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融资租赁合同》是否属于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关于可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种类直接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执行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以下简称为《联合通知》),无论之后的民诉法或者司法解释均以此为依据。《联合通知》规定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的范围:
(一)借款合同、借用合同、无财产担保的租赁合同;
(二)赊欠货物的债权文书;
(三)各种借据、欠单;
(四)还款(物)协议;
(五)以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学费、赔(补)偿金为内容的协议;
(六)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条件的其他债权文书。上面虽然没有明确融资租赁合同可以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但该《联合通知》颁布于2000年,而金融行业发展迅速,新的金融种类不断出现,如收益权转让回购合同、股票质押式回购合同、反担保合同、保理合同等等也均未明确体现在《联合通知》的债权文书种类中,但在实践中也均被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并被司法部门认可。所以,一个合同是否属于可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关键要看该合同的性质以及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的制度实质。
2、具备强制执行效力的是租金给付义务还是租赁物的归还当承租人不支付租金构成违约时,出租人的权利救济手段为要求支付全部租金和收回租赁物。《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租金。承租人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也可以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但出租人是否可以同时要求支付全部租金以及收回租赁物,在实践中存在争议。《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四百七十九条:出租人既请求承租人支付合同约定的全部未付租金又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告知其依照民法典第七百五十二条的规定作出选择。通过司法解释的方式对此作出了回答,即出租人只能在收回全部租金和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中选择其一,原因在于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合同利益即为租金,如果可以同时收回租金又取得租赁物,显然利益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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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效力,是指公证证明在法律上所起的效用和约束力。公证具有三个基本法律效力,即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 1、证据效力是指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证明公证对象真实、合法的证明力,可直接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强制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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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公证强制执行的效力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101.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依法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2.强制执行公证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但是如果公证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应裁定不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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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合同期满租赁物归谁融资租赁合同的租金问题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6一.融资租赁合同期满租赁物归谁融资租赁合同不同于一般的租赁合同,在一般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以后,返还租赁物是承租人不可选择的义务,而在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却可对租赁物的归属有选择权,承租人可支付一定的价格取得租赁物的所有权。这是因为,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购买租赁物,在经济上并不是为了取得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而仅仅是为了获得一定的经济收入即租金。出租人在租赁期间对租赁物享有所有权,实为担保能够取得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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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债权文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是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28一、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具有双重效力。即强制执行效力和证据的证明效力。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或提起诉讼。《公证暂行条例》和《民事诉讼法》都规定了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可直接依据当事人申请进入执行程序的效力,但并不因此而禁止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当事人在执行期限内可申请执行,但不是必须申请执行,是否申请执行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如果当事人不申请执行而是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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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中有没有时效问题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9时效是按照你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材料的时间为准的,既然你已经在11月21日提交了申请,则按照你提交的时间为准,不会存在到12月31日前时效到期的问题。r现在之所以没有立案,是因为到年底了,各级人民法院都要求结案率,现在再给你立案,到年底之前是结不了案子的。所以可能会到2018年年初的时候给你立案。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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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法院强制执行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2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以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应当积极向执行庭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随时请求执行庭恢复强制执行。如果不能提供财产情况或者确实无可执行财产的,则申请执行人要承担执行不能的法律后果。相关法律规定:《》第二百五十四条人民法院采取本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仍不能偿还债务的,应当继续履行义务。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