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死亡近亲属可以与犯罪嫌疑人和解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11:03:07 374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与犯罪嫌疑人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由检察院制作协议书。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四百九十三条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与犯罪嫌疑人和解。

被害人系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

第四百九十四条犯罪嫌疑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

犯罪嫌疑人在押的,经犯罪嫌疑人同意,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

刑事和解制度的现实困境

1、刑事和解具有履行风险

在司法实践中,虽然有的被害人和加害人达成了和解协议,但协议并不一定能立即履行。如果在和解协议达成以后,加害人立即履行,那么刑事和解的效果初步达到;但是司法实践中和解后分期履行或者延期履行的情况也非常多,这种情形下刑事和解的效果就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检察机关在协议没有履行完毕之前做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说审判机关在协议没有履行完毕之前做出了判决,那么在加害人有能力履行协议而反悔不履行协议的情况下,就无法启动追究加害人刑事责任的程序。这样,不但被害人的利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而且刑事和解也演变为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逃避处罚的“保护伞”,最终也与刑事和解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

2、刑事和解易被误认为“花钱买刑”

刑事和解从探索初期到时至今日走上立法层面,就一直伴随着一些争论。许多人认为,刑事和解为那些犯罪却不坐牢的人提供了契机——有钱就可以不坐牢。著名的杭州飙车案当事双方达成了113万元的高额民事赔偿协议,肇事者胡斌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型。此案亦被指为“花钱买刑”的典型。

3、刑事和解可能导致滥用职权

对于刑事案件,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应该依法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法律规定必须提起公诉的,应依法按照公诉程序提交法院审判,法院在审判过程中也必须秉公判决。然而在刑事和解制度之下,司法机关往往会有较大的自由裁量空间。比如,检察院按照自己的规定,对达到自己所提出的几点所谓“和解”要求的刑事案件不提起诉讼,实际上是无形之中扩大了自身的职权,未审先判,规避了法院的职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8: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赔偿相关文章
  • 作为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律师可以会见吗?
    作为犯罪嫌疑人在服刑以前是不能够会见亲属的,只能够会见委托律师,由委托律师来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情形,同时犯罪嫌疑人也不能够和家属朋友进行通信。只能够由家属朋友向犯罪嫌疑人寄送衣物或者是汇钱。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以后,直到服刑之前,家属不能够看到嫌疑人,只能送一些衣服、钱进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后,律师可以会见到犯罪嫌疑人,了解对方当时状况。在刑事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亲属无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外国人的,经过公安机关批准,近亲属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但是也只是“可以”而不是“有权”。犯罪嫌疑人的亲属、监护人只有在犯罪嫌疑人服刑期间,可以与其会见、通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
    2023-06-17
    389人看过
  • 讯问犯罪嫌疑人与询问证人、被害人
    1、讯问犯罪嫌疑人时间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一般为12小时,案情特别、负责,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不得超过24小时。2、讯问犯罪嫌疑人地点被羁押的: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讯问。检察院对自侦案件,因侦查工作需要,需要提试犯罪嫌疑人出所辨认或者追缴犯罪有关财物的,经检察院批准,可以提押犯罪嫌疑人出所。不得以讯问为目的将犯罪嫌疑人提押出所进行讯问。未被羁押的:现场(需出示工作证件,才可以口头传唤);住处;指定地点;检察院、公安机关。3、询问证人的地点现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应当出示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检察院、公安机关(不得另行指定其他地点)。4、讯问犯罪嫌疑人步骤与方法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犯罪嫌疑
    2023-04-16
    219人看过
  • 嫌疑人和犯罪嫌疑人是一样吗
    有区别但是也有联系。案件嫌疑人就是怀疑本案作案嫌疑人,具有作案的重大嫌疑。案件嫌疑人可以变成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是涉嫌犯罪被准备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一、什么情况会被刑事拘留可以刑事拘留的情形:1、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2、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
    2023-03-18
    234人看过
  • 律师可以是嫌疑人的亲属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嫌疑人的亲属如果是律师的,是可以担任嫌疑人辩护人的,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
    2023-06-14
    202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死亡会终止侦查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就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应该撤销案件,终止对案件的侦查,但如果有同案犯的,应该继续侦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对于经过侦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被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对有关犯罪嫌疑人终止侦查,并对该案件继续侦查。技术侦查措施有哪些我们今天就介绍常用的技术侦查7类具体措施:1、电子侦听(麦克风侦听):电子侦听是指通过窃听设备对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性的口头谈话进行侦听。就有点像那部很火的《窃听风云》。2、电信监控:电信监控是指通
    2023-06-02
    409人看过
  • 律师与犯罪嫌疑人是亲属关系能做辩护人吗
    被告人的亲属、朋友可以作为辩护人,家属即使不是律师也可以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为保证律师在参加诉讼活动中能够充分履行职责,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法律还赋予其可以收集、查阅与本案有关的材料,同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会见和通信、出席法庭,参与诉讼等权利,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因此,由于法律目前没有对律师与犯罪嫌疑人之间为亲属关系而作出禁止性的规定,所以犯罪嫌疑人的亲属作为律师是可以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的。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属于私人见面,而是其履行职责的必然程序,是允许的。同时,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并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
    2023-06-01
    442人看过
  • 法院开庭家属可以和犯罪嫌疑人说话吗
    法院开庭家属不可以和犯罪嫌疑人说话,除法官、检查人员、律师、证人外其他人都不能和罪犯说话,旁听人员也不能和犯罪嫌疑人说话,因为旁听人员非经庭长的许可,那是不能发问的,也不是出声的,否则就是扰乱庭审秩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的拘留。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被处罚人对罚款、拘留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一、公开宣判的法庭纪律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全体人员在庭审活动中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鼓掌、喧哗;(二)吸烟、进食;(三)拨打或接听电话;(四)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拍照或使用移动
    2023-03-14
    351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绑架致人死亡定何罪?
    一、犯罪嫌疑人绑架致人死亡定何罪绑架致人死亡依然是被判处绑架罪,致死是绑架罪中的一个量刑情节,绑架致人死亡是有可能被判处死刑的。《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二、绑架罪调查结束后审查起诉的内容有哪些(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您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
    2023-04-18
    74人看过
  • 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与家属通信可以吗?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以后,直到服刑之前,家属不能够看到嫌疑人,只能送一些衣服、钱进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后,律师可以会见到犯罪嫌疑人,了解对方当时状况。在刑事侦查阶段,只有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亲属无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如果犯罪嫌疑人是外国人的,经过公安机关批准,近亲属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但是也只是“可以”而不是“有权”。根据监狱法和看守所条例的规定,犯罪嫌疑人的亲属、监护人只有在犯罪嫌疑人服刑期间,可以与其会见、通信。具体依据如下:《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
    2023-04-19
    487人看过
  • 只有被害人陈述和嫌疑人供述可以定罪吗
    仅有被害人陈述不可以定罪。《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受害人陈述就是证据的一种,而且是具有很强的证据效力的,但是单凭受害人陈述和受害人的辨认笔录是无法给嫌疑人定罪的。你所说的辅助证据,就本案来说最起码还需要一些物证(如从犯罪嫌疑人身上或住处扣押的受害人被抢的物品、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时所使用的工具等)、最好还有证人证言(如实施犯罪时有其他目击证人或其他受害人的证言或陈述)、更有说服力的就是被抢劫的时候被监控拍到,由公安机关提取的可以证明案发经过和作案人员的视听资料,还有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也是证据的一种(如有多名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嫌疑人之间的供述相互应证是很有效力的证据)。一、被害人陈述的法律效力犯罪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就案件事实所作的陈述。中国、俄罗斯等国立法把被害人陈述列为刑事诉讼的一种独立证据。联邦德国、法国、日本、英国、美国等则将
    2023-03-21
    206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死亡是否追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受贿罪犯罪嫌疑人死亡违法财产怎么处理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八条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等重大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依照刑法规定应当追缴其违法所得及其他
    2023-08-18
    378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死亡怎么进行侦查,犯罪嫌疑人如何进行?
    已经由公安机关立案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或者由人民法院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因犯罪嫌疑人死亡,刑事责任能力终止,不能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赔偿责任不能免除,被害人应当提起民事诉讼。共同犯罪嫌疑人死亡怎么办对于已经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免于追究其的刑事责任。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报案之前死亡的,公安机关不应立案;如果在公安或检察院侦查阶段死亡的,侦查机关应予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死亡的,应作出不起诉决定;如果在法院审判阶段死亡的,则应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犯罪嫌疑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刑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2023-08-09
    351人看过
  • 被害人能保全犯罪嫌疑人财产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犯罪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被告人财产进行保全的,法院收到申请后,应该采取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民事诉讼证据保全的条件第一,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的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存在关联性,也就是说需要采取保全措施加以保护的证据有可能对本案的实际处理结果产生影响。第二,证据若不及时收
    2023-04-21
    300人看过
  • 潜逃的嫌疑人可以宣告死亡吗
    潜逃的嫌疑人是否可以宣告死亡满足条件的家属可以宣告死亡。但宣告死亡并不妨碍追究其刑事责任。我国有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这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仅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生理死亡,并不会包括推定的死亡即宣告死亡。宣告死亡并非公民死亡的确切事实,仅是由人民法院根据公民下落不明达到一定期限的事实而认定其死亡的一种法律规定,它虽然能产生一定与生理死亡相同的法律后果,但这些都是民事的法律后果。因此,宣告死亡属私法制度,仅在民法领域中才有意义,其效力不及刑法领域,不能取代被宣告死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负刑事责任的公法关系。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一)下落不明满四年;(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
    2023-06-11
    378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赔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的区别: 1、赔偿发生的原因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侵权行为引起;而民事赔偿由民事侵权行为引起。 2、赔偿主体不同。国家赔偿的主体是抽象的国家;而民事赔偿的主体通常是具体的民事违法行为人,赔偿主体与赔偿义务人相一致。 3、赔偿... 更多>

    #民事赔偿
    相关咨询
    • 近亲属担任辩护人,是否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自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可以同在押的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法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 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是怎样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4
      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下列人员有权委托律师: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本人; 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人; 5、人民法院的指定。
    • 律师可以带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参加会见吗, 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2
      不可以。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不得携领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否则违反了法律法规及有关会见的规定。《关于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其有关会见的规定,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第六条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时,不得携领犯罪嫌疑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员参加会见;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转递信件、钱物以及其它看守部门所禁止的
    • 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是谁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8-13
      杀人或者伤害案件,往往引起被害人死亡。被害人死亡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近亲属指的是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如一女子因恋爱纠纷被男友杀死,被害人无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她的父母作为近亲属身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近亲属身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所由近亲属共同提起。如一男子因交通肇事死亡,他的近亲属有妻子,母亲和女儿,三个近亲属必须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否放弃赔偿要求必须本
    • 被关进看守所的人犯近亲属能不能与犯罪嫌疑人联系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5-10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规定 1、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2、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3、人犯近亲属给在押人员的物品,须经看守人员检查。 4、第三十一条看守所接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人犯发收的信件可以