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做分公司负责人有影响吗
1.在涉及到民事责任层面,当分公司负责人对于他们个人以及公司董事会、监察委员会及高级管理层的违法违规行为所导致的公司财务损失承担一些赔偿义务时,依据《公司法》的明确规定,公司应以其自身可支配的财产范围内来负担偿还债务的责任。
如果真正的掌控者在操作公司运营时牵涉到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或者在诉讼过程中试图隐藏、挪动资金,亦或是在未经充分法律程序清算的情况下擅自处置财产等违法行为,那么分公司负责人势必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2.当讨论到刑事责任问题时,我们看到一些法律条文已清晰地规定了某些罪行,除了对单位进行惩处之外,也可能对分支机构的负责人处以为期的刑事责任。
若公司的实际决策者利用公司作为工具实施金融犯罪行为,尽管分公司负责人并没有直接参与这些犯罪,但是如果他们在得知实控者利用公司从事犯罪活动后,未能采取任何措施去阻止或放任实控者继续侵犯公司利益的行径,那么即使他们和名义法定代表人签订了“分公司负责人不参与经营和管理,也无需承担相关责任”的口头协议,这个所谓的协议在法律面前也是无效的。
类似的协议只能在协议缔结双方之间产生影响,而无法在法律意义上具有外部效能。
3.从保护人员自由的角度来看,当公司面临破产程序、被债权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或拖欠税款等特殊情况下,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可能会遭受司法、行政机关采取必要的强制性措施。
例如,他们可能被列入黑名单、被限制获取贷款和享受各种便利的生活方式等方面的权益。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分公司负责人承担责任吗
分公司负责人在法律上一般不对外承担责任,只是相当于总公司一个部门。分公司是企业主体形式中一个特别的存在,其虽无独立法人资格,但是对外却往往有独立经营资格,须领取营业执照方可对外经营,而分公司的负责人,相应亦是属于法定登记的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78条
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司法解释同时还规定了分支机构的财产不足清偿的,可追加其总公司作为被执行人。
《公司法》第十三条
【法定代表人】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二、分公司负责人承担法律责任吗
依照现行法律规定,分公司的主管人员在实质层面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性质等同于担任总公司某个部门的职责角色。
分公司作为一种特殊形态的企业主体方式,尽管并不具备法人独立地位,然而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它们却常常拥有较为明确、独立的业务资格,因此必须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取得营业执照后才能开展对外经营活动。
在此背景之下,对于分公司的主要负责人而言,他们自然也应该纳入到法定注册的责任范围内。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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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未报税会影响负责人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28当然是有影响的。首先就是法人及股东被列入工商部门黑名单,3年内不得注册公司,并且不得做其他公司的股东。根据《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分公司不按规定接受年检的应被吊销营业执照,当地工商部门会吊销你公司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又根据《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法定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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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分公司吊销对负责人的影响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41、无法担任企业高管; 2、进入工商黑名单之中; 3、列入个人征信黑记录之中; 4、不能贷款买车买房; 5、无法办理移民。 6、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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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p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是公司负责人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12没有。分公司负责人,他只负责分公司的经营管理。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是公司经营的延伸,其资金和人员由总公司控制和任命。分公司负责人本身不承担外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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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负责人其实早就没在分公司做了,只是负责人名字没有变更?辽宁在线咨询 2022-06-21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负责人登记表》。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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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否有负责人?山东在线咨询 2024-12-14分公司并没有设定法定代表人。所谓分公司,是指由特定公司所管辖的下属分支机构。这种情况下,分支机构实质上是公司出于业务需要在其原始注册地点以外另行设立的,以自身名义进行各项经营活动的组织实体。由于分公司并不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因此在涉及民事责任等事宜时,都需要由总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后果。虽然某些分公司可能冠有“公司”之名,但实际上它们并非我们通常意义中所理解的公司组织形式,无法拥有自主制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