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写借条时担保人需要在吗
借条是由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不涉及到担保人,所以不需要提供人在场,但签订担保合同时,需要担保人在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条的担保人会有责任吗
有的。
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
(一)一般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二)连带保证责任。
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撤消担保人的责任:
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借条上没有注明担保人但签字了有效吗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一)这种情况,不属于担保,或者说没有形成担保的行为。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在《民法典》中,一般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形式。他们的一个区别主要在于连带担保是直接对担保人的债务承担连带的一个偿还责任。而一般担保人在这个债务人被法院强制执行后,仍然没有钱偿还的情况下,才对这个债务人的一个债务承担这个偿还责任。
但是下列情形的除外:
第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情形。
第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的程序。
第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的这个权利。
-
抵押担保要写借条吗
146人看过
-
在借条只要写上担保人名字就可以了吗
154人看过
-
借条写有担保人两年期限到期担保人就需要还钱吗?
241人看过
-
10万的借条需要担保人吗
166人看过
-
姐姐借钱要写借条还要担保吗
433人看过
-
借条内保人还需要担保人接受吗
204人看过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应写明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还款的具体年月日,... 更多>
-
写借条时借条未注明担保人担保人有责任吗?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131、这个签名人没有责任,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2、但借条未注明担保人这种情况,不属于担保,或者说没有形成担保的行为。担保,是指法律为确保特定的债权人实现债权,以债务人或第三人的信用或者特定财产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制度。担保是一种承诺,是对担保人和被担保人行为的一种约束。担保一般有口头担保和书面担保。
-
民法典借条是否需要写担保人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61、借条要不要写担保人,要看出借人和借款人是否有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不需要写担保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条【担保物权的定义】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
-
-
担保人只在借条上签字,没有另写担保书,担保人同样要承担责任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9-10担保人分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两种,担保方式不同,承担的责任不同:一、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未经审判或者,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一),致使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二)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三)保证人
-
请问个人借贷合同需要写担保人吗?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07担保合同和贷款合同可以分开或合并。《民法典》没有规定固定的格式。借款合同一般应注明合同的性质(如借条、借据、借款合同等)。),双方的姓名、地址、借款金额、约定利息(不得超过国家同期银行利息的四倍),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然后双方签字(盖章)。如有担保内容,可单独签订担保合同,同,也可以写在贷款合同中,主要是指担保人的姓名、地址、担保方式(抵押或担保人等)。),担保责任(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