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股东隐瞒销售额算职务侵占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14:40:15 419 人看过

一、大股东隐瞒销售额是非法侵占吗

大股东隐瞒销售额并且占有财产,属于职务侵占,会构成职务侵占罪

二、什么是职务侵占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职务侵占的犯罪主体

犯罪主体

(一)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且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因而是特殊主体。具体而言,包括:①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经理、负责人、职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他们或者有特定的职务,或者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务之便或工作之便侵占单位财物而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也应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司法实务中,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般职员和工人,如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或者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包括合同工和临时工,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而仅以提供劳务获取报酬而没有确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不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不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二)正确区分“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同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以贪污罪处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是截然不同内容的两个概念,二者各自取得职业资格的法律依据、体现的法律关系都不相同。因此,司法实务中,我们可以先界定行为人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本法所标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如果行为不属《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范围,就应界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

(三)共同犯罪的定性问题。关于国家工作人员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共同侵占单位财物如何定性处理。

这术界有多种观点,如“分别定罪说”、“主犯决定说”、“主犯决定与分别定罪说的折衷说”、“区别对待说”等等。归纳起来,可以划分为两种意见:一种意见是按主犯的基本特征定性,如主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那么同案犯都应贪污罪;如主犯的身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那么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同案犯定侵占罪。另一种意见认为,如果主犯的身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那么全案都定侵占罪;如果主犯的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应分别定罪,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定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定侵占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15号,2000年7月8日起施行)明确了认定依据,即“行为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以贪污罪犯庭处。”“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犯认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分别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共同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按照主犯的犯罪性质定罪。”因此,在司法实务中,必须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按照共同犯罪的共同故意、共同行为的要件,注意区分主犯与从犯,结合个案来正确定罪处罚。

(四)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不包括单位

《刑法》原则第五章规定的所有侵犯财产罪,均没有涉及其单位犯罪的问题。根据罪刑法定原则,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自然人,单位不构成本罪的主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5日 18: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大股东相关文章
  • 职务侵占多少算数额较大?
    一、职务侵占多少算数额较大?利用职务侵占单位的财产数额在六万元以上不满四十万元以上,就舒适与侵占数额较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资金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进行非法活动”情形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挪用公款罪“数额较大”“情节严重”以及“进行非法活动”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第一条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
    2023-04-20
    157人看过
  • 职务侵占按销售金额还是利润
    以其占有财物的实际价值来认定。职务侵占罪中数额的确定,货币、有价证券等按实际侵占的金额为准,侵占的物品以市场价作价确定数额,不能确定的,由物价机构对物品作价的为准。一、伪造股东签字变更股权犯法吗伪造股东签字变更股权犯法。对于公司股东之间或者被委托人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股东股权的行为,如果能够认定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则可对其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管理中的股东股权的行为以职务侵占罪论处。侵占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侵占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二、职务侵占有哪些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的最新司法解释是:行为人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勾结,利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将该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以职务侵占罪共犯论处。与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便利,共同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
    2023-04-05
    84人看过
  • 股东可以控告股东职务侵占吗
    股东作为企业的拥有者之一,如果其他股东有侵占公司财产行为时,股东是可以控告有侵占行为股东职务侵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条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
    2023-02-22
    408人看过
  • 职务侵占按销售金额还是利润
    一、职务侵占按销售金额还是利润以其占有财物的实际价值来认定。职务侵占罪中数额的确定:货币、有价证券等按实际侵占的金额为准,侵占的物品以市场价作价确定数额,不能确定的,由物价机构对物品作价的为准。《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二、构成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3)依靠、凭借权限、
    2023-04-17
    63人看过
  • 股东变卖公司财产算职务侵占吗
    如果该股东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并且利用了职务的便利备件,那就是职务侵占,否则就是一般侵占行为。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
    2023-06-03
    277人看过
  • 销售隐瞒折扣算侵害消费者权益吗
    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夸大向消费者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对提供的有关商品或者服务介绍不真实,作出虚假或者使消费者误解的宣传。一、对于虚假宣传的认定及处罚虚假宣传的认定是虚假宣传是指在商业活动中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者服务做出与实际内容不相符的虚假信息,导致客户或消费者误解的行为。虚假宣传的处罚是发布虚假宣传广告误导消费者的,由广告主承担法律责任,对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二、消费者的知情权有哪些消费者的知情权有以下三种:1、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标明商品或服务的真实情况,包括商品名称、商标、产地、生产者名称、生产日期等;2、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了解有关技术状况,包括商品用途、性能、规格、等级、所含成分、有效期限、使用说明书、检验合格证书等;3、消费者有权知悉商品或者服务的有关销售状况,包括售
    2023-03-31
    355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大股东
    词条

    大股东是指拥有公司股份较多,对公司决策有较大影响力的股东。 大股东通常拥有更多的投票权,可以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对公司的经营和管理有更大的话语权。 大股东可以是公司的创始人、投资者或管理层人员,他们通常拥有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可以影响公司的... 更多>

    #大股东
    相关咨询
    • 这算不算职务侵占,股东职务侵占如何判刑?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6
      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至于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仅是利用工作上的便利如熟悉环境、容易混入现场、易接近目标等,即使取得了财物,也不是构成本罪。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所谓非法占为己有,是指采用侵吞、窃取、骗取等各种手段将本单位财物化为私有,既包括将合法已持有的单位财物视为己物而加以处分、
    • 职务侵占,掩饰隐瞒3200判几年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8-01
      职务侵占罪的追诉期应当按照罪行依法确定。 《刑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职务侵占按销售金额还是利润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1
      1、职务侵占是以其占有财物的实际价值来认定。职务侵占罪中数额的确定:货币、有价证券等按实际侵占的金额为准,侵占的物品以市场价作价确定数额,不能确定的,由物价机构对物品作价的为准。 2、法律依据:《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
    • 怎样起诉大股东职务侵占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17
      侵犯的对象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
    • 怎样起诉大股东职务侵占罪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07
      侵犯的对象是、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所谓“动产”,不仅指已在公司、企业、其他单位占有、管理之下的钱财(包括人民币、外币、有价证券等),而且也包括本单位有权占有而未占有的财物,如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拥有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