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出资的股东是不是可获得股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2 16:50:00 172 人看过

一、虚假出资的股东是不是可获得股权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或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情形。尽管虚假出资并不当然使股东丧失股东资格,但若虚假出资股东经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缴纳出资的,将会面临被公司股东会剥夺股东资格的法律风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股东虚假出资法律是如何去规定的

所谓虚假出资,是指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其表现为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

未实际出资也未能证明验资后将款项转入公司账户,公司未实际使用出资款项进行经营的行为,其本质特征是股东未支付相应对价而取得公司股权。

股东出资对公司的注册设立有重要的作用,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认缴出资额后按约定出资,不得虚假出资。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股东虚假出资可以分为以下六种手段: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出资,但并未办理相关权利转移手续;

(4)作为出资的实物、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的实际价值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5)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

(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

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二章 法 律 责 任  第一百九十九条 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9: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股东以虚假出资占有公司股权是否合法
    对于虚假出资,股东占有公司股权是否合法我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出资额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不依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缴纳下列费用:,对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固定价值的,应当由出资的股东补足;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二百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不交付或者不按时交付货币财产或者非货币财产作为出资的,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从上述条款可以看出,公司成立后,公司法不承认投资者的股东资格,投资者是否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因此,虚假出资的股东仍然持有公司的股权其次,虚
    2023-05-02
    294人看过
  • 股东虚假出资能要求股东给出退股吗
    股东虚假出资,别的股东不可以要求强制退股,股东虚假出资别的股东可以要求其进行补足和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出资不到位的股东的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股东虚假出资能否取消股东资格成立公司,股东虚假出资,公司及按实出资的股东如何应对,以保护自身利益。从实践来看,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正确适用《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召开股东会做出决议,解除出资不实股东的股东资格,不失为行之有效的方法。但需要指出的是,公司应依照《公司法》及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做出有效决议,以保证决议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法规: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
    2023-08-04
    208人看过
  • 股东虚假出资能否取消股东资格
    成立公司,股东虚假出资,公司及按实出资的股东如何应对,以保护自身利益。从实践来看,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正确适用《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七条,召开股东会做出决议,解除出资不实股东的股东资格,不失为行之有效的方法。但需要指出的是,公司应依照《公司法》及章程规定召开股东会,做出有效决议,以保证决议的合法性和正当性。法规:在前款规定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应当释明,公司应当及时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由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在办理法定减资程序或者其他股东或者第三人缴纳相应的出资之前,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或者第十四条请求相关当事人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有限公司虚假出资股东的责任1、有限公司虚假出资股东的内部责任(对公司和其他股东的违约责任)(1)有限公司成立前,股东之间的出资协议对签订股东具有合同约束力,违反该出资协议而未缴纳或足额缴纳出资的,即构成违约,应继续履
    2023-02-28
    142人看过
  • 股东获得股权的条件是什么
    1、股东资格的取得标准是股东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基础。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资格的认定有两个标准,即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并正式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登记在册。如果两个标准都符合,就不会有问题。但实际情况往往比较复杂,有的不是投资,而是入账,有的相反,有的以他人名义入账,等等。在《公司法解释三》颁布前,法律和司法解释对股东资格相关问题没有直接规定。《公司法解释三》对一些常见的股东资格纠纷作了详细规定,便于司法执行的统一标准。其次,股东资格确认的一般法律依据如下:1。根据出资或者认缴股份的事实确认股东资格,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实缴或者认缴的出资应当是公司注册资本的合法有效部分;二是持有有效证件根据公司章程的签订,股东资格的确认是公司作为法人的重要标志之一。公司章程的签字人愿意成为协会的一员。因此,是否以签署公司章程作为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律标准更为典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2条,公司
    2023-05-02
    165人看过
  • 非出资是否能获得股权
    有限责任公司
    未实际出资可以取得股权。法律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所以,未出资、未足额出资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并不因上述行为影响到股东资格的认定,只要将其名字记载于公东名册就取得了股东资格。股东享有股东权利与其出资与否没有直接关系,股东有没有实际出资、实际出资多少并不能影响股东的股东身份和股东权利行使。股权善意取得有条件吗股权善意取得实质为股权转让的形式之一,它主要是解决从无权利人或者说非股东处受让股权的法律问题。股权善意取得制度,意在加强股票权的流通性,它使股权受让人无须调查股权转让人有无实质性权利的情形下,仅凭信赖转让人所具有权利的外观形式,就可以受让股权。股权善意取得通常应满足以下条件:其一,股权必须以有效股票来体现,非以股票为表现形式的股权显然不可能善意取得;其二,转让人应该是无权利人,甚至包括股票盗窃者、股票拾得者;其三,需依转让而取得;其四,需具备转让方法
    2023-07-06
    174人看过
  • 股东虚假出资会影响行使股东权利吗
    在我国股东如果瑕疵出资是能够影响行使股东权利的。影响如下:1、股东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2、股东只能按照其实际出资享受分红,但股东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股东权利股东虚假出资应承担的对外民事责任股东虚假出资应承担的对外民事责任包括:一、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二、因虚假出资导致实缴出资额未达法定最低限额,引起公司法人资格的否认的,各股东之间应当承担连带民事责任;三、其他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六条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2023-07-29
    395人看过
  • 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有权获得公司股权吗
    一、未实际出资的股东有权获得公司股权吗可以技术入股,管理入股,甚至是出一块地修建办公场所,厂房,也可以被赠予,比如股权激励技术骨干。二、实际出资人要求确认股东地位,其他股东反对,是否可以确认及变更?案例:**酒店为扩大经营、进行酒店扩建装修,对外进行融资,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协议,成立中外合资企业**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公司)。其中,**公司持有60%股份,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店管理公司)持有40%股份,**公司出资5000万元对酒店进行扩建及装修。协议签订后,**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批向酒店的承建商支付了5000万元,经过一年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声称,是其委托**公司出资持有**酒店公司的60%的股份,5000万元的投资也系其以**公司的债权支付,是其指令**公司支付,要求确认其股东地位,进行股东变更
    2023-06-15
    98人看过
  • 如果股东虚假出资,其他股东是否可以要求强制退股
    股东虚假出资的,其他股东可以要求强制退股。根据《公司法》的基本理论,投资者通过向公司缴纳(包括认缴、实缴)的出资成为公司股东后,按照资本保全原则,不得抽回出资;股东需要抽回公司的,他只能通过股权转让的方式退出。相关知识:股东退股有几种情况。这种情况不需要进行清算,而是根据公司净资产情况进行转移收益和损失处理。2股东决定不继续经营企业。那么企业应该进行清算。目前,大多数税务局要求税务代理机构出具清算报告。破产会计适用于清算。资产清算所得先用于清算费用,再用于职工工资和保险费,剩余资产用于偿债。最后,盈余由股东按比例分配。如果分配大于初始投资,还将涉及所得税。股东退股的法律可行性:(1)公司法规定的股东退股是股东的法定权利。公司法第七十四条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了股东在相应情况下的退市权,由于法律的直接规定,退市权成为一项法定权利。也就是说,在这种情况下,股东有权退出。如上所述,
    2023-05-07
    180人看过
  • 股东身份真伪揭秘:虚假出资是否拥有股权?
    1、由于在出资协议中认购了出资份额,相对人有充分理由相信该违约人已实际出资,从而相信公司的实力,愿意与之交易。因此对外而言,应当确定其股东资格地位,加强其承担责任的可能性;2、对内而言,由于其违约行为导致公司的经营增加了困难,并且并未真正出资,也就是未产生任何收益,因此不应该承认其股东资格股东股权转让的程序股东股权转让的程序如下:1.与受让的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2.对外转让股权,书面通知其它股东,获得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3.履行协议后,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向新股东出具出资证明;4.办理变更备案。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司法解释四》
    2023-07-03
    102人看过
  • 虚假出资的股东能否合法地享有股权?
    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或股东表面上出资而实际未出资或未足额出资的情形。尽管虚假出资并不当然使股东丧失股东资格,但若虚假出资股东经公司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缴纳出资的,将会面临被公司股东会剥夺股东资格的法律风险。如何预防虚假出资股权纠纷的发生?1、深入彻底进行企业改制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上市公司率先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随着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工作的全面展开。以有限责任和股份有限责任为形式的公司制逐渐取代了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仅是政府附庸和命夸执行者的模式,但由于长久累积的问题太多,在实际的国有企业公司化中暴露了很多问题。难以摆脱行政干顶。难以真正实行所有毂和经营权的分离,难以实现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的制衡关系一句话。难以建立真正的现代企业。所以,我们必须加大企业改制的力度。使得政企分开,产权明晰,独立经营。2、转变政府职能经济全球化是政府间的竞争,是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也是制度
    2023-07-20
    432人看过
  •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股东责任是什么?
    一、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股东责任是什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股东责任是违约责任以及补足出资责任。由公司法人来起诉处理,抽逃出资是在公司验资注册后,股东将所缴出资暗中撤回,却仍保留股东身份和原有出资数额的一种欺诈性违法行为。抽逃出资包括抽逃注册资本和抽逃股东出资。抽逃注册资本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而且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因此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还构成犯罪。抽逃出资的民事责任包括:1、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民事责任。2、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已足额履行出资义务股东的违约责任。3、抽逃出资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的民事责任。4、为抽逃出资提供帮助或者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股东、董事、经理的连带责任。所以,股东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可以起诉,另外,公司的债权人也有起诉的权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2023-04-18
    98人看过
  • 虚假出资对股东资格与股东权利有什么影响
    一、虚假出资对股东资格与股东权利有什么影响1、虚假出资对股东资格没有影响。但是会影响股东的利润分配权,因为一般情况下,公司会按照实缴比例分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东最基本的义务就是足额出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二、合格的股东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有成为公司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这是认定股权或股东资格的首要标准。由于出资行为是一种事实法律行为,当事人应当具有成为股东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该真实意思表示,自然不应认定为股东。由于意思表示实为当事人的主观心理状态,缺乏直接判决和审查的可操作性
    2023-04-17
    56人看过
  • 虚假出资的情况下股东转让股权有效吗?
    不一定。对于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不能仅因股东有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行为就直接认定股权转让协议无效,关键是看转让方是否将注册资本未缴足的事实如实告知受让方,受让方是否明知或应知,即转让方是否存在欺诈,从而造成受让方构成重大误解。如果构成欺诈,造成受让方重大误解,受让方在法定期限内通过行使撤销权的方式请求法院变更或撤销合同;如果受让方对转让方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是明知或应知,不构成欺诈,则股权转让协议应认定为有效,受让方应承担补足注册资本等连带责任。一、虚假出资的股东能不能占有公司股权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
    2023-06-23
    167人看过
  • 股东出资是指股东的股权还是财产
    股东的出资额是公司的财产。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在交纳出资额时,如果是以货币出资的,需要存入公司开设的银行账户;如果是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则要办理该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一、出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在我国股东的出资时间由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方式包括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二、公民可以以不出资的方式成为股东吗公民不出资是不能成为股东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三、个人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
    2023-03-23
    44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股东虚假出资纠纷可以获得哪些解释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6-01
      股东出资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资本时,按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认股协议的约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以取得股权的行为。出资是股东对公司的基本义务,也是形成公司财产的基础。如果股东未按规定缴纳出资,或者虚假出资、出资不足、抽逃出资等,即可能引发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股东与债权人之间的出资纠纷和诉讼,股东可能被起诉而依法承担继续履行、损害赔偿等违约责任。基于出资制度在整个公司制度
    • 股东没有出资不可以获得股东权益怎么回事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5-04
      1、股东没有出资可以享有股东权益。 2、法律在规定股东享有权利的时候,仅以股东的身份作为享有股东权的基础,而没有附加任何限制或条件,可见,股东只要被公司、工商登记管理机关承认其股东身份,就可以依照法律、章程的规定享有权利。
    • 挂名股东是不是不能获得股东权益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
      1、挂名股东不可以享有股东权利,因为其并没有实际出资。挂名股东对外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若是隐名股东未足额出资,挂名的股东应当补足。股东之间存在代替持股法律关系可以用代持股协议来证明。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
    • 公司法虚假出资、股东虚假出资,股东请求撤销股东出资行为是否有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8
      未过诉讼时效。公司法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最高法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公司解散时,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均应作为清算财产。股东尚未缴纳的出资,包括到期应缴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未届满缴纳期限的出资
    • 股东没有瑕疵出资的股东能不能获得股东大会表决权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8
      《公司法》在许多制度和规则上取得了重大突破和创新,拓展了当事人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途径。但由于公司纠纷种类繁多,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公司立法过于原则,审理公司诉讼案件的适用标准不统一,影响了案件的审理。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加强对《公司法》适用的分析和总结具有重要意义。《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九十八条为股东行使知情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途径,规定了人民法院受理此类案件的基本条件:股东向公司提出书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