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建协字[2004]第35号
(深圳建筑业协会2004年4月2日颁布实施)
各会员单位:
《深圳建筑业协会个人会员会籍管理暂行办法》,经深圳建筑业协会四届八次常务理事会讨论,并在深圳建设信息网上公开征求意见,2004年3月30日四届九次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通知
深圳建筑业协会
二00四年四月二日
深圳建筑业协会个人会员会籍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协会专职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建筑行业中的作用,规范其执业行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会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会籍系指入会的资格申请、审批,权利、义务关系的建立、变更,会员资格的丧失。
第三条加入本会实行自愿申请的原则,经批准加入本会的个人会员,应严格执行本办法的规定。
第四条本办法经深圳建筑业协会常务理事会审定批准后实施;深圳建筑业协会秘书处负责个人会员的会籍管理。
第二章入会管理
第五条入会的基本条件:
1、热爱建筑行业,愿意为本行业的发展献计献策的个人;
2、拥护本协会的章程,遵守本行业的行规行约;
3、在深圳地区从事建筑业与建筑行业相关的科研、设计、施工、教育等方面的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专家、学者和知名人士等;
第六条下列人员应当加入本会:
1、会专职工作人员;
2、建筑业协会的专家;
3、建造师(项目经理5年内)等执业注册人员。
第七条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协会秘书处企业管理部领取入会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内容后交协会秘书处企业管理部,经批准后返还一份本人保存;
2、填报入会申请表,必须经本人如实填写申请内容并签字,送协会秘书处会籍管理部门,由秘书长签署准予入会意见后进行登记备案;
3、经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发给协会章程和会员证,正式成为个人会员,纳入个人会员名录,并在《深圳建筑业》杂志上公告。
第八条个人会员证及审验管理:
1、个人会员证编号发放,应按个人会员提供的申请表的内容如实记录相应事项;
2、会员证实行每两年审验一次的审验制度,逢单数年份进行;经审验合格者,在个人会员证审验页加盖“深圳建筑业协会”印章。不合格者,视情况予以下列处罚:(1)限期改正,(2)行业内通报,(3)劝告退会,(4)开除会籍。
第三章会员权利、义务
第九条个人会员权利:
1、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协会的活动,享有区别于非会员的优惠待遇;
3、对本协会工作及工作人员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4、加入或退出协会的权利;
5、本会行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个人会员义务:
1、遵守协会章程、行规行约;
2、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
3、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执行本会的决议。
5、按深圳建筑业协会会费缴纳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会费;
6、如实向本会反映建筑行业中存在的问题和优秀典型,并提供有关的证据资料;
7、个人会员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有变动时,应在变动后的一个月内书面通知秘书处企业管理部进行变更备案。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一条个人会员是参加本协会活动的前提条件,非个人会员也可以参加协会活动,但实行差别待遇。
第十二条协会根据相应工作管理办法,可以授予个人会员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具体办法按相应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对个人会员的处罚:
1、协会内警告;
2、罢免常务理事资格;
3、罢免理事资格;
4、劝告退出个人会员资格;
5、开除个人会员资格。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个人会员资格的丧失分为三种情况:自行退会,劝告退会,开除个人会员资格。
第十五条个人会员可以申请退会。一年不交纳会费和不参加协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凡自行退会的个人,自未交纳会费的年份起,不再享受个人会员的权利和优惠待遇。自公告自行退会之日起,两年内不得重新接纳为会员。
第十六条对违法乱纪,违反行规行约,经常无故不参加协会活动,在协会内造成不良影响,或拒不履行个人会员义务者,根据情节可予以劝告退会或开除个人会员资格的会籍处罚,并可同时予以违反行规行约的惩戒。
第十七条对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交纳会费的个人会员,经秘书处办公会讨论决定,提交常务理事会审定,予以相应的会籍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深圳建筑业协会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深圳建筑业协会
2003年10月31日
经理是指在公司中负责管理日常事务的负责人,通常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战略、监督业务运营、管理团队、协调内外关系等。 经理需要具备一定的领导能力、管理技能和业务知识,以带领团队实现公司的目标。 经理在公司的治理结构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需要遵守公司... 更多>
-
关于印发《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3《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7号现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去年,国家卫计委对《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做了一些修改,准备上升为国务院条例。目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卫生计生委报送国务院审查的《社会抚养
-
关于印发网约出租车管理办法的通知山西在线咨询 2021-12-04为更好地满足公众多样化理暂行办法》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公众多样化的出行需求,促进出租车行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发展,规范网上预约出租车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交通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7部委于2016年7月27日联合发布,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
关于印发农村土地确权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在线咨询 2022-04-22按户确权、保持承包权稳定,在确权登记颁证中,以已经签订的二轮土地承包合同和已经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为基础,以此次登记前最近的承包关系为依据,参照二调成果对土地面积进行校准。尊重农民意愿,结合村组实际,在保持家庭承包权长期稳定的原则下,根据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愿,允许村组对承包地适时适当作调整。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现有耕地,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也可以确权确地。对因当年联产承包出
-
岳阳市关于印发物业管理办法通知第五十四条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24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或者公共场地。供水、供电、供气等运营单位因维修养护等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或公共场地的,应首先通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征得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因发生水、电、气事故,确需紧急抢修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运营单位可先行抢修,完工后应及时恢复原状,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
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5中国证券业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第四条协会根据需要对会员进行分类管理。协会会员分为法定会员、普通会员和特别会员。第五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证券公司应当在设立后加入协会,成为法定会员。第六条依法设立并经中国证监会许可从事证券有关业务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证券经营或服务机构可以申请加入协会,成为普通会员。第七条下列机构可以申请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