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企业征地的程序法律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16:31:10 437 人看过

企业征收土地程序是:1、首先向国土资源局、建设部门、规划部门咨询是否符合该农用地的各项规划;2、进行和编制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向建设部门提交用地申请;3、用地单位持该选址意见书向同级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由该国土资源局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书;4、用地单位缴纳各项审批费用;5、国土资源局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等,经各级人民政府审批;6、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按征地程序办理征地手续;7、签订出让合同并按约定缴纳费用后,用地单位才真正获得该土地的使用权。

企业征收土地程序是怎样的?

企业、政府都可以是征地的主体,但是企业征地时为了获取利润,而不是为了公共利益,故而企业在征地前需要整理材料,向当地政府报备,对于满足征地条件的,申请会被批准。然后由政府协调征地事宜,具体来说,企业征收土地程序是怎样的

(一)拟订、报批征用土地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征用林地的,应当先征得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公告征用土地方案

征用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和征用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三)办理补偿登记

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四)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征询意见期限为15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五)交付被征用土地

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人应当自征地各项费用付清之日起30日内交付被征用的土地。征用农民承包的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土地承包合同变更手续。国家依法征用土地的,按照规定核减该幅土地农业税和有关农产品的定购任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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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5日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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