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监督的途径和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2 17:46:48 285 人看过

刑事审判监督的途径是这样的:出席法庭;庭外调查;列席审判委员会;审查判决、裁定。纠正的方法为:口头监督、追究违法者责任刑事抗诉、发出纠正违法通知和检察意见。

一、案件到公诉科后如何办理

案件到公诉科后检察机关审查公安部门移送公诉的案件材料后,认为事实清楚,符合起诉标准的,检察机关受理。公诉部门的职责如下:

1、审查公安机关、自侦部门移送起诉和上级法院移送的刑事案件,决定是否退回补充侦查、移送审查、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

2、监督侦查部门的侦查活动;

3、认定和起诉案件审查中发现的漏犯和漏犯;

4、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

5、决定使用简易审理或者普通程序简单审理的意见;

6、出席法庭支持公诉,监督法庭审判活动是否合法。

二、假释出狱的具体手续怎么办理

假释出狱的流程是:执行机关发出书面意见后,需要监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裁定。所在地人民法院受理后,由合议庭来审理。审查罪犯的过错以及对假释的裁定。审理案件法庭的庭长签发假释裁定书,由法院宣告。假释裁定发现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根据审判监督的程序来处理。

三、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区别

1、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同时也是公诉案件的审查起诉机关。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审查批准逮捕,其自侦案件的侦查,以及审查起诉,和所有公诉案件的提起公诉与出庭作控方。2、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其主要职责是依法行使审判权,包括民事案件,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的审判。法院与上级法院之间是审判监督关系,不是检察院之间的领导关系。3、人民法院与人民检察院的主要联系是检察院有权依法监督法院的审判过程,并对人民法院的违法审判有权提出纠纷意见与提出抗诉等。4、在刑事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以及公安是分工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的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21: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假释相关文章
  • 没有经过二审的民事案例,还有法律监督的途径吗?
    没有二审的民事案件,不可以申请法律监督。法律监督亦称司法监督或检察监督。是行政法制监督的一个重要方面,系合法性的监督。法律监督不包括对立法活动的监督,而只是对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并且是以监督严重违反法律的情况为主。从法律的有关规定看,人民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在内容上受到严格的限制,即对法律执行情况的监督只限于对国家公务员职务活动中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立案、侦查和公诉,对法律遵守情况的监督只限于对严重违反法律以至构成犯罪的行为进行追诉,对法律适用情况的监督只限于对三大诉讼活动中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以及违反法定程序的情况进行监督。民事案件发现新证据可以申请再审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如果有的证据证明,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再审理由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
    2023-07-10
    428人看过
  • 刑事案件的审判期限是多少,刑事审判监督的方式
    一、刑事案件的审判期限是多少1、普通程序一审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3、二审上诉、抗诉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决定。重大复杂案件的侦查羁押期限:下列案件在刑诉法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的犯罪
    2023-03-04
    282人看过
  • 刑事审判监督的方式是什么?审判监督程序的物质来源是什么
    1、刑事审判监督的方式是什么?时发现的错误。为保证办案质量,司法机关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自查或互查,或按照上级指示进行必要的简易审查或复核。通过日常工作检查和对部分案件的综合审查或者复核,发现生效判决有错误的,应当启动审判监督程序。(四)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纠正错误案件的建议。人大代表与广大人民群众关系密切,人民群众愿意向他们反映情况和要求。在检查、调查研究过程中,以及在代表会议期间,因应确实错误的决定而提出的动议或反映的冤假错案材料,反映了权力机关对司法工作的监督。司法机关应当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反映的议案、问题或者情况,作为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重要物质来源,及时审查并向监督机关报告是否提交审判监督程序的决定。对机关交办的案件,还应当报告处理结果。(五)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新闻媒体对生效判决的意见。党政信访部门根据国情、政策方针的变化和司法工作提出的对某类案件的审查文件,当然应当成为启
    2023-05-07
    103人看过
  • 刑事审判程序监督内容
    死刑复核程序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而刑事审判监督是检察院法律监督职能中重要的一项职权。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审判监督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专门的法律监督,包括公诉案件和自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死刑复核程序的监督,监督的内容包括刑事审判程序是否合法以及判决、裁定是否正确。1、具体来说,对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包括:(1)人民法院对刑事案件的受理是否违反管辖规定;(2)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是否违反法定的审理和送达期限;(3)法庭组成人员是否符合法律规定;(4)法庭审理是否违反法定程序;(5)是否侵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和其它合法权利;(6)法庭审理时对有关回避、强制途径、延期审理等程序问题所作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7)审判人员在审判活动中是否存在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8)
    2023-08-18
    353人看过
  • 退股的方法和途径
    优先购买权
    股东退股有以下几种方法:1、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只要达成转让价格,签订协议,办理变更手续,相对来说是最简单的方式,但往往无法就转让价格达成一致,导致无法达成目的;2、将股权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一般作为外部第三人收购股权,首先要看公司有没有发展前景。一般没有人会收购濒临破产的公司。一般股权转让要经过法定程序,其他股东也可以行使优先购买权;3、公司回购股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对股东退股权如何清算需要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具体流程如下:1、依法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接管公司;3、清理公司资产;4、核定公司债务;5、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6、处理与清算与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7
    2023-07-07
    137人看过
  • 强化侦查监督的途径有哪些
    一、当前侦查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从立法上看,我国现行侦查监督的范围不明确、内容不完善。其一,侦查监督的范围不明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七条分别规定了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和起诉环节有监督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是否合法的职责。现有的法律条文所规定的侦查监督,强调更多的是对侦查活动合法性的监督,而没有明确将审查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纳入侦查监督的范围。其二,侦查监督的法律效果不具体。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公安机关应当将检察机关所提纠正意见和执行检察机关所作决定的情况通知检察机关,而未进一步明确公安机关拒不纠正违法,或者拒不执行检察机关所作决定的法律后果,使得纠正侦查违法软弱无力。其三,一些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侦查监督方式没有在立法上予以确认,如提前介入的一些可行性做法。其四,未明确赋予检察机关引导、指挥侦查权。具体表现为:第一,法律未赋予检察机关在自行侦查、补充侦查时有调动公安机关的刑警协助侦查的
    2023-06-02
    85人看过
  • 侦查监督的范围包括哪些,侦查监督的途径和措施有哪些
    一、侦查监督的范围包括哪些侦查监督的内容有:(1)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诱供的;(2)对被害人、证人以体罚、威胁、诱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的;(3)伪造、隐匿、销毁、调换或者私自涂改证据的;(4)徇私舞弊,放纵、包庇犯罪分子的;(5)故意制造冤、假、错案的;(6)在侦查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的;(7)在侦查过程中不应当撤销案件而撤销案件的;(8)贪污、挪用、调换所扣押、冻结的款物及其孳息的;(9)违反刑事诉讼法关于决定、执行、变更、撤销强制措施规定的;(10)违反羁押和办案期限规定的;(11)在侦查中有其他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行为的。侦查监督的途径和措施有哪些(1)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部门、审查起诉部门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中,应当审查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发现违法情况,应当提出意见通知公安机关纠正。构成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监所检察部门发现侦查中违反法律规定的
    2023-06-01
    419人看过
  • 民主监督的实施途径与价值
    1、民主监督渠道:(1)信访举报制度(含义、意义)是我们行使宪法所规定的提出批评建议、申诉、控告和检举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我们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方法。(2)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含义、意义)能够使公民行使监督权,参与民主监督得以真正落实,得到切实保障。(3)舆论监督制度(含义、特点、作用)舆论监督以透明度高、威力大、影响广、时效快,在监督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4)新的监督方式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2、原则:实事求是原则、遵守法律原则!3、实行民主监督的意义(l)有利于消除腐败现象,克服官僚主义和不正之风,改进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2)有利于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3)有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民主监督和监督权到底是一回事民民主监督与监督权不一样。监督权,是指公民有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
    2023-07-19
    145人看过
  • 审判监督(刑事审判)有哪些内容
    【审判监督(刑事审判)】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纠正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八十五条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有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情况,在庭审后提出书面纠正意见的,人民法院认为正确的,应当采纳。第二百零三条对于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第二百零八条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应当由单位的其它负责人作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与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同一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第二百零九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第二百一十条
    2023-04-27
    321人看过
  • 刑事审判监督与公平正义
    没有监督的审判易滋生腐败,也就难谈公平正义,因此,我国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明确规定,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的监督机关,对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实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对刑事诉讼的监督贯穿在刑事诉讼的全过程,而刑事审判监督是检察监督的重要一环,是审判公正的重要保障。刑事审判涉及到公民的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一方面,出于与犯罪作斗争的需要,国家赋予人民法院专门职权;另一方面,要注意审判中的人权保障,保证这些权利的正当行使,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这就要求,人民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因此需要切实加强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监督,防止审判人员滥用职权,执法犯法。一、刑事审判监督与公平正义的内涵所谓刑事审判监督就是人民法院审判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并对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人民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有权向法院提出纠正
    2023-06-11
    327人看过
  • 举报途径和方法
    可以直接到检察院进行举报,也可以写举报信邮寄到纪检委。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去当地纪检部门、官员所属的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当地检察院进行举报或者投诉滥用职权。贪污罪中利用职权怎么认定利用与职务有关的便利,即不是直接利用职权,而是利用本人的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而本人从中向请托人索取或存非法收受财物的行为。实践中,利用第三者职务上的便利,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一是亲属关系,二是私人关系,三是职务关系。至于前两种情况,利用的主要是血缘与感情的关系,与本人职务无关。对于单纯利用亲友关系,为请托人办事,从中收受财物的,不应以受贿论处。在第三种情况下,则与本人职务有一定关联。受贿人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受贿,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其一,利用第三者的职务之便,必须以自已的职务为基础或者利用了与本人职务活动有紧密联系
    2023-07-07
    383人看过
  • 刑事审判阶段要不要法律监督--以程序内监督为视角对审判监督的重新认识
    内容提要:检察院的审判监督职能在我国司法实践当中日益显现出与公诉职能的不协调性,本文通过对历史和现实的考察,试图揭示关于对审判监督的认识误区,从而论述审判监督的发展趋势--程序内监督,进而明确检察机关在审判阶段的角色定位。关键词:检察院审判监督程序内监督在我国的刑事诉讼程序中,检察机关的职能主要有三项:对特定案件进行侦查,提起公诉和对刑事诉讼过程进行法律监督。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使控审职能进一步分离,检察机关的指控、举证责任进一步加重,客观上使人民检察院的公诉形象更加突出,而其法律监督职能却在理论与实践中显现出与公诉职能和诉讼结构的不协调性。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按照诉讼阶段可以分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和执行监督。其中最具争议的是审判监督。[1]本文试图通过对历史和现实操作的考察与分析,揭示关于审判监督的认识误区,论述审判监督的发展趋势--程序内监督,进而明确检察机关在审判阶段的角色定位。一.
    2023-06-11
    480人看过
  • 检察院的监督职权的具体途径
    侦查监督主要通过以下途径进行:通过审查、审查程序,发现和纠正侦查机关侦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派员参加侦查机关对重大案件的讨论和其他侦查活动,履行侦查监督职责;当对侦查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权利的行为提出控告时,检察院及时接受并及时审查,发现违法及时纠正,依法处理;通过审查公安机关检察院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决定情况,发现违法情形,履行侦查监督职责。一、刑诉法司法解释76条关于侦查监督的规定第七十六条【侦查监督】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二、检察院进行侦查监督的具体手段主要有两种:1、口头纠正方式对于情节较轻的违法行为,如属个别侦查人员的违法,应当向违法者本人口头提出纠正意见;对于带有普遍性的违法行为,应当向侦查机关的负责人提出纠正意见。检察人员参加讯问犯罪嫌疑人、勘验现场等侦
    2023-02-11
    431人看过
  •  纠正法院判决错误的途径和方法
    如果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上诉,则可以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5日内向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程序。如果超过了上诉期限,则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二审程序。在审判监督程序未成立的情况下,可以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或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如果发现判决有文字或计算错误,可以向承办法官提出更正请求。1.如果在上诉期限内,您可以提出上诉。2.如果超过了上诉期限,您可以申请再审程序,对一审提出二审程序,对二审提出一审程序。3、审判监督程序未成立,可向同级人民检察院或上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4、如果仅是文字错误或计算错误,可直接要求承办法官裁定更正。如何应对法院判决错误?法院判决错误是一种常见的情况,可能会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但是,当事人不必 despair,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法院判决错误:1. 提出申诉: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法律依据,请求撤销或变更判决。2.
    2023-10-23
    29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假释
    词条

    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更多>

    #假释
    相关咨询
    • 检察院厦行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的途径有什么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第十三条的限定:完善对死刑案件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积极做好死刑第一、二审案件的审查和出庭工作,认真审查死刑上诉和抗诉案件,探索有效开展死刑复核监督的措施,建立对死刑复核案件申述的受理、备案、审查和解决规则。建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最高人民法院不予核准或者长久不能核准的死刑案件发表监督意见的规则。省级人民检察院要依法加强对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
    • 刑事审判的审判监督制度,审判监督程序的特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区别二者区别如下: 1、审理的对象不同。第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而再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既可以是一审法院的判决、裁定,也可以是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 2、提起的理由不同。第二审程序的提起,只要上诉人主观上认为第一审判决、裁定有错误,就可以提起上诉;而再审的提起,是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上级人
    • 宪法公民监督的途径有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0-04
      宪法公民监督的途径: (1)信访举报制度。 (2)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3)舆论监督制度。 (4)新的监督方式: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 《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 刑事审判的制度,刑事审判的审判监督制度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刑事审判的死刑复核制度死刑复核制度是指审查核准死刑案件所遵循的程序和方式方法的规则。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案件除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杀人、强奸、抢劫、爆炸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判处死刑的案件的核准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得授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级人民法院行使。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由最高人民
    • 刑事审判活动监督的范围是二审和死刑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6
      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以及所作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的法律监督,范围包括一审、二审和死刑复核程序的监督。刑事审判监督的手段,一是依法提出抗诉,包括按照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和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二是依法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