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由于法律规定过于抽象,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践中不同审判人员认识不一,容易造成缓刑适用不均衡,虽然确实不危害社会是由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这一前提所推导出来的结论,但这种推断可能是正确的,也可能是错误的,最终的评判要等到犯罪人考验期满时才知道,我们不能因此而否认对这一要件的先行评定。为较好把握这一要件,有人建议我国应建立再犯预测制度,我们对这一建议表示赞同。再犯预测是以人格调查为依据的犯罪预测制度,再犯预测的核心是人格调查,所谓人格调查是指为了在刑事程序中对每个犯罪人都能选择恰当的处遇方法,使法院能在判决前的审理中,对被告人的素质和环境作出科学的分析而制定的制度。人格调查一般应包括以下事项:犯罪与违法行为的调查,主要是调查犯罪分子的犯罪与违法经历;社会调查,主要调查犯罪分子的家庭情况、个人成长经历、周围环境、工作情况等;身心鉴定调查,法院可以委托医学专家对犯罪分子的身心进行鉴别。但当前有关调查主体、调查程序、调查内容、调查结论等制度尚付阙如,如何建立完善以人格调查为基础的再犯预测制度,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在未建立这一制度之前,认定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要从主客观两个方面进行。主观方面,包括犯罪分子的成长历程、犯罪后的思想言语、是否积极交待自己的罪行、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是否有深刻认识和悔悟表现等内容;客观方面,就是犯罪分子犯罪后的行为表现,如是否主动投案,是否积极退赃或积极抢救被害人,是否有犯罪中止或立功表现等情形。尤其在考察犯罪人的主观状况时,要反对两种不良倾向:一是唯客观表现论。不顾犯罪人主观上是否悔罪,被犯罪人一时一事的表面现象所迷惑而适用缓刑。二是顾忌犯罪人主观是否悔罪,无视犯罪客观行为表现而不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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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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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刑法规定的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刑罚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06办理减刑、假释案件的“不致再危害社会”通常指的是服刑的人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同时也会将罪犯的年龄、身体状况、性格特征,假释后生活来源以及监管条件等因素考虑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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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能适用缓刑如何确定缓刑的对象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18法律分析 以下人员不能适用缓刑:累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以及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的。缓刑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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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减刑假释不致再危害社会有哪些补充条文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04办理减刑、假释案件,条文规定的“不致再危害社会”指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一贯表现好,确已具备本规定第一条第(一)项所列情形,不致违法、重新犯罪的,或者是老年、身体有残疾(不含自伤致残),并丧失作案能力的: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综合各方面因素来判断行为人的再犯可能性。 根据《最高法有关负责人解读最新减刑假释司法解释》,办理假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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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如何认定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15法律分析 应这样认定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绑架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指对人民的人身安全造成的重大伤害。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