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完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08:30:09 248 人看过

1、我国现行的《环境保护法》虽然确立了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制度,但这一法律制度没有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界定什么是环境污染损害、损害程度的判断标准及认定、污染损害赔偿的原则、程序、如何计量等。因此,在实践中无论是双方当事人协商、环保部门及相关部门处理,还是人民法院判决,都没有相应的原则、程序、标准可循,使得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难以保证有效实施。

2、《环境保护法》规定只对环境污染造成的直接损失赔偿,并不是对所有的环境污染损害都进行赔偿,间接的或潜在的损失是否赔偿,法律未做规定。然而环境污染损害除了表现为直接的人体健康或财物损害外,往往还会造成间接的、潜在的或长期的、不能即时表现出来的环境或人体健康损害。这种环境污染损害既难以估量,又无法准确预测或推算,并要在很多年以后才能显现出来。现行环境法律制度规定只对直接损害赔偿,而环境污染造成的间接的、潜在的、远期的影响就得不到赔偿。这不但损害了受损人的环境权益,又使环境污染者逃避了应负的环境责任。

3、《环境保护法》虽然规定了环境污染受损人可以就污染损害赔偿事项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得到赔偿。但是环境污染的损害对象有时是具体的个体,更多的时候损害对象是群体性的,即损害的是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对国家和公众的环境权益损害,目前还没有一个具体的主体作为公众或国家环境权益的代表,承担国家或公众环境权益损害赔偿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权利和义务,现行的有关法律对此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实践中当环境污染造成群体性的公众环境权益损害或国家环境权益损害时,没有一个人或单位能够代表受损的公众或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环境污染赔偿诉讼,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公众或国家环境权益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多年来的实践已经表明,由于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的不完善,与《环境保护法》配套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实施方面的法律法规缺失,加之在一些地方仍然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以致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的全面实施大打折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6日 08: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环境污染相关文章
  •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滞后如何完善?
    想必大家都知道,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工业发展不断的进步,一些工厂生产的过程不按照规定排放污水,导致环境污染非常的严重。这样的情况,一般被认定为是污染事故,如果该事故对第三人造成一定的损害的,该企业是要承担一定的赔偿的。因此,为了维护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现象规定了环境污染责任险的内容。但是我国在这一方面还存在这很多的不足。那么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滞后如何完善?1、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在国家层面,应尽快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法律法规体系,对《环境保护法》规定的“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原则规定进行细化,在《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现有的相关专项环保法律中增加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有关条款,增加有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规定,明确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的原则、主体、范围、标准、举证责任、请求权时效等,构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监督管理制度,建立高污染
    2023-04-27
    462人看过
  • 环境污染侵权如何赔偿损失
    环境污染侵权的,一般赔偿被侵权人因此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即一般应当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数额;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是什么1、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害一般实行全额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以其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是由于环境侵害行为具有持续性、缓慢性的特点,对环境的侵害是不间断的,对环境的影响是缓慢的、渐进的、累积的,因而在考虑损害赔偿时应包括:第一,直接损失,即既得利益的丧失或现有财产的减损,应直接计算;第二,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的损失,也应计算在内。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在正常情况下应当得到但因受环境污染或破坏而未能得到的那部分收入。2、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是指侵权行为对受害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的侵害,并致受害
    2023-08-12
    269人看过
  • 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一、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的措施有:1.对于工厂的污水、废气、废烟、废渣等有毒气体进行过滤后排放2.外出尽量不用私家车,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造成的环境污染3.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节约纸张4.多种植花草树木、不乱砍滥伐二、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时效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时效是三年。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属于一般民事纠纷,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环境污染侵权的构成要件有:1.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保护环境的规定污染环境的行为行为人须实施了污染环境的行为,且该行为
    2022-07-05
    82人看过
  • 新《条例》完善船舶污染事故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
    据统计,自1998年至2008年,在我国管辖海域共发生733起船舶污染事故,这些污染事故给我国海洋环境造成了巨大的损害,需要完善船舶污染事故损害赔偿制度,以保障船舶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害能够得到合理赔偿。条例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以及我国加入的《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等国际公约的规定,对船舶污染事故损害赔偿制度作了以下四个方面的规定。一是规定了船舶污染事故的赔偿原则,即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者,应当排除危害,并赔偿损失;完全由于第三者的故意或者过失,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由第三者排除危害,并承担赔偿责任。二是根据《海商法》的规定,明确了船舶污染事故损害赔偿限额制度。条例规定,船舶污染事故的赔偿限额依照《海商法》关于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执行。但是,船舶载运的散装持久性油类物质造成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污染的,赔偿限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
    2023-06-12
    476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害到底谁来赔偿
    环境污染损害的赔偿:污染者进行损害赔偿。包括财产损害、人身损害以及精神方面的损害。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什么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如下: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以下项目:(一)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造成参加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造成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害赔偿。包括因道路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的实际损失。二、名誉侵权赔偿标准名誉侵权赔偿分为精神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精神赔偿数额的确定,应当考虑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和上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来决定。财产损害不仅包括现有财产的损失,还包括可得利益的损失。只要是由于名誉权受到侵害造成的,侵权人应予以充分赔偿。而且,被害人康复所发生的费用、费用
    2023-06-27
    94人看过
  • 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机制主要针对哪些污染?
    海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机制主要针对的环境污染损害(一)船舶污染何谓船舶造成的污染,是指因船舶操纵、海上事故及经由船舶进行海上倾倒致使各类有害物质进入海洋,海洋生态系统平衡遭到破坏。船舶造成污染的特征:(1)经由船舶将各类污染物质引入海洋。(2)污染物质进入海洋是由于人为因素而不是自然因素,也就是说污染行为在主观上表现为人的故意或过失。(如:洗舱污水、机舱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海洋)(3)污染物进入海洋后,造成或可能造成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船舶造成的污染主要表现为:(1)船舶操作污染源,这种污染的产生主要是船舶工作人员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的。如:有的船舶工作人员故意的将含有有害物质的洗舱污水排入海洋,船舶机舱工作人员故意将含有污油的机舱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海洋,还有的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错开伐门将燃油排入海洋。(2)海上事故污染源,船舶由于发生海上事故,如:船舶碰撞、搁浅、触礁等事故使各种污染物质,主要是燃油
    2024-01-27
    224人看过
  • 环境污染赔偿办法有哪些,如何进行环境污染的赔偿
    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予以考虑:1、人身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赔偿的范围包括:一、医疗费(包括继续治疗费);二、误工费;三、护理费;四、交通费;五、住宿费;六、住院伙食补助费;七、营养费;八、残疾赔偿金;九、被扶养人生活费;十、残疾辅助器具费;十一、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2、财产损害赔偿。环境污染造成的损害赔偿包括三方面:一、直接经济损失,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直接造成设施的破坏、产量或质量下降所引起的损失,该损失一般是可以用市场价格来计算的。二、间接经济损失,是指环境污染侵害受害人所有的财物,致使受害人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三、恢复到损害前状态所需要的费用。3、精神损害赔偿。由于环境污染造成人身伤害的,受害人或死者的其近亲属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可以提出精神损害赔偿。三、对于赔偿标准的建议
    2023-02-07
    367人看过
  • 环境污染管理:如何应对污染损害规定?
    环境污染损害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消除危害,并赔偿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的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环境污染损害的,免除责任。新近具有代表性的判例:第三人的财产损害、近亲属的精神损害、环境污染损害(一)第三人的财产损害意大利最高法院新近确认了遭受财产损害的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14)该案例涉及一位女士,由于她的丈夫在过人行横道时被一辆汽车撞倒导致重伤,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护理,该女士为了照顾丈夫而辞去了自己的教师工作。意大利最高法院判决认为:受害人的妻子遭受的损害同样属于直接损失,是使其夫遭受损害的同一不法行为引发的后果。因作为主要受害人的其夫遭受的同一交通事故给妻子造成
    2023-07-14
    395人看过
  • 环境污染如何导致损害应该如何进行赔偿
    一、环境污染如何导致损害应该如何进行赔偿污染环境损害进行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环境侵权责任举证分配情况是怎样的?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举证责任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即原告就其损害事实进行举证,而被告应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进行举证。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不论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客观上给他人造成了污染环境的损害结果,且不存在法定的免责事由,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三、环境侵权诉讼时效计算规定是什么?因环
    2023-09-02
    291人看过
  • 环境污染损害救济如何实现
    1、行实现规范化、制度化、保障制度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开展。2、推广环境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转嫁污染风险我国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除了海洋污染,我国水污染、土壤污染问题也日益突出,发生重大污染事故时,有能力的企业赔偿,无能力的政府埋单,这无形中加大了政府的行政负担。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责任保险的一种,是指以被保险人因污染环境,而当承担的环境赔偿或治理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合同。当前我国环境责任保险缺乏法律基础和实践环境,冒然推动全国范围内的强制性保险实属法制“大跃进”,必将不利于环境责任保险的推广和深入。结合当前的基本国情,可先对污染严重的重点企业强制投保环境责任险,鼓励其他小型企业投保环境责任商业保险,即以强制性环境责任保险为主,强制性和自愿性相结合的模式,推动重点污染行业实行强制责任险。制度建设,法律先行
    2023-02-22
    189人看过
  • 如何完善我国环境税收制度
    1、完善税收优惠措施。除继续保留原有的减税免税和零税率等税收优惠形式外,还应针对不同优惠对象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多种税收优惠形式。主要包括:(1)在增值税制度中增加对企业购置的用于消烟、除尘、污水处理等方面的环境保护设备允许抵扣进项增值税额的优惠规定。(2)在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制度中增加对企业和个体经营者为治理污染而调整产品结构、改革工艺、改进生产设备发生的投资给予税收抵兔的规定。(3)在企业所得税制度中增加对实行企业化管理的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场)实行加速折旧的规定。这样,可以增强税收优惠手段的针对性和多样性,便于灵活运用各种不同税收优惠形式激励企业采取措施保护环境、治理污染。提高税收优惠措施的实施效果。2、改革消费税制度。为了增强消费税的环境保护效应,应对课征制度做如下改进:(1)适当提高含铅汽油的税率,以抑制含汽油的消费使用,推动汽车燃油无铅化的程。(2)在继续实行对
    2023-05-05
    398人看过
  •  我国环境污染赔偿制度的研究
    该段内容讲述了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以及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根据该原则,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而行为人则需要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在多个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情况下,责任的大小将根据多种因素来确定。如果侵权人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并造成严重后果,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指在何种根据的基础上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它解决的是侵权民事责任的基础问题。在我国,环境侵权民事责任是采取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
    2023-09-05
    100人看过
  • 环境污染责任赔偿制度将建立
    环保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公布了一批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简称环责险)企业名单,包括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近5000家企业,涉及重金属、石化、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处置、电力、医药、印染等行业;环保部将通过新环保法建立全面和严格的环境污染责任赔偿制度。这位负责人介绍说,从2007年至今,投保环责险的企业已经超过2.5万家次,保险公司提供的风险保障金累计超过600亿元。他表示,本次公布的投保企业是目前已经投保环责险、具有环境风险保障,而且保险合同有效期在2014年11月15日及之后的企业。据介绍,2006以来,国务院多次出台相关文件明确要求建立环责险制度,开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试点。2007年,原国家环保总局会同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试点工作。2013年,根据国家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等环境新形势新要求,两部门在总结前期6年试点经验基础上,又联合发布《关
    2023-06-08
    109人看过
  • 2023污染环境损害怎么进行赔偿
    一、污染环境损害怎么进行赔偿1、如果行为人因污染环境而致人身体受到损害的,需要赔偿医疗费等费用,此外如果可以恢复生态环境的,侵权人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机关会委托其他人进行恢复,由侵权人承担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二、污染环境损害该承担什么责任1、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规则原则。根据无过错责任原则,只有受害人有损害事实发生,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事实存在因果关系,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有关法律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
    2023-08-11
    71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环境污染指自然的或人为的破坏,向环境中添加某种物质而超过环境的自净能力而产生危害的行为。由于人为因素使环境的构成或状态发生变化,环境素质下降,从而扰乱和破坏了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条件的现象。... 更多>

    #环境污染
    相关咨询
    • 如何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02
      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涉及到环保部门、保险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投保企业等。这就需要建立和完善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做到:明确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投保主体;建立环境污染事故勘察、定损与责任认定机制;环保部门制定环境污染事故损失核算标准和相应核算指南;建立规范的理赔程序;从而提高环境污染事故预防能力。
    • 处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时,如何确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28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 环境污染怎样赔偿损害如何赔偿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1-05
      环境污染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污染环境损害怎么进行赔偿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14
      1、如果行为人因污染环境而致人身体受到损害的,需要赔偿医疗费等费用,此外如果可以恢复生态环境的,侵权人需要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机关会委托其他人进行恢复,由侵权人承担费用。 2、《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
    • 怎样确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5-28
      如何确立环境污染损失赔偿(不涉及人体健康),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往往令人犯难,我根据我国的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和基层处理此类案件的实践,谈一点看法如下: 一、对污染损害进行定性,即确定污染物损害是否由污染引起 当企业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或者排放较多的污染物之后,附近的农作物、经济作物、畜禽、水域养殖等会出现一些异常的现象。但农作物被污染物危害后产生的症状,常与病虫害、用肥过量或不足、微量元素缺乏和农药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