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换发安全资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22:35:24 473 人看过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的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资格证书新样式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06〕37号)要求,我局按照新样式重新印制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的管理,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安全资格证书新样式的通知》(安监总厅培训〔2006〕37号)要求,我局按照新样式重新印制了安全资格证书(样式见附件),现将换发工作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新样式安全资格证书适用于经考核合格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燃气供应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

二、本安全资格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制。

三、新样式安全资格证书自本文下发之日起启用,原颁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继续使用,期满后统一核发新样式安全资格证书。

四、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省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核发的安全资格证书在全国同类型的生产经营单位中通用。

五、本证书有效期3年,有效期满需办理延期手续(即有效期期满前3个月,证书持有人应重新报名参加考试)。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手续的,证书失效。

六、本证书由持证人保管,参加再培训时交培训单位登记、审核机关审核。如有丢失、损毁,应及时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补发。

附件:安全资格证书式样及说明

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安全资格证书式样及说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9日 1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相关文章
  • 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收取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安监局,有关生产经营单位: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长政发[2004]6号)、《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湘安监办[2004]84号)和《长沙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96号)精神,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我市矿山生产企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高危产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下简称抵押金)收取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抵押金年缴纳标准及管理和使用按照《关于转发〈湖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长安监[2005]8号)执行。二、市属及以上煤矿生产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单位的抵押金由市安监局收取,市以下单位的抵押金由区、县(市)安监局收取。三、应向
    2023-06-09
    167人看过
  •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部分市直接监管单位的通知
    各相关局、集团(控股)公司,化学工业区,洋山保税港区:为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体,提高监管效能,经研究决定对市直接监管单位作部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交接工作,并于3月16日前完成交接。一、市直接监管划入单位名单(一)洋山保税港区;(二)上海高桥石化公司;(三)交通部救助打捞局东海第一飞行队。二、市直接监管划出单位名单(一)上海锦江航运有限公司。三、调整后的市直接监管单位名单(一)上海化学工业区;(二)洋山保税港区;(三)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四)交通部上海打捞局;(五)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六)交通部东海救助局;(七)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八)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九)中波轮船股份公司;(十)中国长航上海长江轮船公司;(十一)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十二)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包括:沪东重机
    2023-06-05
    261人看过
  • 关于转发市总工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湘潭市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加大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治工作力度,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市总工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湘潭市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中心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关于建立湘潭市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中心的通知市总工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总工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企业及其工会:为加强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参与和监督,充分发挥工会的组织优势,方便人民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切实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
    2023-06-09
    379人看过
  • 江苏省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实施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
    发文单位:江苏省徐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08-3-10执行日期:2008-3-10各县(市)、区安监局:去年我局《关于印发〈徐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通知》(徐安监[2007]129号)下发后,各县(市)、区局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初步建立了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为认真实施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全面实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苏安监(2008)13号)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对我市2008年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年度监督检查制度工作提出以下要求。一、检查频次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07]96号)及《徐州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实施细则》的要求,红色等级企业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每年检查不少于
    2023-06-08
    476人看过
  •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监管系统财务资金管理集中整顿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号:吉安监管监察字[2008]136号发布日期:2008-7-18执行日期:2008-7-18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直属事业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会议精神,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财务管理环节的失职、渎职和腐败问题,按照省纪委关于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省局党组决定,从7月20日至8月末,利用40天时间,在全系统开展财务资金管理集中整顿行动。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财务管理工作近年来,全省安全生产监管系统在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安全生产压力逐步增大的情况下,始终坚持一手抓安全生产,一手抓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是,去年以来,全省安全监管系统相继发生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5月19日,吉林市安全监管局涉软案件被吉林日报公开通报,吉林电视台予以曝光,主要涉及乱拉赞助、乱罚款、设立
    2023-04-24
    442人看过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交接座谈会纪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2004年3月24日,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召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交接座谈会,会议研究讨论了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办理了工作交接事项。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交接座谈会纪要安监局海油办二00四年四月十三日附件: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交接座谈会纪要2004年3月24日上午,刘成江同志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持召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交接座谈会,听取有关单位2003年海洋石油作业安全情况、2004年工作计划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各分部组建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下一步如何做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生产工作。原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向现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移交了有关文件及印章。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及其各分部、原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及其有关监督
    2023-06-09
    362人看过
  •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本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制度的通知
    各区县安监局,各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为严肃事故处理,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依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本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制度。具体要求如下:一、生产安全事故通报类别1.死亡事故;2.重伤、急性中毒3各区县安监局,各局、控股公司、集团总公司:为严肃事故处理,切实吸取事故教训,依照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本市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通报制度。具体要求如下:一、生产安全事故通报类别1.死亡事故;2.重伤、急性中毒3人以上事故;3.重大险肇或对社会造成影响事故;4.有毒有害化学气体吸入中毒5人以上或造成30人以上疏散事故。二、通报范围与要求1.发生一次死亡1-2人或重伤、急性中毒3人以上的事故,事故单位的行业主管部门应于事故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在所属行业内通报,并抄送事故发生地区、县安监局,属市直接监察企业的,同
    2023-06-09
    180人看过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严格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4〕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今年以来,全国接连发生了9起危险化学品和化工较大事故。反映出部分企业没有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一些地方监管执法和事故查处力度有待加强。为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效遏制事故多发势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监管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危险化学品自身具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特性,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一旦发生事故,极易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生态环境等造成严重危害,带来较大社会影响。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强有关法规政策宣贯,从指导和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入手,
    2023-06-12
    429人看过
  •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依法履行职责的通知-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号:吉安监管政法字(2007)228号发布日期:2007-12-3执行日期:2007-12-3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为了推进安全生产监管系统依法行政,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监督检查计划,并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二)认真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整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制定、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三)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四)
    2023-04-24
    373人看过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技术服务水平,规范安全评价市场服务行为,考评安全评价机构管理及运行情况,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和《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05年度取得甲级资质的44家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核程序和内容考核分为机构自检、现场考核和会审三个阶段。(一)机构自检各机构按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和《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规则》的有关要求,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深入自查、填写相关自查报表和自检材料,并于2006年12月30日前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规划科技司,逾期不按要求上报材料的机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并按相关规定作出处罚。主要内容包括:1.年度工作总结:(1)机构年度工作概况;(2)存在的问题;(3)机构及人员变更情况,包括变更法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以及其他安全评价人员等;(4)整改意
    2023-06-09
    106人看过
  •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工作的通知
    发文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文号:安监总管四〔2009〕201号发布日期:2009-10-9执行日期:2009-10-9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6号,以下简称《冶金规定》)已于2009年9月8日公布,自2009年11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冶金规定》的贯彻落实,加强冶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对《冶金规定》公布施行重要性的认识《冶金规定》是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第一个关于冶金行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部门规章,是规范冶金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依据,为我国冶金行业安全监管的法制化、规范化提供了支撑。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务必充分认识《冶金规定》公布施行的重要性,结合本地区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法,认真贯彻落实,并把执行《冶金规定》作为提高冶金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减少事故发生
    2023-04-24
    467人看过
  • 惠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员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内部的安全管理,规范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行为,充分发挥各单位安全员的安全监督管理作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市委《关于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四项制度的通知》(惠市委办发电〔2008〕86号)和市政府《惠州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惠府〔2009〕7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员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设立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专(兼)职人员。安全员隶属于本单位领导,在市、县(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及镇、乡(街道办事处)安全办的监督指导下开展工作。第三条凡属本市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员,必须按本规定履行本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我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依照市政府的要求和本规定加强对安全员的监督管理。第四条惠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的单位必须落实安全员制度
    2023-06-06
    151人看过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筹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根据《标准化法》、《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同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筹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其7个分技术委员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全国性的专门负责安全生产标准起草、审查等工作的技术性组织,是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技术支撑机构,其下设粉尘防爆、涂装作业、防尘防毒、煤矿安全、非煤矿山安全、化学品安全、烟花爆竹安全等7个分技术委员会。二、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粉尘防爆分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挂靠在武汉安全环保研究院;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涂装作业分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挂靠在江苏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防尘防毒分技术委员会的秘书处挂靠在
    2023-06-09
    115人看过
  •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施行后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法律适用
    各区、县安全生产监管(察)局:《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已于2005年3月1日起施行,《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同时废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十四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的规定,经与市有关部门沟通,现就有关生产安全事故法律适用问题通知如下:一、《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施行前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受理并在3月1日以后作出行政处罚,给予罚款的,应当适用原《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第三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在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按照下列要求填写:依据原《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项之规定。二、《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施行后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不再适用原《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二00五年三月五日
    2023-06-09
    430人看过
换一批
#安全生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方式有: 1、事前的监督管理:如有关安全生产许可事项的审批,包括经营许可证、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等。 2、事中的监督管理:主要是日常的监督检查、安全大检查等。 3、事后的监督管理:生产... 更多>

    • 安全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做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30
      安监局履行的是"国家监管"的职责,具体在安监局的网站上可以查到他们的职能。
    • 雅安市关于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31条的通知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2
      财政部门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和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
    • 安全生产监督总局执业监督是什么?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4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对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公安、铁道、交通等部门对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铁路、交通等部门对行政区域内本系统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 关于安全生产治安管理处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10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节选: 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管辖 第五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 (六)拘留; (七)关闭; (八)吊销有关证照; (九)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第六条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
    • 事故可以投诉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6
      可以投诉该单位安全生产存在问题,但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必须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办理程序如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或鉴定职业病——确定赔偿数额——执行。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