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养手续在哪个部门办理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根据不同的情况,办理收养登记的地点也不同:
1.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2.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关于收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监护人送养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监护人送养孤儿的特殊规定】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生父母送养】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三、收养亲戚家孩子手续
在我国,收养亲戚家孩子是需要经过合法的收养手续的。
在办理收养手续前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收养人的子女证明、计生证明、收入证明、公安部门遵纪守法证明、婚姻证明、身份证明等。送养人的身份证明、子女证明、计生证明、家庭状况证明、被送养人身份证明等。
2、两寸免冠合影正面照片。
3、收养登记申请表。
在准备好上述材料之后,具体办理手续为:
1、向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申请。
2、登记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核(社会弃婴面对社会公告)。
3、相关机关对收养家庭进行评估。
4、符合条件的,通知收养人、送养人、被送养人到现场办理收养(送养)登记。
-
哪个部门负责雇佣童工问题?
188人看过
-
哪个部门负责童工,如何上报
305人看过
-
什么部门负责妇女儿童工作?
470人看过
-
哪个部门负责土地征收款
183人看过
-
哪个部门负责购房契税的收取?
364人看过
-
哪个部门负责小孩抚养权更改?
196人看过
抚养义务不能放弃。能放弃的通常不是义务,而是权利。抚养义务是一种法定义务,是父母所承担的教育、抚养子女的责任,不可以放弃。不履行抚养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遗弃子女的,会构成遗弃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更多>
-
什么部门负责妇女儿童工作?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10-15妇联工作责任包括: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妇女政策的法律法规。2、制定街道女性工作计划,组织实施。3、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区内法制教育,依法维护妇女子女的合法权益。4、加强社区妇女组织建设,认真听取各级组织对妇联工作的建议和要求,完善妇女工作。5、认真接待和接受妇女大众的来信。访问事件。6、加强对妇女群众思想教育,提倡“四自精神”。7、完成好街道妇联工作,组织检查.考核社区妇联工作
-
举证责任是哪个部门负责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2一、刑事案件的举证有公诉机关负责;二、民事案件中,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
-
哪个部门负责户口迁移山西在线咨询 2023-07-15户口迁移是哪个部门是分情况的: 1、由公安部门办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
噪音扰民哪个部门负责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281、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 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3、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制定国家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城市规划部门在确定建设布局时,应当依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合理划定建筑物与交通干线的防噪声距
-
修路属于哪个部门负责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28律师解答 修路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法律,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工作,而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乡道、村道的建设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