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广告审批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0:22:40 471 人看过

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

二、办理部门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处承办。

三、办理条件

1、提交申请报告;

2、填写《医疗器械广告审查表》;

3、申请审查的广告成品(包括文稿、录音带、录像带等);

4、申请人及广告主、生产者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等;

5、需做广告的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生产制造认可表》;

6、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批件;

7、其他能够确定广告内容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文件。

四、办理程序

1、初审: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首先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完整性及制作前广告方案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资料退还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终审:申请人凭初审合格意见,将准备用于刊播的最终广告作品送交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终审,终审合格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字串8

五、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六、申请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国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国产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制造认可表);

4、医疗器械产品使用说明书批件;

5、医疗器械产品使用说明书;

6、《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7、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8、广告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

9、广告经营许可证。

10、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委托书(非生产企业提出申请)。

11、医疗器械产品标准。

12、商标证明文件。

13、专利证明文件。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能够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证明文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9日 0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相关文章
  • 医疗器械广告禁止9种内容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
    医疗器械广告禁止提无依据的研究发现、家庭必备以及帮助改善提高成绩等用语和内容。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局昨天发布《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该标准将从5月20日起施行。三部门要求,医疗器械广告中禁止出现9种情形的内容,其中包括无法证实科学性的研究发现、实验数据证明;违反科学规律的包治百病;声称该医疗器械为正常生活或治疗病症所必须;明示暗示使用后能应付现代紧张生活或升学考试需要,帮助改善提高成绩;含无毒副作用、无效退款、无依赖承诺性用语;含最新技术、填补国内空白等绝对化、排他性的用语。同时,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宣传家庭必备、处于热销、抢购、试用内容。医疗器械广告中涉及改善和增强性功能的,不得出现表现性器官内容,并禁止在电视台、广播7时至22时发布。标准还规定,医疗器械广告须标明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器械注册证号、广告批准文号,在电视、互联网、显示屏等媒体发布时,出现时间
    2023-06-07
    195人看过
  • 贵阳南明区医疗器械广告审批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依据及条件描述一、申请条件1、申请人须为具有合法资格的贵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口医疗器械注册代理机构属贵州企业。2、申报资料完整,申报内容不违反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理依据。二、条件依据《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65号)第三条申请审查的医疗器械广告,符合下列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方可予以通过审查: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3、《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4、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其他规定。第六条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申请人必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或者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作为申请人的,必须征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同意。申请人可以委托代办人代办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申办事宜。代办人应当熟悉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第七条申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应
    2023-12-05
    307人看过
  •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5月20日施行
    介绍医疗器械功效不得出现9类情形本报讯(记者贾君)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卫生部部务会审议通过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于5月20日施行,1995年3月3日国家工商局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同时废止。《标准》规定,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出现9类有关适用范围和功效的内容。《标准》规定,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应在广告中标明禁忌内容或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医疗器械广告中必须标明经批准的医疗器械名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称、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以任何非医疗器械产品名称代替医疗器械产品名称进行宣传;推荐给个人使用的医疗器械产品广告,必须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标准》规定,医疗器械广告中涉及改善和增强性功能内容的,必须与经批准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明文件中的适用范围完全一致,不得
    2023-04-24
    95人看过
  • 医疗器械广告未经审查:“喜来健”违法宣传被罚
    近日,沙湾县一医疗器械经营部以集中讲座的方式夸大其辞,宣讲喜来健温热理疗床的功效和产品构造等,并让接受过理疗的群众上台宣传理疗后的感受。经查询,该医疗器械广告未经审查,而且在讲座时以“喜来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名义代替该医疗器械经营部名义作宣传。据该经营部的一名雇工说,该经营部每月给他发400元工资,他主要的工作就是为前来理疗的群众提供服务和进行对“喜来健”产品介绍宣传等。根据接受过理疗的群众提供的情况,证实了该经营部有违法广告宣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有关规定,沙湾县工商局依法对该医疗器械经营部进行了罚款1万元的处罚。
    2023-06-12
    416人看过
  • 关于停止有关产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的通知
    国药监械[200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规范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审批,保护病患者的利益,2001年12月26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关于日常生活用品不作为医疗器械审批的通知》(国药监械〔2001〕575号),规定凡属于人的日常生活用品、装饰品,如衣二、帽子、鞋、袜、手镯、耳环等产品,无论其采用何种材料,均不得作为医疗器械受理审批。企业也不得宣传产品的治疗、诊断功能。根据《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上述《通知》规定,特对相关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查工作通知如下:一、根据《关于日常生活用品不作为医疗器械审批的通知》(国药监械〔2001〕575号)要求,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停止相关产品医疗器械广告的审批;二、对已受理尚未审批的相关产品医疗器械广告,自2001年12月26日起,已停止审批;已经审查批准的相关产品医疗器械广告,广告的截止时间为:2002年3月1日。特此通知国家药品监督
    2023-04-24
    488人看过
  • 修订后“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发布标准”颁布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广告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广告的真实、合法、科学,适应近年来医疗器械广告监管形势变化的需要,日前,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以及国家有关广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规定,正式颁布实施修订后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自2009年5月20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共28条,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审批程序、时限、申请人的义务、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督管理及有关法律责任等内容做出了规定。同时,作为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修订后的办法加大了打击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的力度,并增加和明确了以下内容:明确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的
    2023-04-24
    192人看过
  • 医疗器械广告有关法律问题的解答
    1、医疗器械广告包括哪些?《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中对医疗器械广告的范围作出明确指示,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有关用于人体疾病诊断、治疗、预防、调节人体生理功能或者替代人体器官的仪器、设备、器械、装置、器具、植入物、材料及其他相关物品的广告,其中包括医疗器械的产品介绍、样本等,均属医疗器械广告范畴。2、医疗器械广告须遵循哪些规定?医疗器械广告在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才可刊登、播放;未经批准的不得刊登、播放、散发和张贴。医疗器械广告的内容应当以使用说明为准,此使用说明必须是经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此外还需注意的内容有: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例如疗效最佳、保证药到病除等;不得为提高自己产品的知名度而贬低同类产品,不得与其他产品进行功效和安全性对比;不得含有类似最高技术、最先进科学等绝对化语言和
    2023-06-08
    277人看过
  • 医疗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哪些内容
    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明文件中有禁忌内容、注意事项的,广告中应当显著标明“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相关知识点一、从事广告行业能不能进行不正当竞争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得在广告活动中进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竞争。二、能否用教
    2023-06-12
    224人看过
  • 新法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内容有哪些要求?
    新《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医疗药品和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哪些内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药品广告的内容不得与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说明书不一致,并应当显著标明禁忌、不良反应。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广告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非处方药广告应当显著标明“请按药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推荐给个人自用的医疗器械的广
    2023-08-17
    130人看过
  • 广元医疗广告审批法律依据
    一、广元医疗广告审批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和保健食品广告,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进行审查的其他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由有关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不得发布。2.《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医疗广告的有效期为一年,并严格按照核定内容进行广告宣传。第四条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负责医疗广告的审查,并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二、广元医疗广告审批材料1.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三、广元医疗广告审批时限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2023-05-14
    55人看过
  • 医疗器械广告应当符合哪些法律要求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不得有下列内容:(一)含有疗效最佳、保证治愈、包治、根治、即刻见效、完全无毒副作用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二)含有最高技术、最科学、最先进、最佳等绝对化语言和表示的;(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四)与其他企业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相比较的;(五)含有保险公司保险、无效退款等承诺性语言的;(六)利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的;(七)含有误导性说明,使人感到已经患某种疾病,或者使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表述,以及其他虚假、夸大、误导性的内容;(八)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的内容有哪些?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
    2023-08-17
    208人看过
  • 医疗器械广告禁言"无效退款"不得表现性器官
    新快报讯(见习记者吴梦纾)无效退款、无毒副作用等词语今后将不得出现在医疗器械广告中。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日前发布的新版《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下称新《标准》),将于本月20日起施行。根据新《标准》,医疗器械广告中涉及改善和增强性功能内容的,必须与证明文件中的适用范围完全一致,而且不得出现表现性器官的内容。不得含有有效率、治愈率、表示功效的断言等,不得使用类似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用语,也不得出现安全、无毒副作用、无效退款、无依赖、保险公司承保等承诺性用语以及最新技术、最先进科学、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等绝对化或排他性用语。
    2023-04-24
    308人看过
  • 中医医疗广告审批有关事项
    一、医疗广告禁止宣传的内容(一)《湖北省医疗广告管理规定》第四条规定的内容:1、淫秽、迷信、荒诞语言、画面;2、鼓吹自己“技术高超”,贬低他人“经他方医院久治不愈”;3、“疗效显著”、“不治愈不收钱”、“一针治愈”等涉及诊疗效果、疗效率,保证治愈或隐含疗效的语言文字;4、利用患者或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者使用推荐语进行宣传的:利用少数几个病例来证明疗效的;5、随意冠以“著名专家”、“名老中医”、“宫庭秘方”以及“祖传秘方”、“名医传授”等文字;6、人工授精、变性手术、法医鉴定、精神病鉴定、胎儿性别鉴定以及其他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进行广告宣传的诊疗方法;7、违反国家其它法律、法规的。(二)人工(药物)流产、性病诊疗(包括泌尿疾病、泌尿传播疾病);(三)各种义诊、坐诊、会诊、咨询等,或广告中宣传药品、医疗器械疗效;(四)禁止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医疗服务广告,有关医疗机构的
    2023-04-15
    294人看过
  •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办理程序?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设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具备与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领取营业执照后30天内填写《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登记表》,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通知。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一)企业生产,质量和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适应生产的医疗器械的专业能力,掌握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则以及相关产品质量、技术规定。质量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生产负责人(二)企业内初级以上职务或中等专业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占员工总数的比例应符合生产产产品的要求(三)企业应具有适合生产产产品和生产规模的生产设备、生产、仓库场所和环境。企业生产对环境和设备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4)企业设立质量检验机构,具有适应生产品种和生产规模的质量检验能力(5)企业应保存与医疗器械生产和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开设第三类医疗
    2023-08-18
    364人看过
换一批
#广告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适用于所有涉及医疗器械产品的广告活动,包括电视广告、网络广告、平面广告等多种形式。此外,还包括企业自己发布的各种宣传资料、会展展览等场合中展示的广告内容。 所有这些广告活动都需要遵循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经过机构的审核和批准,... 更多>

    • 南充审批医疗广告文件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11-15
      南充医疗广告审批办理材料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发布医疗广告的有效期为一年,并严格按照核定内容进行广告宣传。关于南充医疗广告审批办理材料的问题,还可以点击在线律师咨询,我们帮你更快更有效的解答。
    •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20条内容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9-11
      对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医疗器械广告审批,取得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在发现后应当撤销该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并在3年内不受理该企业该品种的广告审批申请。
    •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16条有什么新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9-1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机关应当注销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一)医疗器械广告申请人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被吊销的;(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被撤销、吊销、注销的;(三)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终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医疗器械;(四)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情况。
    • 丽江市医疗广告审批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7
      丽江医疗广告审批条件是医疗机构需要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各类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之前、不属于以医疗机构内部科室名义发布的医疗广告、广告内容符合法律规定。
    • 医疗广告归哪个部门审批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2-18
      医疗广告归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进行审批。医疗机构要发布医疗广告的,应当将医疗广告成品样件送到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发给《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并将通过审查的医疗广告样件和核发的《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予以公示,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医疗机构并告知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