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去哪里起诉,由谁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05:40:07 256 人看过

离婚诉讼去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没有住所地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一、不给抚养费可以怎么起诉

不给抚养费首先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投递起诉状。对其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可以做一些诉前准备,例如,委托律师了解案情,收集并固定证据材料,拟定诉讼策略,草拟起诉状等。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孩子抚养权能在异地起诉吗

孩子抚养权一般不能在异地起诉,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对方出轨怎么起诉

1、对方出轨起诉离婚要选择适格的法院管辖:(1)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具体的法院管辖:①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2: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在哪里去离婚诉讼?
    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可,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夫妻一方脱离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申述离婚的案子,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夫妻不在一个地方如何离婚夫妻不在一个地方可以进行诉讼离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另一方申请离婚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统辖。夫妻两边离开住所地超越一年,一方申请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二、请问离婚可以在异地离婚吗?1、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的户籍迁
    2023-03-01
    78人看过
  • 离婚必须去哪里去起诉
    《民法典》规定起诉离婚需要提供起诉状以及感情破裂的证据。原则上应当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法院在开庭前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会进行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起诉离婚若是适用普通程序,则应当在六个月内审结。怎么去起诉离婚起诉起诉离婚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委托法定代理人通过法律手段结束婚姻关系的行为。首先,向原告住所地的管辖法院提起诉讼;接着,起草起诉状,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再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案件。法院受理案件后,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然后,法院排期并向双方发送传票。双方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参与开庭审理。最后法院作出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023-08-12
    242人看过
  • 如何去法院起诉离婚,离婚到哪里去起诉?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如果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劳动教养,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未超过一年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对于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均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关于军人离婚诉讼的管辖问题。如果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的,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军人一方为文职军人的,由被告住所
    2023-04-10
    154人看过
  • 涉外离婚诉讼由谁管辖,涉外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涉外离婚诉讼由谁管辖: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涉外离婚财产怎样分割:由于不动产的所有权,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一、涉外婚姻管辖范围有哪些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专都有管辖权,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属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出都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中国法院受理。二、起诉管辖权一定在被告那里吗不是,也有例外情况,具体内容如下: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1.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
    2023-02-17
    445人看过
  • 离婚诉讼费谁承担,谁提起诉讼离婚就由谁出离婚诉讼费吗
    一、离婚的诉讼费由谁承担诉讼费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不过,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离婚诉讼费如何计算有关诉讼费用交纳与计算,根据2007年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新标准,离婚案件除按件收取一定费用以外,如果有一定额度的财产需要分割,还要收取一定的额外费用。1、受理费:依照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归入非财产
    2023-05-03
    374人看过
  • 离婚起诉有哪些诉讼和管辖规定
    1、离婚诉讼的诉讼和管辖权由一方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是被告”,即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当事人双方离开居住地满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军队团级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被监禁、劳动教养的,由被告人原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人被监禁、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人被监禁、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上述属地管辖为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依照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的人或者被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离婚诉讼,被劳动教养的人和被监禁的人,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人外,其他各方
    2023-05-03
    353人看过
  • 一方判刑起诉离婚管辖应该由谁负责呢
    一方判刑起诉离婚管辖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负责,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法院管辖。一、离婚有一方不签字怎么办对方不签字不影响判决书的效力,只要对方未在判决下达后提起上诉,判决即生效。如果法院调解离婚,一方不签字的,调解无效。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
    2023-02-21
    72人看过
  • 诉讼离婚应该在哪里起诉,异地应去哪儿起诉离
    诉讼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但是有以下例外情形:1、有关军人的案件: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离开住所地的案件:(1)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有关定居国外的华侨的案件:(1)在国内结婚的,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
    2023-04-12
    254人看过
  • 诉讼中司法鉴定由谁管辖?
    一、司法鉴定部门由谁管理司法鉴定由司法局主管,司法鉴定部门实施。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或者说,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法定鉴定单位,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的一种活动。二、司法机关内部鉴定机构的设置及职责1、司法鉴定它既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事业单位,虽然属于企业化管理但还是是真正的企业;虽然多为司法机关或司法行政机关设立或接受某一司法机关的管理,但它还不是司法机关或隶属管理的机关。它的属性近乎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各类评估所、国土资源调查测量队等单位的性,属于其它类单位,或者称之为具有中立性、独立性、客观公正性的社会鉴定中间机构。2、司法鉴定结论,是证据的一种。证据是用来证明事实的,那么,有“证明事实”的法定义务的人,有提供证据
    2023-03-25
    223人看过
  • 离婚诉讼管辖、离婚诉讼期限
    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
    2023-06-11
    455人看过
  • 附近哪里可以起诉离婚去哪里起诉
    起诉离婚去被告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一、孩子抚养权能在异地起诉吗孩子抚养权一般不能在异地起诉,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案件中有几个被告或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被起诉是在户籍地还是所在地起诉被告,一般可以在被告的户籍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方的户籍地与居住地不一致,就应当到被告方现在的居住地法院起诉。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住所地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当事人可以向被告的户口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军人离婚可
    2023-03-04
    85人看过
  • 诉讼离婚的程序和离婚诉讼管辖
    离婚诉讼程序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满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上述地域管辖是离婚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特殊情况下,按照《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由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以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辖。调解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
    2023-05-02
    119人看过
  • 行政诉讼向有管辖权两个法院起诉由谁受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提起行政诉讼时两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向两个法院提起的,由最先受理的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管辖的种类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职权分工。是确定各级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的权限划分。1.级别管辖2.一般地域管辖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特殊地域管辖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特殊地域管辖有两种情况:(1)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2)因不动产而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共同管
    2023-06-13
    91人看过
  • 起诉离婚都是由什么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管辖法院:1、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人民法院就是管辖法院。2、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离婚诉讼中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4、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后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劳动教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离婚协议书一方不签字怎么办?离婚协议书一方不签字时,只能通过书写离婚诉状之后,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诉讼离婚案件中,首要的问题就是诉讼管辖问题,即一方应当向何地法院起诉的问题。依照中国民事诉讼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一方提出离婚的,由另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即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如果另一方的住所地与经
    2023-06-19
    371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涉外在哪里起诉,涉外离婚诉讼由哪个管辖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归纳如下: 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的,当地法院是否受理,由该法院依其国内法决定。 2、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华要求离婚的,应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受理。 4
    • 2022年诉讼离婚应由谁管辖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20
      1、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 怎么确定离婚诉讼管辖法院,起诉离婚要去哪里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9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确定管辖,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并且适用一般地域管辖,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所谓“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所谓“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如被告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
    • 诉讼离婚去哪提起诉讼才好起诉离婚去哪里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2
      诉讼离婚需要去柏高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或者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 离婚诉讼由哪方提起属哪方管辖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5
      离婚诉讼由一方当事人提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都是军人的,一般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部队团以上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一般由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