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深圳建筑业协会个人会员会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8:25:20 413 人看过

深建协字[2004]第35号

(深圳建筑业协会2004年4月2日颁布实施)

各会员单位:

《深圳建筑业协会个人会员会籍管理暂行办法》,经深圳建筑业协会四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讨论,并在深圳建设信息网上公开征求意见,2004年3月30日四届九次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通知

深圳建筑业协会

二00四年四月二日

深圳建筑业协会个人会员会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建筑行业中的作用,规范其执业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会籍系指入会的资格申请、审批,权利、义务关系的建立、变更,会员资格的丧失。

第三条加入本会实行自愿申请的原则,经批准加入本会的个人会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经深圳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会审定批准后实施;深圳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负责个人会员的会籍管理。

第二章入会管理

第五条入会的基本条件:

1、热爱建筑行业,愿意为本行业的发展献计献策的个人;

2、拥护本协会的章程,遵守本行业的行规行约;

3、在深圳地区从事建筑业与建筑行业相关的科研、设计、施工、教育等方面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等;

第六条下列人员应当加入本会:

1、会专职工作人员;

2、建筑业协会的专家;

3、建造师(项目经理5年内)等执业注册人员。

第七条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协会秘书处企业管理部领取入会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内容后交协会秘书处企业管理部,经批准后返还一份本人保存;

2、填报入会申请表,必须经本人如实填写申请内容并签字,送协会秘书处会籍管理部门,由秘书长签署准予入会意见后进行登记备案;

3、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发给协会章程和会员证,正式成为个人会员,纳入个人会员名录,并在《深圳建筑业》杂志上公告。

第八条个人会员证及审验管理:

1、个人会员证编号发放,应按个人会员提供的申请表的内容如实记录相应事项;

2、会员证实行每两年审验一次的审验制度,逢单数年份进行;经审验合格者,在个人会员证审验页加盖“深圳建筑业协会”印章。不合格者,视情况予以下列处罚:(1)限期改正,(2)行业内通报,(3)劝告退会,(4)开除会籍。

第三章会员权利、义务

第九条个人会员权利:

1、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享有区别于非会员的优惠待遇;

3、对本协会工作及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加入或退出协会的权利;

5、本会行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个人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行规行约;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执行本会的决议。

5、按深圳建筑业协会会费缴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会费;

6、如实向本会反映建筑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和优秀典型,并提供有关的证据资料;

7、个人会员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有变动时,应在变动后的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秘书处企业管理部进行变更备案。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是参加本协会活动的前提条件,非个人会员也可以参加协会活动,但实行差别待遇。

第十二条协会根据相应工作管理办法,可以授予个人会员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办法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对个人会员的处罚:

1、协会内警告;

2、罢免常务理事资格;

3、罢免理事资格;

4、劝告退出个人会员资格;

5、开除个人会员资格。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个人会员资格的丧失分为三种情况:自行退会,劝告退会,开除个人会员资格。

第十五条个人会员可以申请退会。一年不交纳会费和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凡自行退会的个人,自未交纳会费的年份起,不再享受个人会员的权利和优惠待遇。自公告自行退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重新接纳为会员。

第十六条对违法乱纪,违反行规行约,经常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在协会内造成不良影响,或拒不履行个人会员义务者,根据情节可予以劝告退会或开除个人会员资格的会籍处罚,并可同时予以违反行规行约的惩戒。

第十七条对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会费的个人会员,经秘书处办公会讨论决定,提交常务理事会审定,予以相应的会籍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深圳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深圳建筑业协会

2003年10月3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9日 13: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经理相关文章
  • 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就业与失业管理,实行全国统一样式《就业失业登记证,支持劳动者按规定跨地区享受就业扶持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和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的有效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实行全国统一样式、统一编号管理。《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记载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第三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工作,建立专门台账,利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准确记录《就业失业登记证发放管理信息,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第二章证件印制第四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就业失业登记证全国统一样式的制定。《
    2023-05-29
    86人看过
  • 关于下发《深圳市游泳救生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体育(文体)局、光明新区社会事务办:为落实《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加强我市游泳场所的安全规范管理,提高游泳救生员的业务能力,保障游泳救生工作的质量,现下发《深圳市游泳救生员管理办法》(试行),希望各区据此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游泳场所和游泳救生员的监管,进一步做好游泳场所的安全工作。特此通知。附件:l、深圳市游泳救生员管理办法(试行);2、深圳市游泳救生员考核标准;3、深圳市游泳救生员考核委员会组成部门及名单。二OO八年四月二十五日深圳市游泳救生员管理办法(试行)为加强我市游泳场所的安全规范管理,提高游泳救生员的业务能力,保证游泳救生工作的质量,促进游泳运动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国家《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广东省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活动管理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组织机构及职能1、深圳市体育局(下称:市体育局)是我市游泳救生员管理工作的
    2023-06-05
    272人看过
  •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建设行业信用系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建委,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增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市场活动中的诚信观念,保障和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我委制定了《北京市建设行业信用系统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1:记录到建设行业良好行为系统的行为标准附件2:记录到建设行业不良行为提示系统的违法行为标准附件3:记录到建设行业不良行为警示系统的违法行为标准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二00二年十月三十一日北京市建设行业信用系统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实施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增强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在市场活动中的诚信观念,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和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根据建设部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信用信息的收集、认定、记录、披露和移送,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北京市建设行业信用系统是指记录建设、施工、监理、工程检测、招标代理、
    2023-04-22
    274人看过
  • 关于印发东丽区新增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街乡,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东丽区新增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00四年八月六日东丽区新增建设用地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实现我区新增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解决好因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变化引发的土地供应趋于紧张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下发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和《天津市各级开发区、园区工业建设项目用地主要控制指标的技术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行政区域内新增建设用地的使用和管理。本办法所称新增建设用地是指经国务院或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审批手续的土地,主要包括开发区、园区及乡镇工业集中区用地,其他项目新增建设用地亦参照此办法
    2023-04-22
    316人看过
  • 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根据福建省建设厅《关于开展2002年度建筑业企业资质年检工作的通知》(闽建筑[2003]60号)精神,今年的资质年检试行网上年检。为保护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现将《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三年八月二十七日附件: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保护《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规定和计算机应用特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使用《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采集、申报、加工、存储、传输、检索、审批、审核等处理的省直有关部门、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企业。第三条新设立建筑业企业应通过《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提出申请。第四条涉及企业资质管理的企业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技术
    2023-04-22
    467人看过
  •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集约利用的工业用地地价计算暂行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集约利用的工业用地地价计算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2006年6月21日深圳市集约利用的工业用地地价计算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实施后协议出让的工业用地按不同容积率计收不同的地价:容积率在1及以下部分,按现行规定地价标准的1.5倍计收;容积率在1至3.0(含3.0)之间的部分,按现行规定地价标准的0.3倍计收;容积率超过3.0的部分,不收地价。工业用地容积率修正系数表容积率r修正系数r≤11.510.3+1.2/r32.1/r第三条本办法实施前已出让(含行政划拨)的工业用地经批准提高容积率且权属关系明确、增加的建筑面积仍为工业用途的,按以下方式计算地价:(一)已出让但未竣工验收、经批准保留使用的工业用地增加容积率,按以下原则计收地价:1.若增加后的容积率不超过2.0的,增加部分按现行规定
    2023-04-22
    13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组织结构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经理
    词条

    经理是指在公司中负责管理日常事务的负责人,通常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战略、监督业务运营、管理团队、协调内外关系等。 经理需要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管理技能和业务知识,以带领团队实现公司的目标。 经理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遵守公司... 更多>

    #经理
    相关咨询
    • 关于印发《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3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现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去年,国家卫计委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做了一些修改,准备上升为国务院条例。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卫生计生委报送国务院审查的《社会抚养
    • 关于印发海东地区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11
      加强土地储备资金的运作。出让土地由财政部门实行宗地核算,土地交易后土地收购成本和土地储备发展资金应及时返还到土地储备机构。土地储备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滚动运作,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土地储备的安全。
    • 海东地区土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印发的通知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27
      严格设施农用地范围。在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项目及各类农业园区,涉及永久性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厂,高中档消费等的用地,不属于设施农用地范围。确需建设的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依法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 部关于印发海东地区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9-25
      地县国土资源、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土地执法信息共享制度、联合办案制度、案件移送制度等协调机制、共同做好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工作。
    • 关于印发岳阳市物业管理办法的通知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9
      业主(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或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进行。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方式时,应当将征求意见书送达每一位业主;无法送达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在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弃权。业主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应当出具书面委托书,明确委托权限、期限和内容。业主(业主代表)大会会议决定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的,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