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二、房产继承的步骤怎样办理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在办理遗产继承时,应递交合法的遗嘱和法定继承人的身份信息,到当地的房产大厅进行办理。办理过户时,应持有有效的房产证和继承公证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材料,我国的房产部门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办理过户登记。
-
如何办理父母的房产继承
157人看过
-
父母房产如何办理遗产继承
195人看过
-
如何办理继承父母房产的公证
335人看过
-
如何办理继承父母房产手续?
145人看过
-
父母房产继承手续如何办理
430人看过
-
继承父母房产如何办理过户
80人看过
扶养通常概指各种社会关系中针对"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一般涵盖四个方面: (1)以国家为主体,在特定情形下体现社会福利的公力扶养,包括各种灾害救济、贫困救济、民政抚恤等; (2)以一定的社会组织、机构、单位为主体并逐步走向社会化... 更多>
-
父母房产继承如何办理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26首先,填写《公证申请表》。然后,提交以下证明材料:1、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2、被继承人(死者)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亲属关系证明。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经审核后,公证员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将凭《受理通知书》立案、编号、付款、复印证明材料。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公证处领取完成的公证书
-
父母房产如何办理遗产继承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3属于当事人父母共有的住房,在过世之后,需要先看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的,规定按照遗嘱执行继承。 无遗嘱的,按照当事人父母各自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住房。 需要所有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继承人继承人继承,有放弃的需要签署放弃协议。得到继承公证书,由被选定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继承过户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
-
父母如何继承继承父母房产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4父母房产的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父母生前没有订立遗嘱和遗赠抚养协议,那么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来继承房产。
-
父母如何继承父母的房产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6可以通过下列方式继承父母房产: 1、如果父母生前立有遗嘱的,则应当按照遗嘱指定的方式、份额等相关内容继承房产; 2、如果父母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则应当按配偶、子女、父母优于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且同一顺位继承份额均等,有特殊情况的,可以不均等。
-
父母的房产如何继承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4父母有订立遗嘱,并确立本人为继承人的,可以根据遗嘱的内容来继承父母的房产。如果没有订立遗嘱的,一般按照《民法典》规定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父母的房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