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有哪几种形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8 14:13:19 219 人看过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人直接以出让方式买卖集体土地

在这种类型中,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往往以出让人身份,直接与受让人一方签订土地所有权出让合同,约定将一定面积的耕地或其他土地一次性卖给受让人从事非农建设,并收取一定金额的地价款,而该合同未经土地主管部门的审批。有时出让人与受让人连书面合同都没有,直接在收取一定地价款后将一定面积的土地划转给受让人从事非农建设。

(二)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以转让方式买卖集体土地

这种类型的转让,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人,已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取得了集体所有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获得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许可证,但自己未进行任何投资,亦未办理任何报批手续,直接将该非农建设用地转让给他人,牟取高额差价款;二是集体土地的所有人或使用人未能获得合法的用地许可,擅自将农业用地以非农建设用地的形式,转让给他人从事非农建设收取转让地价款,这种形式同出让有类似之处,区别在于在转让行为发生之前,往往事先就已经将农业用地性质先行转为非农建设用地再行转让。

(三)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以出租的名义,将土地使用权变相转让给他人

这是当前集体土地非法流转的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往往与用地人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年限为30-50年,甚至更长租期,由用地人一次或数次交清租金,从而获得该幅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期限内的用地使用权。

谢商华委员:完善村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

土地管理法应当修改,改变村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在法律地位上与国有土地所有权不平等地位的地位。民建四川省副主委、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商华委员在介绍提案时说,土地管理法1986年6月颁布后,已经五次修订,但各地突破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现象较为普遍,中央政府不能老是充当救火队角色,应该通过明晰、确认、完善村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的物权权能,明晰集体所有土地的物权主体,从法律上切实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对土地的权利。

谢商华说,宪法规定的村民集体所有土地所有权在土地管理法上没有得到切实的保障,其物权权能不明晰,其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受到诸多的限制如不能转让、抵押、投资入股等,使得村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财产权性质无从体现,出现了集体所有的耕地可以被地方政府随意征收征用问题,还诱发了高房价、高地价现象。另外,补偿标准规定不合理,甚至出现了在同一个城市、同一个区县甚至同一个乡、村组都大相径庭的情况。尽管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有关土地争议可以采用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司法处理等方式,但实质上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的有关制度和机构并未真正建立,所应起的疏导、调解、解决纠纷的作用不甚明显,土地争议的解决机制很不健全。

谢商华认为,在修订中应当通过改革征地制度,明确界定征地公共利益的含义,对补偿原则、补偿范围、补偿标准、补偿方式、利益分配制度和征地补偿程序等予以修订,健全村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明确规定政府及土地管理行政部门的土地管理职权、职责和对土地执法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健全土地争议的多元化纠纷解决制度及机制,明确土地争议的解决渠道,界定行政调解、行政裁决和司法处理各自处理的争议范围,保障土地权利救济渠道畅通有效。并从制度上保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权威性,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健全耕地保护制度。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3: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土地所有权相关文章
  • 房屋所有权有哪些几种形式
    一、什么是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单指组成房屋的材料。未形成房屋或已拆毁的房屋的材料,不能成其为房屋所有权的客体。二、房屋所有权形式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所谓的占有权就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单独所有简称独有,它的所有权效力当然及于建筑物的全部,这时,房屋的所有权是独立的,也是非常明确的。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基于抽象概念,而分别拥有各自应有部分的权利,但所有权的效力仍可及于建筑物的全部。这里主要介绍房屋的共有。房屋共有具有以下特征:1.房屋的共有权人是
    2023-04-11
    56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有哪些几种形式
    一、什么是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单指组成房屋的材料。未形成房屋或已拆毁的房屋的材料,不能成其为房屋所有权的客体。二、房屋所有权形式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所谓的占有权就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单独所有简称独有,它的所有权效力当然及于建筑物的全部,这时,房屋的所有权是独立的,也是非常明确的。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基于抽象概念,而分别拥有各自应有部分的权利,但所有权的效力仍可及于建筑物的全部。这里主要介绍房屋的共有。房屋共有具有以下特征:1.房屋的共有权人是
    2023-06-11
    341人看过
  • 集体土地所有权取得方式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取得方式集体让渡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主要有配拨、联营、入股等。1、集体建设用地的配拨。集体建设用地的配拨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集体将其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让渡,用于乡镇企业建设、农民建住宅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集体建设用地的配拨基本上是无偿的。2、集体以建设用地作为条件与他人联营。集体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联营条件,与他人共同兴办企业。集体与企业单位应当订立联营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联营的各项条件以及集体与单位的分红比例等。这是集体有偿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一种方式。3、集体以建设用地作价入股。集体将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作为股份制企业的一定股份,并按土地使用权股份占企业总股份的比例参与企业分红。集体与股份制企业应当订立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股本和股息的分配、支付方式等。这也是集体有偿提供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一种方式。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条件根据
    2023-04-30
    315人看过
  • 房屋所有权有哪些几种形式?
    房屋所有权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房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所谓的占有权就是产权人对其房屋事实上的控制权。单独所有简称独有,它的所有权效力当然及于建筑物的全部,这时,房屋的所有权是独立的,也是非常明确的。而共有是指各共有人基于抽象概念,而分别拥有各自应有部分的权利,但所有权的效力仍可及于建筑物的全部。这里主要介绍房屋的共有。房屋共有具有以下特征:一、房屋的共有权人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他们对同一房屋共同享有一个完整的所有权。二、共有的客体是同一房屋,共有房屋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不能分割,每个共有的公民对整个共有的房屋都可以行使权利。三、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按照各自的份额享有权利或者平等地享有权利。公民的房屋共有可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按份共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的房屋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共同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对共有的房屋不分份额
    2023-06-08
    423人看过
  • 土地所有权性质有哪几种
    我国的土地性质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入地,另一种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有偿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出资、抵押和继承。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则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土地性质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在我国,土地使用权的主体广泛,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权,成为土地使用权的主体。一、新不动产权法产权证上的50年是指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而土地使用权根据有关法规为40、50年或70年不等,届满自动续期,续费按当时的1%-10%来增收(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补的费用
    2023-03-31
    220人看过
  • 集体土地有没有所有权
    集体土地有所有权,可以通过配拨、联营和入股等方式取得集体土地所有权。申请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应当提交土地权属来源材料、权籍调查表、宗地图等材料,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确权证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确权证。农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就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的基础之上,以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及集体土地所有权为依据,进一步明确地块的面积、空间位置等详细信息,有效解决承包土地面积不清、位置不明及登记不全等问题,以保障我国农民的合法经营权,减少土地纠纷。二、农村宅基地确权没有确权应该怎么办呢农村宅基地没有确权的,可以按照以下流程,再次申请确权:1、向确权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登记;2、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确权材料;3、受理申请后,审核材料;4、符合确权条件,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
    2023-04-11
    37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所有权
    相关咨询
    •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有几种管理形式?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0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 我国土地所有制有几种形式?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24
      《土地管理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根据这一规定,我国的土地所有制有两种基本的形式,一种是全民所有制土地即国家所有土地,一种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土地即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 我国的土地所有制有哪几种形式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
      答: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指国家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土地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其核心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用途转变实行严格控制。是指国家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划定土地用途区域,确定土地使用限制条件,土地所有
    • 土地所有权有哪些形式?哪些属于农村集体土地?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6
      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公有制的形式也就是土地所有权的形式有两种,一种是全民所有制,即国家所有,另一种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集体所有。农村集体土地指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农民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 农民集体所有土地有哪些形式分布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0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