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方案多久失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9 23:27:13 255 人看过

一、拆迁补偿方案多久失效?

1、拆迁补偿方案一般会永久有效

拆迁补偿决定没有有效期限的问题,只要其本身是合法的,它的效力就没有时间的限制。对拆迁补偿补偿方案不服,可以选择提出行政诉讼请求、或者是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对政府作出的拆迁补偿决定不服,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

二、作出房屋拆迁决定的政府,需要制定最低补偿建筑面积标准吗?

1、作出房屋拆迁决定的政府,需要制定最低补偿建筑面积标准。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最低补偿建筑面积标准。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小于当地最低补偿建筑面积且为被征收人唯一住房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补偿建筑面积的房屋价值进行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对被征收人给予停产停业损失补偿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被征收房屋具有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认定为合法建筑,且房屋用途为生产、经营性用房等非住宅房屋;

(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住所(经营场所)为被征收房屋;

(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被征收房屋存在租赁关系,生产经营者不是被征收人的,依照其与被征收人的约定分配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室内装饰装修价值补偿。

被拆迁方通常都是可以获得补偿金的,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按照有关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三、发生房屋拆迁纠纷可以投诉吗?

1、发生房屋拆迁纠纷可以投诉。

房屋拆迁纠纷找一般找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投诉,如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则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房屋拆迁纠纷证据须符合的要求有证据的合法性和证据的真实性。

2、房屋拆迁纠纷证据须符合的要求:

(1)证据的合法性

①证据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②证据的取得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的要求;

③是否有影响证据效力的其他违法情形。

(2)证据的真实性

①证据形成的原因;

②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

③证据是否为原件、原物,复制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④提供证据的人或者证人与当事人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⑤影响证据真实性的其他因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2日 15: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拆迁补偿案件有无时效
    一、拆迁补偿案件有无时效拆迁补偿案件有时效性,诉讼时效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拆迁赔偿归哪个部门管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国家建设部主管全国的城市房屋拆工作,它的主要职责是制定房屋拆迁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地房屋拆迁工作。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三、如何提起拆迁补偿诉讼第
    2023-06-16
    97人看过
  • 拆迁补偿方案的确定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提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过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某些地方由镇政府甚至村委会全权负责征地补偿安置实施的情况,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武汉蔡甸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补偿费类别(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
    2023-07-13
    311人看过
  • 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的方案
    拆迁计划包括拆迁范围、拆迁方式、拆迁期限、拆迁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等。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状况,如房屋用途、产权归属、面积等;各种补偿、补助费用的概算;产权调换房屋安置的标准、房源及相关证明文件;临时过渡方式及期限等具体措施。拆迁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通过后,以公示的形式告知被拆迁人,同时,拆迁人选出三家以上在建设部门备案的具有相关资质的估价机构予以公示,公示后被拆迁人无异议,最后由拆迁部门确定聘用的估价机构。估价机构确定后由委托的估价机构派出估价人员开始入户进行土地、房屋及建(构)物测量、预评估,在评估勘丈的过程中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工作人员都必须跟随,勘丈的结果必须要有以上工作人员的全部签字,方可有效。相关法律规定:《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拆迁范围确定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
    2023-03-22
    57人看过
  •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多久生效
    一、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一般多久生效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拆迁补偿协议如果有约定的,在约定的期限内有效,如果没有约定的,永久有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
    2023-06-17
    206人看过
  • 拆迁补偿不合理起诉时效为多久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有关规定,拆迁补偿不合理起诉时效为六个月。当事人应在时效范围内提出诉讼请求,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或被侵害之日起算,超过二十年的拆迁补偿案件法院不予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024-05-17
    113人看过
  • 拆迁协议生效后多久发放补偿款
    一、拆迁协议生效后多久发放补偿款拆迁协议生效后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发放补偿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对房屋拆迁安置费有意见咋办对房屋拆迁安置费有意见,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被征收人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方案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发表意见,还可以要求举行听证会。2.对实施中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三、拆迁补偿的方式拆迁补偿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
    2022-09-20
    364人看过
  • 拆迁纠纷多久结案生效?
    一、拆迁纠纷多久结案生效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立案;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作出一审判决,二审一般三个月作出判决。按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结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二、征地拆迁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征地拆迁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一)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结构、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5)已达成前拆补偿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补偿协议;(
    2023-06-15
    418人看过
  • 拆迁方拿7年前的补偿安置方案来拆迁,还有没有效
    收到了一份7年前的补偿安置方案,何先生房屋价值面临缩水90余万家住广西的何先生当地因高速公路建设需要拆迁何先生家的房屋,拆迁方也跟何先生他们承诺了补偿。但问题就出在拆迁方依据的安置补偿方案是2012公布的。原来在7年前,也是同样的征收项目,政府发布过征收公告,后来也公布了补偿安置方案,但一直没进行事实上的征收。这件事一直就搁置了。7年过去了,当地征收方重新启动拆迁,需要用这块地。但拆迁方给出的补偿方案是7年前的。对于何先生砖混结构的农村房屋,按照每平700多元的价格补偿。但何先生家所在的农村,7年时间里经济水平已经有了很大变化。何先生他们村离城市比较近,这些年城市的发展也带动了城郊地区的房价上涨。何先生附近的二手房,现在的房价至少都是3000多一平。如果按照这个补偿方案实施,何先生家的损失有90多万。那么,拆迁方提供这样的补偿方案是否合理合法?何先生能否争取按照当前的房价水平来补偿?面对这
    2023-06-17
    484人看过
  • 拆迁评估后的拆迁补偿金是多久
    1、拆迁评估结束后,补偿拆迁多久,目前还没有具体时间。评估结束后,拆迁方和被拆迁方应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如果能达成协议,他们将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行政裁决。裁定下达后,拆迁方可以在强制拆迁前申请听证程序,然后才是强制拆迁。二是拆迁评估是否会直接影响到补偿金额。《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进行评估确定。对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征求意见。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产权交易房屋的位置、
    2023-05-31
    312人看过
  • 拆迁补偿方案:详细解读房屋拆迁的补偿政策
    四种情况下房屋拆迁补偿办法(1)拆除城镇居民私有房屋的补偿办法以房换房即拆迁人提供与被拆除的房屋在位置区域、面积、成色、质量等方面大体相当或价值相当的房屋,与原房屋对换所有权。以房换房后,拆迁人不再予以补偿,也不再另行安置住房。如果提供的房屋与原房屋不相当,则由受益的一方补偿其差额部分。易地原拆原建它是指拆迁人在城镇规划部门划定的地区,在约定的时间内,利用原房旧料,按照原房的结构、面积、质量和使用条件易地还建。被拆迁人亦可自拆自建,由拆迁人提供建房用地并补偿所需的工料费和运输费。易地重建房屋的产权归被拆迁人所有。易地重建拆迁入易地另建住房安置被拆迁人,双方建立新的租赁关系,原房作价补偿。拆除私有房屋,应当由当地房屋产权监督处和旧产估价处确定产权和旧产价格。(2)拆除城郊农民房屋的补偿办法拆除农民自住房屋应本着原拆原建的原则,充分利用原房旧料,由拆迁人补助工费和材料,由农民自行迁建或乡村按规
    2023-07-04
    183人看过
  • 拆迁补偿方式拆迁补偿方式有哪些?
    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拆迁补偿方式有两种: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能及时回迁等后续问题;二是货币补偿更方便被拆迁人选择住房,不受地点等方面的限制;三是避免因安置用房质量不好而使拆迁双方产生矛盾;四是更好地体现新《条例》的立法思想,即有条件实行货币补偿的,尽可能实行货币补偿。《条例》规定了拆迁货币补偿标准确定的基本原则——等价有偿,采取的办法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的办法确定。对于货币补偿的具体办法各地有所不同,许多地方对此出台了法规或规章予以规范。2、产权调换;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也就是说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
    2023-04-23
    381人看过
  • 拆迁补偿方案详细介绍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包括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和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计算公式为:(1)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价=被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被拆迁居住房屋建筑面积。被拆迁人在同一拆迁范围内有多处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应区分房屋结构、等级分别计算合并补偿。(2)宅基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宅基地综合补偿单价核定的宅基地土地补偿面积。注:未超过批准使用期限的临时建设房屋,按照重置成新价和剩余使用期限予以补偿,不给予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价。集体土地住宅房屋补偿单价、宅基地土地所有权区位补偿单价由市国土房管局根据当地政府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当地政府国有土地所有权基准地价、房地产市场变化情况予以适当调整,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定期公布。2、产权调换(1)被拆迁人的安置面积核定标准:(2)被拆除房屋的批准建筑面积低于(25-30)平方米/人的,按人均(25-30)平方米核定;(3)在(
    2023-07-05
    61人看过
  • 灞桥街道拆迁补偿方案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补偿安置方案是计算被征收人补偿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区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决定以及国土部门作出责令被征收人限期交地的重要依据。补偿安置方案,对被征收人的补偿权益产生极其重要的影响。拆迁补偿安置费怎么算?拆迁安置费的计算标准如下:1、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2、周转补偿费: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3、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
    2023-07-03
    364人看过
  • 拆迁补偿方案能改变吗
    一、拆迁补偿方案能改变吗如果满足变更条件的,拆迁协议是可以申请变更的。具有下列情形的拆迁补偿协议可以撤销或者变更:1、重大误解: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2、显失公平:如果拆迁当事人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时显失公平,拆迁当事人的任何一方都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什么是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三、拆迁补偿协议可以反悔的情形1、超越代理权限订立的合同无效夫妻共有房屋,只有一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无效。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一方
    2023-04-23
    307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2019年拆迁补偿方案
      河北在线咨询 2021-12-10
      (1)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房地产合法评估价格 房屋装修约定的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2)房屋拆迁补偿差额=房地产合法评估价格 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补偿金额或房屋装修补偿金额)-被拆迁人取得产权交换房屋的评估价格。(2)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拆迁补贴 临时安置补供临时安置补贴的 临时安置补的临时安置补贴 非住宅房屋因停
    • 河北省拆迁补偿方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8
      1、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目前,集体土地征收矛盾越来越突出,我国还没有专门制定一项为集体土地和房屋征收规范性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仍散见于土地管理法及地方性法规,但补偿标准较低,显然不符合实际农村经济发展情况。国家相关法制部门正在制定当中,具体什么时间实施,尚不可知。为便于做好拆迁工作,各县市在参照国家法规情况下,因地制宜,自行制定并提高了相应的补偿标准,如河北省出具了冀政(2008)
    • 拆迁补偿标准和拆迁方案有哪些,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3
      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国家并未制定针对某一地区的具体补偿标准,不同省市、不同区域的补偿标准都会有所差异。被征收人可以对货币及产权调换两种补偿方式进行选择,具体的补偿项目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以及市、县人民政府制定的奖励补偿。其中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同等地段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即要符合“拆一补一”的基本原则。
    • 关于企业拆迁补偿的补偿方案
      湖北在线咨询 2021-04-1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第二十二条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
    • 拆迁补偿协议失效怎么处理?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0-25
      拆迁补偿协议无效,则意味着没有签订协议,因此只能按照原来的状态,重新协商补偿或者依法进行评估补偿。拆迁补偿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拆迁法规规定的要求而实施的行为。 如当事人的资格,社会组织作为房屋拆迁协议当事人要有法人资格;承办人签订协议要有法人或法人代表的授权证明;委托代理订立协议的要有合法手续; 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时,应当出具产权证书、使用权证明等法律文件。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