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是否可以协商减少或免除抚养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5:45:27 211 人看过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不可以不给。抚养费按有固定收入,可按月收入20%至30%支付。两个以上子女适当提高,不超过收入50%的标准支付。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费用和期限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后孩子抚养费标准如何确定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给付:

1.经济条件许可的,抚养费可以一次性给付;

2.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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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4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的情况是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或者子女身患疾病,抚养—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此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人显著增加,但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抚养费减少的情况是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