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的认定依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09 11:20:05 290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和分类。根据题目所给的选项,这些关系可以分为三类:劳务派遣、劳务关系和聘用关系。在常年性岗位上,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而对于一次性或临时性的非常年性工作或可发包的劳务事项,用人单位可使用劳务人员,并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或任务分配给某个人或少数人,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委托给某个人或少数人,双方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这类从事劳务的人员,一般是自由职业者,身兼数职,自己通过中介机构存放档案,缴纳保险。

2、用人单位向劳务输出公司提出所需人员的条件,由劳务输出公司向用人单位派遣劳务人员,双方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形成较为复杂的劳务关系。具体说,用人单位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务关系,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公司是一种劳动关系,而与其所服务的用人单位也是一种劳务关系。这种劳务关系的情形,有人称之为“租赁劳动力”。

3、用人单位中的待岗、下岗、内退、停薪留职人员,在外从事一些临时性有酬工作而与另外的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务关系。由于这些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依然存在,所以与新的用人单位只能签订劳务合同,建立劳务关系。

4、已经办手续的离退休人员,又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签订聘用合同。这种聘用关系现已明确确定为劳务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之规定)。

5、一般来讲,常年性岗位上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一次性或临时性的非常年性工作,或可发包的劳务事项,用人单位可使用劳务人员,并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规定

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规避用工法规。

2.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4. 劳务派遣单位在派遣劳动者过程中,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安全操作指导。

5.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

6. 劳务派遣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约定派遣协议的内容。

7.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

8. 被派遣劳动者违反合同规定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照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9. 劳务派遣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应当实施与用人单位相同的劳动管理,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培训。

10. 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这段话简述了用人单位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关系,包括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劳务派遣是指用人单位将某项工程或任务分配给某个人或少数人,或者将某项临时性或一次性工作委托给某个人或少数人,双方签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不得以劳务派遣用工形式规避用工法规,以及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劳动报酬等内容。最后提醒读者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情形中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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