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履行哪些医疗告知义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9:20:27 385 人看过

一、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履行的医疗告知义务

1、患者知情同意权包括患者知情权和患者知情同意权两个方面,是指患者所享有的知悉自己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医疗费用、技术水平等医疗信息,并可以对医务人员所采取的医疗措施决定取舍的权利。

患者知情同意权具体包括:①了解权、②被告知权、③选择权、④拒绝权、⑤同意权。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告知义务是指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将患者的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等如实告知患者,并及时解答患者的咨询。

医疗机构的告知义务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①告知患者医疗机构的医疗水平、设备技术状况等;

②告知患者的病情;

③告知医疗机构的诊断方案、治疗措施及可能产生的医疗风险;

④告知患者所需支付的费用;

⑤告知患者转医或者转诊等。

二、患者享有知情权和隐私权

1、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生命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生命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生命权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权。健康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健康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保护公民的健康权,就是保障公民身体的机能和器官不受非法侵害。

2、公民在患病时应该享有知情权和隐私权。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隐私权的内容是非常广泛的,它包括了公民个人的私人活动、私人信息和个人领域。各国法律上一般都明确承认了隐私权,以保障公民的隐私不受非法揭露。我国虽然没有明文规定隐私权,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已实际承认了隐私权。知情权是指公民应该享有了解与自己利益相关情况的权利。执业医师法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是医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履行的义务。

三、什么是医疗告知义务

医疗告知义务,是医生或护士应该如实向患者介绍其病情的义务,进行临床治疗的,应当提前询问患者的同意,进行手术或者可能会产生不良后果的检查与治疗时,应该向患者说明,并取得书面同意;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向患者的亲属说明,并取得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能尽到义务,对患者造成伤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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