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征收时50年产权到期拆迁补偿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7 12:48:00 203 人看过

一、土地征收时50年产权到期拆迁补偿吗?

有补偿,地上建筑是公民私人财产,没有使用年限,拆迁民事主体私人房产,需要支付补偿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一)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二)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也称为产权置换;

(三)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拆迁补偿方式,可以二者结合补偿。

三、拆迁补偿争议相关的证据类型有哪些?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6、经过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裁决的,还应提交裁决书;

7、拆迁许可证;

8、房屋拆迁公告及张贴公告的照片资料;

9、新建建筑物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

10、房屋被拆除前的面积丈量报告;

11、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金、房屋搬迁费、电话迁移费、及过渡期安排补助费的凭证;

12、提供过渡时期临时用房给被拆迁人的证据;

13、用以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平面图、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等。

实际上50年产权指的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一般只有50年,但这并不意味着土地使用权到期以后政府部门可以直接强制性拆除地上建筑物,因此,行政征收时50年产权到期拆迁补偿,拆迁商业住宅还需要支付停产停业补偿金。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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