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合同附件需要约定管辖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8 16:20:08 466 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合同附件需要约定管辖吗

合同是否约定管辖是由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协商一致的,可以在合同附件中约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二、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规则

1、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对该条的理解比较简单,即合同履行地的确定要先看合同约定,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即为合同履行地。

此时,货物到达地、提货地、发运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与合同义务有关联的地点,就不应被确定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清结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3、合同没有实际履行的,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此条款比较容易理解,但若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均在或有一方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情况,就不应适用本条规则确定合同履行地,而应先看合同是否有约定,若合同有约定的应按合同约定;

合同无约定的,应按被告所在地的规则确定合同履行地。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等地为合同履行地。

所以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合同附件可以约定管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3: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人身损害赔偿协议能约定管辖吗
    一、民法典中人身损害赔偿协议能约定管辖吗民法典并没有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协议能否约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协议能约定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二、人身伤害赔偿数额怎么计算1、害人致伤他人,尚未造成残疾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一般包括医药费、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必要的营养费等。2
    2023-06-19
    449人看过
  • 民法典借款合同管辖地
    签订借款合同时,双方可以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管辖地,出现借款纠纷时,向约定地法院提起诉讼。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民法典中借款合同失效担保物如何撤销民法典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登记的,当事人可权持相关材料,申请撤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不动产登记暂行
    2023-07-24
    72人看过
  • 合同中明文约定给约定法院管辖可以吗
    合同可以约定由合同签订地的法院管辖。当事人可以通过书面协议依法选择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一、租赁房屋合同纠纷法院管辖有什么规定呢房屋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挑选被告住所地、合同实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不得违背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则。法律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法律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借款合同管辖地怎么确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
    2023-03-23
    411人看过
  • 合同中可以约定附条件吗?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在附条件的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要求:(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在将来是否会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未附条件。(3)条件应由当事人议定,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4)条件必须合法。(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一、股权转让的条件有什么股权转让的条件:(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2)条件在将来是否会发生,当事人是不能肯定的,如果当事人将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作为合同失效的条件,视为根本未附条件;(3)条件应由当事人议定,如果合同中附有法定条件视为未附条件;(4)条件必须合法;(5)条件不得与
    2023-03-05
    422人看过
  • 民法典中规定承揽合同违约需要赔偿损失吗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违约是需要赔偿损失的。当事人依法签订合同后,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关于民法典中承揽合同可以解除吗《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会进行催告,催告后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七百八十一条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2023-07-29
    205人看过
  • 运输合同管辖约定合法吗
    一、运输合同管辖约定合法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运输合同纠纷是可以约定管辖法院的,但只能在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之间约定一个管辖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运输合同纠纷管辖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运输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约定管辖协议必须符合的条件(一)当事人协议管辖的案件,包括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二)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的范围,包括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当事人选择了与合同没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该协议无效。合同签订地是指合同双方在书面合同上签字和盖章的地点。例如,广东某厂与黑龙江某厂在北京签订购销合同,北京为合同签订地。标的物所在地是指标的物存放的地点。例如,上海某厂与大同某厂签订的购销合同
    2023-05-03
    67人看过
  • 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的管辖权法律如何规定的
    一、民法典中买卖合同的管辖权法律如何规定的民法典对中买卖合同的管辖权没有规定,而民事诉讼法规定,买卖合同由被告人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合同履行地包括约定地、交付货物地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合同纠纷管辖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1、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
    2023-04-13
    443人看过
  • 《民法典》对于附条件合同的规定
    一、《民法典》对于附条件合同的规定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一)肯定条件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故又称积极条件。它以一定事实(所附条件)的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所附事实的不发生,则为条件不成就。(二)否定条件是指以不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其条件的内容,故又称消极条件。否定条件与肯定条件相反,它以一定事实的不发生为条件成就,而以该项事实的发生为条件不成就。在附条件合同中,条件具有限制合同效力的作用。合同中所附的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是不确定的事实,是由当事人议定的而不是法定的条件,条件必须合法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合同中附条件的主要作用在于,可以把当事人的动机反映到合同中,使其具有法律意义。解除条件是指合同效力的终止决定于所附条件的成就。如所附解除条
    2023-05-06
    378人看过
  •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属于专属管辖吗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并不属于专属管辖。专属管辖主要包含有: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法典动物属于物权客体吗一、民法典动物属于物权客体吗物权的客体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两种,而动物是不是物权的客体,目前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而实施中,一般认为动物不是物权的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物权的定义及类型】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五条【物权客体】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二、物权的效力1、物权的优先效力,亦称为物权的优先权。其基本含义是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相互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效力的权
    2023-07-30
    54人看过
  • 附件:民法典中房屋买卖不签合同可以吗?
    房屋买卖不得签订合同。由于房屋买卖不签合同不能过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地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依法备案的,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备案的买卖合同。民法典中房屋买卖协议能否保全如果与案件有关,符合保全条件的,可以保全。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第三十八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
    2023-08-07
    389人看过
  • 民法典中合同附件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民法典》中合同附条件只要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有效的,法定有效条件分别有: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当事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合同形式符合法律相关要求;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民法典中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哪些?《民法典》规定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法律其他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
    2023-08-12
    110人看过
  • 民法典中合同履行能否附前置条件
    《民法典》中合同履行是能附前置条件的,因为合同履行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民法典中没有合同履行赔偿违约金吗民法典中没有履行合同,如果是一方违约造成的,按合同约定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按实际造成损失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三条【违约损害赔偿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民事法律行为
    2023-07-29
    244人看过
  • 民法典当中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律师可否帮助约定管辖?
    一、民法典当中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律师可否帮助约定管辖?民法典对承揽合同纠纷可不可以约定管辖没有规定,发生承揽合同纠纷的,纠纷当事人可以约定管辖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定义和承揽主要类型】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协议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二、关于合同纠纷协议管辖的具体规定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购销合同履行地按下列情况确
    2023-04-13
    84人看过
  • 合同管辖地约定中的法律风险
    在实践中,很多人知道可以在合同中约定管辖,但对于如何约定却并不清楚,有时会出现约定无效的情形。笔者最近碰到这样一个案例,上海某商贸公司与北京一工厂签订产品买卖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如下管辖原则:因合同引起的争议,协商不成的由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而不幸的是,北京工厂所卖出的产品果然发生了质量问题,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上海公司便依据合同想起诉到法院,满以为可以在上海中院解决了,结果咨询律师后才明白,合同中约定的管辖协议无效!原因有两个方面:第一,约定的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明确,因为上海有两个中级法院,到底选择的是哪一个法院无法确定,按照法律规定是无效的管辖约定;第二,双方合同标的额总共不过几十万元人民币,而上海的中级人民法院最低的受理标准是标的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的案件,因此他们的约定显然也违背了级别管辖的规定,是无效的。并且,双方约定和实际履行的交货地点也不在上海,因此上海公司只能到被
    2023-06-09
    221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规定合同无效约定的仲裁管辖有效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5-13
      合同中的仲裁管辖约定属于解决合同争议方式的条款,合同无效的,并不影响该条款的效力。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 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需要附加工费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22
      在承揽加工合同发生纠纷后,一方起诉后,另一方当然可以提起反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八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 民法典中探视权纠纷可否约定管辖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13
      不能约定管辖。探视权纠纷应该由被告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不是任意一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经常居住地指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 附件:民法典中房屋买卖不签合同可以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1-16
      房屋买卖不得签订合同。由于房屋买卖不签合同不能过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地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依
    • 合同约定法院管辖这个案件合理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5-14
      合同中约定管辖法院合理也合法,只要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双方是在合理。自愿的情形下约定的。理由如下: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发生纠纷时由哪个法院管辖;并且此种约定管辖优先于一般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