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下债务重组账务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11:21:30 292 人看过

本文讲的是新准则下债务重组账务处理。债务重组是债务双方为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损失而选择的较为经济――或说是最佳――的解决债务纠纷的一种方法。...

新准则下债务重组账务处理

债务重组是债务双方为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损失而选择的较为经济――或说是最佳――的解决债务纠纷的一种方法。为规范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1998年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并于2001年进行了修订(下称旧准则);2006年财政部在制定的新的准则体系中,对该准则再次进行了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下称新准则)。新准则的实施,使我国会计核算方法向国际会计惯例又前进了一大步,必将对活跃我国市场经济、加速结算资产周转、清偿陈旧债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起到重要的作用。比较新旧准则,可以看出无论是定义,还是会计账务处理及其对相关财务状况的影响,都有很大的不同。现评析如下。

一、定义的差异比较

新准则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旧准则中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比较这两个定义可以看出,新旧准则下的债务重组,无论是内涵,还是外延,都有质的不同。

(一)前提条件不同

新准则强调债务人必须是发生了财务困难,处于财务困难的情况下才谈得上有债务重组的可能;而旧准则中,只要是修改了原定的债务条件――包括修改债务的金额和偿还时间,均作为债务重组。也就是说,旧准则中,债务重组可以发生在债务人不处于财务困难的条件下。

(二)实质条件不同

新准则强调债权人必须做出让步,以债权人做出让步作为债务重组的最终结果或重要特征。债权人做出让步,是指债权人同意财务困难的债务人现在或将来以低于债务重组账面价值的金额或者价值偿还债务。债权人做出让步的情形主要包括:减免债务人部分债务本金或利息,降低债务人应付债务的利率等。这样,债务重组的范围更加明确、具体,也更合理和科学,排除了旧准则下,债务人不处于财务困难条件下的清算或改组时的债务重组,以及虽修改了债务条件,但实质上债权人并未做出让步的债务重组等事项。例如,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同意债务人用存货抵偿到期债务,但不调整偿还金额和时间,就不属于新准则下的债务重组,因为实质上债权人没有做出让步。

旧准则中债务重组的方式有五种;新准则中调整为四种。应该说重组方式上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只是新准则的表述更为简洁易懂。因为新准则中的第一种方式是把旧准则中的第一种和第二种方式合并为一;新准则第四种方式是“以上三种方式的组合”,旧准则第五种方式是“以上两种或两种以上方式的组合”,这里只是文字表述上的差异,实质内容并无不同。

二、会计账务处理的解读

新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做法,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改为将债务重组利得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基础。

(一)以现金清偿债务的

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而不是资本公积,与债权人的账务处理是对应的。改变了旧准则下同一笔业务存在两种不同的账务处理方法的现象。这种处理方式更合理,也符合一致性原则。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

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资产转让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应当对受让的非现金资产按其公允价值入账,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先冲减该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坏账准备不足以冲减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在笔者所见的以存货清偿债务的例子中,有以下几点没有讲解清楚或者说含糊不清而应当值得注意的问题:发生该种债务重组时,1.债务人应视同销售处理账务。因为非现金资产为存货的,应当作为销售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同时结转相应的成本;2.债权人应取得增值税完税发票才能抵扣相关的进项税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12: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务重组相关文章
  • 新旧债务重组准则会计处理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世界经济一体化趋势的加强,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会计准则的国际化趋同需要也日益迫切,建立与国际接轨的新会计准则体系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财政部在考虑到各方面利益及诸多因素后,于今年2月发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以下简称新准则)来代替2001年发布的债务重组准则(以下简称原准则)。笔者试对新旧债务重组的内容及会计处理方式简单加以比较。一、债务重组重要术语的定义(一)债务重组定义原准则: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新准则: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两者的差异:①新定义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作为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加强了债务重组的限定范围。②新定义突出了债权人做出让步的业务实质,只有在让步的情况下才是新准则规定的债务重组,才适用债务重组具体准则
    2023-04-23
    412人看过
  • 新的债务重组准则
    1、债务重组的前提条件:新准则在对债务重组的定义中增加了“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这一前提条件,并指出债务重组是“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新准则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也就是说,新准则要求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时,必须满足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这个前提。企业是否可以进行债务重组,必须首先要求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这可以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比较后判断,譬如可以分析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企业资产的质量、企业的利润质量以及企业的增长特性进行判断。显然,新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抑止了企业随意利用债务重组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实际上是缩小了债务重组应用的范围。2、偿债资产公允价值的确定:现行债务重组准则中,对于重组债务以及用于偿债的各种资产或股权的计量一律采用账面价值,而新准则要求根据真实性原则,对用于偿债的各种非现金资产或股权的
    2023-03-05
    65人看过
  • 新债务重组准则的帐务
    债务重组是债务双方为最大限度地降低经济损失而选择的较为经济——或说是最佳——的解决债务纠纷的一种方法。为规范债务重组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财政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1998年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并于2001年进行了修订(下称旧准则);2006年财政部在制定的新的准则体系中,对该准则再次进行了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下称新准则)。新准则的实施,使我国会计核算方法向国际会计惯例又前进了一大步,必将对活跃我国市场经济、加速结算资产周转、清偿陈旧债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起到重要的作用。比较新旧准则,可以看出无论是定义,还是会计账务处理及其对相关财务状况的影响,都有很大的不同。现评析如下。一、定义的差异比较新准则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旧准则中债务重组是指
    2023-06-05
    397人看过
  • 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业务的涉税会计处理
    一是重新界定其含义,不包括清算重组、债务重组和非财务困难债务重组,限制债务重组具体标准的适用,仅限于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导致权益或损益发生变化的情况;二是在会计处理方面,债务重组的收入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采用公允价值作为会计基础,使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趋于一致;在债务条件变更的重组中,采用现值法准确计量债务重组的收入和损失重组。由于债务重组方式不同,会计处理也不同,相应的税收处理也不同。本文拟对此进行分类和阐述。以资抵债《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第6号,以下简称令第6号)规定,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抵债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税收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税收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冲抵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当将其划
    2023-05-08
    73人看过
  • 新会计准则下债务重组业务的涉税会计处理
    一是重新界定其含义,不包括清算重组、债务重组和非财务困难债务重组,限制债务重组具体标准的适用,仅限于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债权人作出让步导致权益或损益发生变化的情况;二是在会计处理方面,债务重组的收入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并采用公允价值作为会计基础,使税务处理和会计处理趋于一致;在债务条件变更的重组中,采用现值法准确计量债务重组的收入和损失重组。由于债务重组方式不同,会计处理也不同,相应的税收处理也不同。本文拟对此进行分类和阐述。以资抵债《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3]第6号,以下简称令第6号)规定,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抵债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税收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债权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税收成本与支付的现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冲抵应纳税所得额收入。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当将其划
    2023-05-08
    306人看过
  • 债务重组账务处理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实际生活中,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一、债务重组日的种类有哪些债务重组日即债务重组完成日,即债务人履行协议或法院裁定,将相关资产转让给债权人、将债务转为资本或修改后的偿债条件开始执行的日期。一般来说,常见的债务重组日有以下七种:1.如果是银行存款方式抵债的,以款项到账日为债务重组日;2.如果是存货方式抵债的,以存货的最终运抵日为债务重组日;3.如果是以房产抵债的,通常以房产过户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4.如果是以无形资产抵债的,通常以法律交接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5.如果以债转股方式抵债的,则以增资手续办妥日为债务重组日;6.如果以修改债务条件方式抵债的,则以新的偿债条件正式执行日为债务重组日;7.如果是混合清偿方式
    2023-03-11
    393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重组是指,债务人发生严重的财政困难,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协议约定或者由法院裁定,对清偿债务的时间、清偿债务的金额、清偿债务的方式等进行重新约定。也就是说,在债务重组的情况下,其他条件不变,双方仅仅修改了债务偿还条件。但并非所有修改债务偿还... 更多>

    #债务重组
    相关咨询
    • 债务重组新准则对债务重组有哪些限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2
      一、债务重组收益包括什么关于债务重组,从债务人方面看,新债务重组准则,将原先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金的处理,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确认的债务重组收益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债务人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二是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与出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三是当债务转为资本,债务账面价值与出让股份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四是修改其他债
    • 对新《债务重组准则》中债务评估的思考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8
      XX公司、银行及投资公司三方于2007年签订《委托存款协议》、《委托贷款合同》,明确约定委托存款及贷款事宜,且当事人对款项已实际贷出均无异议,故本案应重点查明XX公司是否及依何种方式履行了《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本案系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5条第1款、第2款,XX公司应对履行《委托贷款合同》或该合同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可见,XX公司并未举证证明
    • 债务重组会计准则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12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规定: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本准则适用于所有债务重组,但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债务重组中涉及的债权、重组债权、债务、重组债务和其他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和列报,分别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
    • 有关债务重组新准则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8-10
      企业是否可以进行债务重组,必须首先要求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这可以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比较后判断,譬如可以分析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企业资产的质量、企业的利润质量以及企业的增长特性进行判断。显然,新准则在一定程度上抑止了企业随意利用债务重组进行利润操纵的行为,实际上是缩小了债务重组应用的范围。
    • 债务重组的账务处理程序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30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根据《原准则》,其会计处理为,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或当期损失,而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即按照《原准则》的规定,只有债务人的债务重组损失才对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办法》则规定:债务人(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除企业改组或者清算另有规定外,应当分解为按公允价值转让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