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的征收时间是什么时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17:51:04 285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3、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凡上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

1、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

2、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

3、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

4、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具体含义是:城市的征税范围指市区和郊区的土地;县城的征税范围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城镇的土地;建制镇的征税范围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土地;工矿区的征税范围指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的土地。占用上述地区以外的土地,则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国营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公司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采取从量定额计征的办法征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4日 22: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税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征收的税目是什么?
    该段内容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的内容,即征收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同时,第二条规定了土地增值税的课税对象为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二、课税。指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 土 地 使 用 权 税 的 课 税 对 象 是 什 么 ?土地使用权税的课税对象是指在我国境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这些单位和个人需要按照规定向国家缴纳土地使用权税。土地使用权税的征收对象主要是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队以及个人所有的非经营性组织和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023-09-13
    177人看过
  • 关于土地使用税征收期怎么计算起止时间
    在现实的情况之中,对于土地使用的存在土地使用税征收期,大多数人对于土地使用征税收期的其起始间概念很模糊不知道怎么计算,线面归于怎样计算土地使用征税收期的起始时间计算做一下介绍,让大家对于此概念有一个详细的了解。1、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苏地税函[2006]47号)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2、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与非耕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取得的土地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自取得土地使用权至再次变更该项土地权属期间
    2023-06-26
    162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是什么,中国征收土地使用税最新规定
    根据我国《城市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只有城市土地需要征收税费。因此,土地使用税通常指城市土地使用税。城市土地使用税以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税收标准按大城市、中等城市、小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确定,每平方米0.6元至30元不等。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是什么?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凡上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对象。(一)城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二)县城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三)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按行政建制设立的镇;(四)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工矿区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土地使用税征
    2023-08-08
    234人看过
  • 什么时候开始把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在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公告10日后进行。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1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一、土地征收前需要什么程序首先,针对拟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政府应当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发布征收土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用途、补偿标准等内容。然后是国土资源部门依据征收公告,组织勘测定界,填写土地征收勘测调查清单。国土资源部门在勘测调查结束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要拟定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并在权利人所在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权利人可以对补偿方案要求听证。对补偿标准和安置方式没有异议的,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与被征地权利人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征收部门依照补偿协议,将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规定程序足额支付给被征收
    2023-03-17
    187人看过
  • 股东投入的土地土地使用税什么时候开始交?
    土地使用税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政府批文或签定合同之日)起,开始交纳。一、相关法律规定(一)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地方税务部门部分税种纳税期限和纳税限额的通知》(苏地税函[2006]47号)规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为:企业按季、个人按半年缴纳,纳税人应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二)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与非耕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取得的土地属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内的,自取得土地使用权至再次变更该项土地权属期间按照规定税额缴纳土地使用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国税地字[1988]15号)规定
    2023-06-22
    218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如何避免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是什么,如何不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级以上城市征收,城市地区不征收。城市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为市、县、镇、工矿区等,其中,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城市,包括市区和郊区;县是指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设立的镇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人口相对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镇标准,尚未建镇的。工矿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市、县、镇、工矿区的具体征税范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土地使用税采取一系列不同的税种,大、中、小市县每平方米土地的年税种也不同。为防止长期不使用、限制多占土地而征用土地,可在规定税额的2-5倍范围内加税。下列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军队自用的土地;(二)国家财政部门出资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地;(四)市政街道
    2023-05-08
    442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土地面积为课税对象,向土地使... 更多>

    #土地使用税
    相关咨询
    • 承包土地征收土地使用税时间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0
      农村不属于土地使用税开征范围,对企业在农村的生产经营用地不征收土地使用税,同时不征收房产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
    • 征收多长时间土地使用税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5-17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新征收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收的耕地,自批准征收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 (二)征收的非耕地,自批准征收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 新征用的土地,自什么时候开始征收土地使用权的定税依据是什么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27
      《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二)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这里的批准时间一般是指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时间,但在具体的实际操作中,税法规定了通常的“实质”原则,《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的通知》(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关于纳税人的确定: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
    • 税收土地使用税纳税时间有什么标准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24
      土地使用税纳税时间有什么标准,土地使用税纳税时间以交付土地时间为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的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计税公式:应缴纳税款=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租赁的土地,什么时间缴纳土地使用税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28
      提问不清楚,和你提问相关的共有两个税种,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