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诉讼离婚,离婚诉讼什么时候提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7 18:40:46 467 人看过

可诉讼离婚的情形:

1、一方要求离婚的。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3、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5、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

一、什么情况不能去民政局办理离婚

不能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情况:

(一)一方要求离婚的。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二)、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三)、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四)、未办理结婚登记的。

(五)、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

二、为什么民政局不让说离婚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如果一方明确表示不同意离婚或者根本就不去民政局办手续,那么,面对这种情形,民政局工作人员是不会为双方办理离婚证的。因此,只有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原则是审查“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非“双方是否自愿离婚”。所以,只要法院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就会判决离婚的,不管一方是否同意离婚。2、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双方并未办理结婚登记,只是事实婚姻,那么就不能去民政局离婚,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有些朋友认为双方办理了酒席,举行了结婚仪式,就是夫妻了,其实不是的。双方必须要领取结婚证才属于合法夫妻。这属于事实婚姻也是属于夫妻的。3、夫妻一方或双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一方为精神病患者,被医院确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政局是不受理其离婚申请的。因为民政局不能确定当事人是否具备真实自愿离婚的意愿。4、夫妻当中一方或者是双方,虽然是中国人,但是在国外领取结婚证的。对于,不在中国内陆登记的婚姻,要解除婚姻关系,不管双方是否自愿,是否达成协议,都不能去民政局办理,只能通过法院以诉讼的方式离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7日 09: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离婚相关文章
  • 离婚诉讼中的反诉什么时候提出
    反诉需要在举证期限内提出,如果举证期限届满没有提出反诉请求的,那么法院一般会认为被告放弃了反诉的权利。如果想要提出反诉,被告需要确定自己可以向受理纠纷案件的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司法实践中,一般倾向最好是在答辩过程中提出,最迟也应在一审法院庭审辩论结束后提出。离婚诉讼中是否存在反诉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是平等的,法律给予原告以起诉的权利,同时给予被告以答辩和反诉的权利。反诉就是民事诉讼程序开始以后,被告经本诉的原告为被告提出的相反的独立的诉讼请求,它是起诉的一捉特殊形式。反诉具有以下特点:1、反诉与本诉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具有双重性,本诉的原告是反诉的被告,反诉的原告仍然是本诉的被告。2、反诉请求是独立的,反诉的诉讼请求与本诉的诉讼请求既是相互牵连,又各自独立的两个不同的诉讼请求。3、反诉的目的在于抵消、吞并本诉原告所主张的民事权益。离婚诉讼是夫妻一方以解除婚姻关系为诉讼目的而向人民法院提
    2023-08-04
    185人看过
  • 男方不得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如:女方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在这些时间,虽然男方是不得提出诉讼离婚的,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情况除外。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同时,双方也可以协议离婚。一、孩子6个月就离婚什么情况下孩子6个月是可以离婚的。双方可以协议离婚,女方可以提起诉讼离婚,男方不得主动提起诉讼离婚,但是法院认为确有必要的除外。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二、女方产后前怀孕三个月男方能起诉离婚吗女方产后三个月婴儿死亡男方一般是不可以提出诉讼离婚的,因为法律明确规定了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情况下男方不能主动向人民法院起诉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或
    2023-03-12
    96人看过
  • 离婚诉讼:哪些情形应当准予离婚
    提起离婚诉讼有下列情形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5、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7、人民法院判决不允许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允许离婚。法院准予离婚的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第一,夫妻一方重婚,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对此起诉方坚决要求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第二,重婚的一方起诉与原配偶离婚,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原配偶坚持不离婚的,可不准予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可准予离婚。同样的,与他人同居而发生的离婚纠纷,不管哪方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也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为基准,决定准予或者不准予离婚。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人民法院处理因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而导致
    2023-07-02
    442人看过
  • 诉讼离婚有哪些步骤,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要注意什么
    1、起草起诉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要注意事项是什么1、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明确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也就是说,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法院不受理原告在六个月内的起诉是原则性规定,但仍
    2023-04-16
    260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哪些情形下判决离婚?
    二次离婚可分为五种情形: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二次离婚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哪 些 情 况 下 二 次 起 诉 离 婚 会 判 离 ?在我国,离婚诉讼有一定的诉讼时效规定。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会判离婚。但具体是否判决离婚还需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来判断。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六个月以后可以起诉,但需要证明没有和好的可能,离婚的成功率才会较高。因此,第二次起诉离婚是否会判决离婚还需法院审理后判决确定。第二次离婚诉
    2023-09-29
    401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可以回避离婚诉讼
    离婚诉讼可以申请回避的情况有: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离婚诉讼中准予离婚的情形有哪些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
    2023-08-09
    399人看过
  • 诉讼离婚去什么地方提起诉讼?
    诉讼离婚应该去被告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4-05-02
    485人看过
  • 诉讼离婚是什么情形能够离婚?
    一、诉讼离婚是什么情形能够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综合上面所说的,离婚协议是由夫妻双方来进行协商签订,一般在协商协议的内容时就需要确定双方当事人都具有完全的民事能力,而且也表达出了自己的真实意思,同时也不违背法律的条款,那么此协议才会产生法律的效力。二、诉讼离婚、准予离婚的情形有什么诉讼离婚准予离婚的情形:夫妻二人因感情不和,分居时长已满两年的;夫妻一方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夫妻一方间歇性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的;夫妻一方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并且屡教不改的。以
    2024-01-14
    257人看过
  • 怎么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受到哪些限制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一)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离婚案件也属于民事案件,因此起诉也必须符合民事诉讼法的条件并具有自己的特色: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二)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023-12-16
    451人看过
  • 2024怎样提出诉讼离婚,提起离婚诉讼的条件有哪些
    一、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条件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离婚诉讼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诉讼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并且必须与被告方具有合法夫妻关系,即双方必须是合法配偶,其他关系不能提起诉讼离婚。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即申请离婚,如果申请离婚损害赔偿,在申请离婚的同时提出。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具体的法院管辖:①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
    2023-12-02
    280人看过
  • 诉讼离婚的什么时候提交证据
    诉讼离婚提交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交出。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一、诉讼代理人的特点有哪些诉讼代理人的特点有以下几点:1、有诉讼行为能力;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3、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4、诉讼代理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5、在同一案件中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诉讼代理人指的是在代理的权限内,代理被代理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在中国,除法律规定必须由当事人亲自进行诉讼的案件外,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自诉人以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
    2023-03-09
    260人看过
  • 起诉离婚诉讼离婚主要适用于哪几种情形
    诉讼离婚有以下几中离婚纠纷:(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2)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等离婚后果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3)夫妻双方虽然都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等离婚后果达成协议,但未依法在中国内地办理结婚登记。一、不能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情况是不能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情况:1、双方要求离婚。即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2、双方要求离婚,但未就子女抚养、夫妻生活困难、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3、一方或双方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4、未办理结婚登记;5、双方在国外登记结婚。二、协议离婚指的是什么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异,并就离婚的法律后果如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经过国家婚姻登记部门的认可来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在婚姻学理论中,又将协议离婚的法律程序称为
    2023-06-27
    325人看过
  • 什么时候可以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步骤是怎样的
    什么时候可以诉讼离婚1、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的,如果没有虐待、遗弃、严重的家庭暴力、一方和他人同居或重婚的,一般法院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一般性的打骂、通奸、甚至嫖娼都不一定能在第一次离婚诉讼中解除夫妻关系。此时提起上诉没有太大的意义,二审法院基本维持一审法院的判决。而提起上诉到上诉判决又需要数月时间,对于急于离婚的一方不利。2、双方都同意离婚,单对于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意见不同的在一审判决离婚后,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如果不及时提起上诉,在判决(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能就离婚与否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诉讼离婚的步骤原告起诉阶段:1、咨询、聘请律师,或者自己查询法律;2、原告向法院递交起诉
    2023-12-22
    352人看过
  • 诉讼离婚在哪些时候适用
    《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一)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二)夫妻双方都愿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不能达成协议的;(三)未依法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为法律承认的事实婚姻。对于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合意离婚,如果当事人基于某种原因不愿意进行离婚登记的,也可以适用诉讼离婚。法院是否准予离婚的标准是什么(一)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判决驳回诉讼请求的情形:1、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告表示不同意离婚,没有原则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2、正在下岗待业的职工,对方因另一方下岗,经济困难第一次起诉离婚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6、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
    2023-04-29
    431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 1、撰写起诉状,起诉状中写明夫妻双方的姓名、住址等基本信息,写明诉讼请求为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如果有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如重婚、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等情况的,则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并附上证明夫妻... 更多>

    #诉讼离婚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提起财产诉讼, 离婚后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什么情况下离婚可以提起财产诉讼,根据我国法律,离婚后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有:1、登记离婚后可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1)要求分割离婚时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2)一方拒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要求确认该协议的法律效力;3)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4)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了自己的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务。2、诉讼离婚后
    • 提起离婚诉讼有哪些情形可以提出回避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10
      离婚诉讼如果离婚官司的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是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情况可申请回避。
    • 哪些情形选择,诉讼离婚在哪些时候适用?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哪些情形选择诉讼离婚关于诉讼离婚的情形可概括为以下几种: 1、离婚只是单方意愿,对方根本不同意离婚。 2、双方对离婚无异议,但对财产的分割、债务的承担、子女的抚养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 3、一方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4、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要离婚的。 5、一方人在国外学习或工作,无法回国;另一方在国内,想要离婚的。 6、双方就离婚、财产、子女等问题能达
    • 不准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形有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4-07
      1,规定女方在孕期,或生育子女之后一年内,男方无权提出离婚,只有女方有这个权利, 2,提出离婚诉讼,如果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那么原告在一审判决下达6个月以内,不能再次起诉离婚, 3,归属地问题,规定是需要原告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经常居住地提出离婚。异地,不会受理离婚诉讼。
    • 诉讼离婚应向哪些法院提起起诉, 诉讼离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07
      1、一般情况下,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离婚案件属于普通民事案件,原告要提起离婚诉讼,必须到被告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法院提起诉讼。 2、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离开住所地,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