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资企业是否有权利申请强制清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9:10:46 305 人看过

中外合资企业能申请强制清算。中外合资企业注销需要经股东会决议,到原公司登记机关进行申请,若外方股东联系不上,可以刊登启示,并到外经部门审批获得解散批准。还需有经依法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清算报告中应当载明已经办理完结的税务、海关纳税手续的情况和包括刊登注销公司的报纸报样。

中外合资企业的要求

1、申办资格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经过审批机关批准的合同、章程、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的证明文件、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经营范围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健全的财会制度,独立核算、自负赢亏。

2、申办材料: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申请书》(原件)、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原件)、合同、章程(原件)、批准证书副本(原件)、审批部门关于合同、章程的批复(复印件)、外方投资者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董事会成员任职文件(原件)、董事签字及总经理登记备案表(原件)、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住所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原件)。

3、手续和流程:查名-办理批准证书-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外汇登记和银行开户-办理税务登记证四、手续办理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0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企业破产债权利息是否清算
    一、企业破产债权利息是否清算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未到期的债权视不到期,附利息的债权停止计息,但受理破产前产生的利息,仍然可以作为债权进行清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二、公司破产后谁可优先清偿债务公司破产清算财产的法定清偿顺序,抵押权人享有特定财产优先受偿权根据《企业破产法》规定,当公司经营不善,资不抵债,又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不管是公司还是债权人,都可以向法院申请公司破产。公司申请破产,要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对公司现有财产、债权债务等相关事宜进行清算,在清算结束后,用现有财产清偿债务。按规定,公司破产清算后按照以下顺序清偿债务:1、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
    2023-06-17
    446人看过
  • 强制清算的申请,法院是否受理
    1、人民法院应当在听证会召开之日或者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依法作出是否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裁定。2、被申请人就申请人对其是否享有债权或者股权,或者对被申请人是否发生解散事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应不予受理。申请人可就有关争议单独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予以确认后,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申请。但对上述异议事项已有生效法律文书予以确认,以及发生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解散事由有明确、充分证据的除外。3、申请人提供被申请人自行清算中故意拖延清算,或者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可能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股东利益的相应证据材料后,被申请人未能举出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应予受理。债权人申请强制清算,被申请人的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或者被申请人人员下落不明,导致无法清算的,人民法院不得以此为由不予受理。4、人民法院受理强制清算申请后,经审查发现
    2023-08-05
    259人看过
  • 外资企业清算中的司法介入
    清算程序中的各类问题与矛盾的解决有时需要求助于司法介入。就现有的企业清算方面法律规定而言,存在着不可诉现象,例如,企业营业执照被吊销后,企业的开办单位、主管单位或股东没有在规定期限成立清算组织,债权人或股东如何通过诉权要求司法机关责令实施强制清算;清算组未尽清算职责组债权人或股东债权的实现带来损害如何通过诉权得以保障。现行法规对这些问题是否可诉问题的规定不明确,有权必有救济,没有司法救济的权利不是真正的权利,因此,在企业清算上,权利救济司法程序与实体权利内容同样重要。人民法院处理这类案件时首先是依法进行司法审查,审查对象包括前述清算程序中的各种问题。不过,法院并非对所有清算事项进行司法审查,因为只有进入诉讼程序的清算案件才涉及司法审查问题。因此首先必须明确法院对清算案件的司法管辖权,包括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两类,均需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启动诉讼程序后法院才具有管辖权。换言之,对于清算案件人民法
    2023-06-06
    394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中申请人有哪些权利
    一、申请强制执行中申请人有哪些权利(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2)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变更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主体、标的物及其数额、履行期限和履行方式。被执行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3)在执行中,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被执行人破产。(4)被执行人为公民或其他组织,在被执行人财产被执行完毕前,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可以对法院的分配方式提出异议。可以针对参与分配方案提起诉讼。(5)
    2024-01-28
    302人看过
  • 青岛市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清算条例
    青岛市人大常委会(1993年1月30日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通过1993年3月5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33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普通清算第一节清算组织第二节清算期限和公告第三节清算财产及处置第四节财务与会计第五节债务与清偿第三章特别清算第四章清算终结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中外投资者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加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清算的管理,促进利用外资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清算,是指因企业解散或被撤销而对企业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的清理结算。第三条清算分普通清算和特别清算。企业解散,其资产能够抵偿债务,并且其董事会能够组织清算工作的,进行普通清算。企业解散,其资产不能抵偿债务而又未进行破产清算的,或者企业
    2023-06-09
    290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是否包含在内
    一、外商投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是否包含在内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四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各方,共同投资经营,按照投资的比例承担相应的风险和盈亏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和外国的合作者通过合作一家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的企业。二、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特点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的特点如下:1.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是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相应地,企业的全部利润归外国投资者,风险和亏损也由外国投资者独立承担。外国投资者可以是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这是它与合营企业、合作企业的明显不同,后者的资本是由中外合营者或中外合作者共同投资的。2.外资企业是外国投资者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尽管外资企业的全部资本均来自于外国投资者,但它是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是具有中国国籍的企业。这
    2023-07-19
    359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包括中外合资企业模式
    一、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包括中外合资企业模式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模式。外商投资企业包括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四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各方,共同投资经营,按照投资的比例承担相应的风险和盈亏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国和外国的合作者通过合作一家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相关权利和义务的企业。二、外商投资企业可以认定为小微企业吗不能认定为中小企业,外国法人和/或本国非中小企业型法人持股总额超过49%的企业,不能被认定为中小企业。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为了扩大对外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促进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国境内举办外资企业,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设立
    2023-08-17
    303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申请人:合伙企业
    企业破产需要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包括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组或破产清算。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清算不力,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应当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债务人、债权人或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可以申请企业破产。企业破产并非所有人都有资格申请,必须满足一定的法定条件。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组、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债务人重组或者破产清算。企业法人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的情形,或者可能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进行重组。可见,债务人、债权人或依法负有清算责
    2023-11-06
    413人看过
  • 企业强制清算的条件
    1.公司解散。包括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2.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对于具有上述解散事由的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3.债权人或股东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公司自行成立的清算组有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其他违法清算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的行为的,则公司债权人或股东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2023-03-02
    231人看过
  • 企业强制清算怎么办
    应成立清算组并制作清算报告,报给人民法院确认。清算组接到人民法院终止清算程序的裁定后,应当持裁定书向税务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税务登记,到工商登记机关注销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并公告公司终止。一、公司如何进行清算的?公司进行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确认;2、清偿各项税费和债务;3、制定清算报告,报确认后申请公司的注销登记;4、进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二、公司解散之后债务怎么处理公司解散后对外的欠债,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的时候偿还。公司解散时,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算并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
    2023-06-25
    493人看过
  •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清算申报
    一、业务概述外商投资企业进行清算时,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年度,并应在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所得税申报。申报时以其资产净额或者剩余财产减除企业未分配利润、各项基金和清算费用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为清算所得,依照税法规定缴纳所得税。二、法律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条、第九十九条《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使用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函〔1992〕215号)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所得税申报表》,2份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查帐报告2.清算资产会计报表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办理工商注销登记之前。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无违章问题,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受理申报。七、工作标准和要求1.审核、接收资料(1)审核企业报
    2023-06-07
    359人看过
  •  满足哪些条件的企业才能申请强制清算?
    公司已解散,指公司已成立并开始对外经营活动,但公司章程或法定事由导致公司停止经营并开始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如果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债权人或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清算。若公司对于强制清算的申请没有提出异议,则公司将被强制清算。公司已解散。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理未了结事务从而使公司法人资格消灭的法律行为。二、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或虽然成立清算组但故意拖延清算,或存在其他违法清算行为可能损害债权人或股东利益。三、债权人或者股东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清算。四、公司对于强制清算的申请没有提出异议。 企 业 强 制 清 算 条 件 是 什 么 ?企业强制清算是指企业在无法偿还债务、无法进行破产清算或者债务重组的情况下,由
    2023-09-04
    362人看过
  • 法院能否执行被强制清算企业
    一、法院能否执行被强制清算企业满足破产的条件就可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第八条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目的;(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二、破产是什么意思破产是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无法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法律程序将债务人的全
    2023-06-06
    204人看过
  • 外资企业在清算期间的职权
    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应当清算的情形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应由企业的权利机构组成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应设主任一名,由企业的权利机构聘请有关的专业人员担任。本文为您介绍相关外资企业在清算期间的职权的法律常识。外资企业清算的时限要求《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第六条规定:企业清算期限自清算开始之日起至向企业审批机关提交清算报告之日止,不得超过180日。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清算期限的,由清算委员会在距清算期限届满的15日前,向企业审批机关提出延长清算期限的申请。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90日。,《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委员会申报债权。。综上所述,外资企业清算的时限为:不少于90日,但不超过270日。外资企业在清算期间的职权外商投资企业发生应当清算的情形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应由企业的权利机构组成清算委员会,清算委
    2023-06-06
    30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中外合资企业,外方撤资将给中方XX,是否可申请赔偿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6
      原则上这个不是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不能依据这个要补偿的。
    • 如何认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投资企业的权利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7-13
      对被执行人在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中的投资权益或股权可以冻结。
    • 强制清算的申请,法院是否受理
      辽宁在线咨询 2021-04-17
      1、人民法院应当在听证会召开之日或者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依法作出是否受理强制清算申请的裁定。 2、被申请人就申请人对其是否享有债权或者股权,或者对被申请人是否发生解散事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提出的强制清算申请应不予受理。申请人可就有关争议单独提起诉讼或者仲裁予以确认后,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清算申请。但对上述异议事项已有生效法律文书予以确认,以及发生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
    • 中外合资企业如何申请破产?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2
      要说中外合资企业如何申请破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二、所说情形如属破产清算,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
    • 有没有中外合资企业清算程序是怎么进行的?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16
      一、向原审批机关提交合作公司清算函。 二、原审批机关作出清算回复。(清算开始日) 三、董事会商议成立清算委员会。 四、清算开始起5日内,召开清算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清算方案》。 五、聘请清算会计师,进行财产整理、制作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 六、清算开始7日内,通知相关政府机关及交易银行。 七、清算开始日10日内,向已知的债权人寄送申报债权的通知。 八、清算开始日起10日以及60日内,在国家级报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