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东区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办理哪些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28 15:02:59 371 人看过

法律依据

《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2002年)(2002年)

第十一条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由森林、林木的所有者向当地有发证权限的主管部门或单位领取《林木采伐申请表》,除应当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林地使用权证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一)国有、集体森林经营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要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文件、造林更新设计书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二)其他单位和个人,要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树种、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采伐申请文件;

(三)采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林木,还必须提供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材料。

《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2002年)(2002年)

第十三条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林木采伐许可证上填写的采伐内容必须符合有关采伐技术规程的规定,不得漏填、涂改项目和虚开采伐数量;

(二)发证总量不得超过年森林采伐限额,其中商品材发证总量不得超过年度木材生产计划;

(三)实行一小班一证制、一户一证制。国有、集体森林经营单位和集体经济组织及个人采伐森林和林木的,必须以地籍小班为单位发证;其他单位采伐林木的,采伐地点必须落实到山头地块,并注明四至范围,不允许多小班一证或多户一证;

(四)严禁跨年度使用指标或超越规定的权限发证;

(五)禁止采伐国家确定的重点保护天然原生珍贵树木。因特殊情况需要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树木的,必须报省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六)市、县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不能委托所属公司、林场、林业工作站和乡镇人民政府直接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

第三十三条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的部门,不得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

《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2002年)(2002年)

第二条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森林采伐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森林采伐管理工作。

省属国有林场的森林采伐管理工作由省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

《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2002年)(2002年)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核发:

(一)生态公益林林木采伐许可证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二)省属国有林场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省国有林场管理机构核发;市属国有林场由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所在地级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三)驻粤部队由省军区核发;省、市属农垦场及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地级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县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由所在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四)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其主管部门向当地同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指定专人核发,采伐指标应纳入当地森林采伐限额管理。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单位和个人采伐林木,由当地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2002年)(2002年)

第八条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以编制采伐限额单位为单位制定。市级年度木材生产计划由市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于上一年10月底前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经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后逐级下达执行。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下达各地的年度木材生产计划,为年度生产木材的最大限量,地方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分解下达时,不得突破。

木材生产计划指标的年度执行期与林木采伐的年度一致,即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禁止跨年度使用。

因特殊情况需增加木材生产计划指标的,在不突破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年森林采伐限额的前提下,由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2002年)(2002年)

第十二条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的部门,必须成立林木采伐审批小组,严格审核采伐申请者提交的有关文件,在接到采伐申请之日起25个工作日内研究批复。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批准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并在《林木采伐申请表》上注明不予发证的理由,及时通知采伐申请者。有争议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行政交界地的林木采伐,在接到采伐申请时,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派员到现场调查核实,确认权属无争议后,才予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采伐火烧迹地的林木,须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后,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广东省森林采伐管理办法》(2002年)(2002年)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一)未按规定提交有关证明或提交的证明文件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二)伐区调查设计内容违反有关伐区调查设计规程规定的;

(三)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

(四)申请采伐未取得有审批权限的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使用林地审批同意书的征占用林地上的森林、林木的;

(五)林木权属不清或存有争议的;

(六)上年度伐区作业质量验收不合格的;

(七)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和更新验收不合格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1986年)

第三十条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除应当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交其他有关证明文件:

(一)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还应当提交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

(二)其他单位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

(三)个人还应当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

因扑救森林火灾、防洪抢险等紧急情况需要采伐林木的,组织抢险的单位或者部门应当自紧急情况结束之日起30日内,将采伐林木的情况报告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

第三十一条采伐森林和林木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成熟的用材林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择伐、皆伐和渐伐方式,皆伐应当严格控制,并在采伐的当年或者次年内完成更新造林;

(二)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中的国防林、母树林、环境保护林、风景林,只准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三)特种用途林中的名胜古迹和革命纪念地的林木、自然保护区的森林,严禁采伐。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1986年)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

(一)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非抚育或者非更新性质的采伐的,或者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的;

(二)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

(三)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印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

第三十二条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采伐以生产竹材为主要目的的竹林,适用以上各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1986年)

第三十二条除森林法已有明确规定的外,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下列规定权限核发:

(一)县属国有林场,由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所属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三)重点林区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

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9日 19: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林木采伐许可证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办理方法如下:1、办理材料申请人自备资料:《县集体、个人所有林木采伐审批表》原件2份;证明材料:林木采伐申请文件(原件1份),林权证(核原件、复印件1份)。2、办理流程,申请人在县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林业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人员审核申报材料,组织现场考评,提出拟办意见;首席代表审核通过后,报局领导审定签发;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县林业局窗口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林木采伐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一、林木采伐证有什么用林木采伐证的相关明细据了解,林木采伐许可证作为林木采伐方面一种既合法又重要的证件,用于批准采伐林木者在依法的基础上取得采伐林木的许可权。其中的具体情况如下:1、林木采伐证的内容包括采伐的地点、面积、蓄积、树种、方式、期限和完成更新
    2023-03-23
    164人看过
  • 采伐自己在自留山上种植的林木要领取采伐许可证吗
    国家虽然规定自留山的林木归个人所有,但是出于永久利用林业资源和发展林业生产的需要,不能擅自采伐。根据《森林法》规定,个人采伐自留山上的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领取采伐许可证者采伐后,必须按照规定的面积、株数、树种、期限,完成更新造林任务,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不得少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非法采伐林木要追究什么刑事责任刑法没有非法滥伐林木罪,只有滥伐林木罪,会追究的刑事责任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森林法》规定,个人采伐自留山上的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
    2023-07-22
    457人看过
  • 哪个部门核发采伐许可证?
    采伐许可证核发部门如下:1、县属国有林场和机关、团体、学校,由所在地的县林业主管部门核发;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所属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3、重点林区的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核发。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量刑标准?《刑法》关于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量刑标准是:犯此罪且情节严重,并给森林造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是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不能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七条采伐许可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方便申请人办理采伐许可证。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由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核发采伐许可证。《中华人
    2023-07-03
    318人看过
  • 林木采伐许可证违法发放的惩罚规定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导致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触犯了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会被判处拘役。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有哪些违法发放贷款罪量刑标准如下: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个人犯罪规定处罚。非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刑法》第四百零七条规定,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
    2023-07-01
    309人看过
  • 刑法第407条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是指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犯罪构成1、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林业管理制度,具体地是指国家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部门对许可证的正常管理活动。森林作为一种重要环境资源,它是构成人类生存环境的基本要素,既有经济效益,也有生态效益。林木是国家进行四化建设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自然资源,同时,森林在自然界的物质循环能量转化过程中起着主要的作用,它能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和贮存水分,可以调节气候,净化空气,蓄水保土,防止水土流失和旱涝灾害;防风固沙、减少土地沙漠化;降低噪音、美化环境,为各种野生动物提供休养生息的场所。可见,森林与国计民生、工农业生产等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鉴于森林的作用与地位,国家对森林的采伐实行限量采伐的保护性措施,
    2022-11-07
    319人看过
  • 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林木采伐许可证申请流程是什么1.申请人在县政务中心导办台抽号后,到林业局窗口递交申报材料。窗口人员对材料进行初审,材料初审合格后予以受理,发放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1)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需要提交申请采伐林木的所有权证书或者使用权证书。(2)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提交采伐区调查设计文件和上年度采伐更新验收证明。(3)其他单位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目的、地点、林种、林况、面积、蓄积量、方式和更新措施等内容的文件。(4)个人提交包括采伐林木的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量、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2.办理人员审核申报材料,组织现场考评,提出拟办意见;3.首席代表审核通过后,报局领导审定签发;4.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在县林业局窗口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及《林木采伐许可证》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二、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主观方面是?违法发
    2023-09-09
    229人看过
  • 买卖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森林合同应为无效吗
    买卖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森林合同应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以欺诈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受第三人欺诈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
    2023-06-14
    128人看过
  • 河源源城区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审核办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修正)(2016年)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从事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及其亲本种子、林木良种种子的生产经营以及实行选育生产经营相结合,符合国务院农业、林业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种子企业的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种子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只从事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林木种子生产的,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5修正)(2016年)第三十一条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
    2023-05-28
    366人看过
  • 潮州潮安区木材运输证核发办理哪些依据
    法律依据广东省第二批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事项目录(2011年)全文条款见表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1986年)第三十五条从林区运出非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必须持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木材运输证。重点林区的木材运输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其他木材运输证,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木材运输证自木材起运点到终点全程有效,必须随货同行。没有木材运输证的,承运单位和个人不得承运。木材运输证的式样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年)第三十七条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林业主管部门发给的运输证件,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除外。依法取得采伐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证的规定采伐的木材,从林区运出时,林业主管部门应当发给运输证件。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林区设立木材检查站,负责检查木材运输。对未取得运输证件或者物资主管部门发
    2023-05-28
    209人看过
  • 盗伐林木量刑依据
    一、对于盗伐林木的,法院会在结合具体案情的基础上按照以下标准处罚:1、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犯此罪,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犯此罪,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三、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盗伐二至五立方米以上的;(二)盗伐幼树一百至二百株以上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盗伐森林或者其它林木”:(一)擅自砍伐国家、集体、他人所有或者他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二)擅自砍伐本单位或者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三)在林木采伐许可证规定的地点以外采伐国家、集体、他人
    2023-08-03
    341人看过
  • 中山东区丙、丁级测绘作业证核发办理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全文详见附件--(表格)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2004年)第五条测绘单位申领测绘作业证,应当向单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市(地)级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办证申请,并需填写《测绘作业证申请表》和《测绘作业证申请汇总表》。《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粤府令第169号)(2012年)《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粤府令第169号)(全文)《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粤府令第169号)(全文)测绘作业证管理规定(2004年)第三条国家测绘局负责测绘作业证的统一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测绘作业证的审核、
    2023-05-11
    382人看过
  • 探讨林木采伐许可证违法颁发的社会影响
    我国刑法对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导致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触犯了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法院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会被判处拘役。什么是违法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是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向关系人以外的其他人发放贷款,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违法发放贷款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
    2023-07-01
    81人看过
  • 广西自治区林木采伐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林木的采伐,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条自治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设区市、县(市、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林木采伐管理工作。第二章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第四条森林采伐实行限额管理,凡采伐林地上胸径5厘米(含5厘米)以上的林木应纳入限额管理。采伐非林地上的林木和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纳入限额管理。第五条自治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预留全区年森林采伐限额总量的5%,用于解决因自然灾害、占用征收林地、森林经营保护等对采伐限额的需要,其余年森林采伐限额应一次性分解落实到各编限单位。第六条各编限单位之间的年森林采伐限额不得调剂使用。第七条森林采伐限额实行分项管理,限额内人工林采伐可以占用天然林采伐限额,抚育采伐可以占用主伐限额或更新采伐限额,其他各分项限额严禁互相挪用、挤占。第八条公益林采伐限额不得结转使用;
    2022-11-13
    219人看过
  • 连南瑶族自治县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一)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请示;(二)有法律效力的山林权属证明;(三)林木采伐申请书;(四)符合规定的伐区调查表;(五)公示无异议证明(包括公示文件和照片);(六)申请人身份证明(农队的)(七)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证书;(八)森林资源档案数据库小班因子表二、办理材料加盖公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陆广东网上办事大厅清远连南分厅,申请人查阅事项,提出申请并提交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电子版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三个工作日内)。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书面材料进行审查,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组织现场核查及公示,作出审查结论;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
    2023-05-31
    24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那些林木采伐必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采伐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除外。 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所在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 铁路.公路的护路林和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伐林木,由县
    • 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是用自留山的林木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3
      国家虽然规定自留山的林木归个人所有,但是出于永久利用林业资源和发展林业生产的需要,不能擅自采伐。根据《森林法》规定,个人采伐自留山上的林木必须申请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个人申请采伐许可证,应当提交采伐地点、面积、树种、株数、蓄积、更新时间等内容的文件。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的林木,由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领取采伐许可证者采伐后,必须
    • 违反林木采伐许可证管理制度未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如何构成?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10
      涉嫌以下情况之一,应立案:1、发行林木伐木许可证,伐木数量累计超过许可年伐木限额,林木伐木数量超过10立方米2、滥发林木伐木许可证,林木伐木超过20立方米3、滥发林木伐木许可证,珍贵树木伐木4、批准伐木国禁止伐木,情节恶劣5、其他情节严重,森林严重破坏。
    • 违法采伐和发放采伐许可证构成林木采伐罪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14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林业管理制度,具体地是指国家审核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部门对许可证的正常管理活动。 森林作为一种重要环境资源,它是构成人类生存环境的基本要素,既有经济效益,也有生态效益。林木是国家进行四化建设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自然资源,同时,森林在自然界的物质循环能量转化过程中起着主要的作用,它能吸收二氧化碳、释放氧气和贮存水分,可以调节气候,净化空气,蓄水保土,防止水土流失和旱涝灾害;防
    • 违法发放林木采代许可证罪与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区别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什么是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是指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具体来说,要构成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需同时满足以下几个条件:(一)行为人须是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是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其他部门的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