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全责交通事故赔偿金的计算规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4 16:00:07 310 人看过

全责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前往外地就医的交通费用、住宿期间的费用、康复治疗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用、停工期间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全责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内容:

1.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前往外地就医的交通费用以及住宿期间的费用;

2.康复治疗费用、辅助器具费用和生活护理费用;

3.停工期间的工资;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伤残津贴;

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全责交通事故赔偿金计算:哪些项目不包括在内?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或者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一些项目是不包括在赔偿责任范围内的。根据该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一方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损失赔偿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 机动车一方没有参加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明知对方致害行为的,赔偿金由机动车使用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2. 机动车一方虽无证据证明其明知对方致害行为,但其使用机动车的过程中存在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不能证明其过错或者损失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3. 机动车一方明知对方致害行为,但未参加交通事故,其损失赔偿额按照机动车使用人的过错程度确定;

4. 机动车一方明知对方致害行为,虽未参加交通事故,但其使用机动车的过程中存在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不能证明其过错或者损失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或者所有人承担。

因此,根据以上规定,全责交通事故赔偿金计算时,以下项目不包括在内:1)机动车一方没有参加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明知对方致害行为的;2)机动车一方虽无证据证明其明知对方致害行为,但其使用机动车的过程中存在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不能证明其过错或者损失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3)机动车一方明知对方致害行为,但未参加交通事故,其损失赔偿额按照机动车使用人的过错程度确定;4)机动车一方明知对方致害行为,虽未参加交通事故,但其使用机动车的过程中存在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不能证明其过错或者损失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失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或者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有一些项目是不包括在赔偿责任范围内的。如果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后逃逸,则损失赔偿额将按照一定规定确定。根据以上规定,以下项目不包括在全责交通事故赔偿金计算范围内:1)机动车一方没有参加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其明知对方致害行为的;2)机动车一方虽无证据证明其明知对方致害行为,但其使用机动车的过程中存在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不能证明其过错或者损失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3)机动车一方明知对方致害行为,但未参加交通事故,其损失赔偿额按照机动车使用人的过错程度确定;4)机动车一方明知对方致害行为,虽未参加交通事故,但其使用机动车的过程中存在过错,且机动车驾驶人或者所有人不能证明其过错或者损失是由交通事故引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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