政处罚制度的目的是教育法人、其他组织和公民遵纪守法,以法律法规规范自己的行为。 2、如果被处罚后还可以追偿,就达不到处罚的目的。其次,行政处罚是对直接责任人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再次,行政处罚是针对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实施的,如果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认为处罚不当,可以通过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